每天写1000字简诗坚持写

既来之,则安之——那就这样吧!

2016-08-27  本文已影响24人  餐餐不落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出国了,


他也不例外。

他出国了,在加拿大,我就纳了闷了,明明他高中都没有毕业,而且初中的时候英语从来都没有及格过的他既然出国了,实在是unbelievable。

我似乎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不出众的相貌,不出众的身高,还有不出众的学历,却执起笔写小说,并且还有较高的关注度和阅读率,甚至成立了自己的设计工作室,他似乎和才华沾不上边,却偏偏这样有能力。

他出国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仅仅只是因为和一家小说工作室签了合同,然后让他去加拿大进修三年。于是,他背起行穰,远走他乡,不过在我看来,他也只是一个为情所伤的脆弱男人罢了。

其实,他和W小姐之间的故事我不是很清楚,却也略知一二。幸运的是,在他出国之前,约了一些老同学聚聚,其中包括我。

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初中毕业之后他去了技校读设计,就是在那里认识的W小姐,两年之后从技校毕业,他15岁。之后,他跟着舅舅一起去了外省打拼,W小姐自然一同前往,那时他们已同居,在他乡一呆就是6年,一晃眼,我再见到他已经是六年之后的事情了,彼时他21岁。

接下来,他说我们说了一段让我们及其震惊的话,他却十分的平静,平静的可怕。

我和她一起去寺庙卜卦的时候,僧人说她怀的是人中之凤,将来定有大作为;僧人还说从我们两个的八字里看出我们结婚之后极其的旺夫旺事业,她的母亲在一旁听得非常的高兴,但是在从寺庙回来在我们商量打算把孩子打掉,当时我还没有什么存款,我结不起婚,买不起房,没有信心给她一场完美的婚姻,我甚至养活不了自己,怎么还能养起孩子,我跟她说孩子还未成形而且将来还会有,隔天我两就去了医院。

是的,W小姐牺牲了这么宝贵的礼物,该是有多失落,之后便开始无止尽的争吵,直到那句“结束吧。”

早在年初的时候就听他说他和W小姐快结婚了,就在年底的时候,他说他房子车都已经准备好了,连女方的聘礼都已经给了,万万没想到,竟是这样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

作为刚刚毕业的我们,还在调侃份子钱的要随多少的时候,还在想要怎么折磨新娘新郎的时候,还在纠结要不要抢亲的时候,然后,就突然没有了然后。

故事在此就告一段落了。

我们匆匆的相聚

他又匆匆的离开

不禁想到那句:

既来之,则安之,顺其自然。

珍重。

(同样送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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