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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通鉴】为什么商鞅身死而其法存?

2018-03-06  本文已影响40人  衣赐履
【商鞅身死而其法存】

商鞅变法使偏在一隅的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七雄的老大,想打谁打谁,想修理哪个就修理哪个。然而,商鞅的权势如日中天的时候,老板秦孝公嬴渠梁突然离世,使商鞅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被商鞅打压了二十余年的秦国宗室立即反噬,以“谋反”之罪灭商鞅全族,将商鞅五马分尸。

然而,商鞅虽死,秦国却继续沿用商鞅之法,这是什么道理?

有人可能说,那是因为变法使秦国得到巨大的好处,所以商鞅身死而其法存。

这当然是个理由,但绝不是最根本的原因。

在秦国之前,魏有李悝(读如亏)变法,韩有申不害变法,楚有吴起变法,也都获得巨大成功,然而为什么这些国家的变法最后都失败了呢?特别是吴起变法使得楚国空前强大,吴起领兵暴揍了秦国好些回,然而楚悼王一死,旧贵族们就对吴起万箭齐发,吴起身死,其法亦亡。

再看王安石变法,虽然效果并不理想,但也非一无是处。然而,司马光一上台,尽废新法,支持新法之人全部罢免,大文豪苏轼也成为受害者。

明朝张居正改革,用十年时间行万历新政,使风雨飘摇的大明朝气象一新,扬威北疆,国库充盈,于国于民,特别是对巩固朱氏江山功莫大焉。然而,居正一死,万历皇上尽废新政。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因此,仅仅因为商鞅之法于秦国有利,并不能作为其存在下去的理由。

我琢磨着,一项改革能够持续下去,至少要有两个因素:一是确实对国家有利,这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二是要有统治者的支持,特别是有实力的君主的支持(光绪皇上支持戊戌变法,奈何他实力不够)。二者缺一不可。

王安石变法,第一个条件就没达到。张居正新政失败,则是万历皇帝不干了,一点办法也没有。

下面,我们分别来摆一摆。

商鞅之法对秦国的好处

商鞅变法,最根本的是推行耕战制度,也即有粮吃,能打仗。打仗的部分我们不说了,从孝公开始,秦国一直在打仗,打得六国满地找牙。今天说说吃饭的事。

事实上,商鞅之法并不是他一个人在家里喝着小酒就想出来的,他的很多理念和做法完全承自在魏国变法的李悝,李悝所著的《法经》,无疑是商鞅的枕边书。

与儒家相比,法家属于务实派、实干派。大儒们总是声称君行仁政,则风调雨顺,人民安居乐业,政治清明。但他们从不曾解释过为什么仁政就会风调雨顺。法家不然,这个李悝干了一件现代统计学家干的事儿,他深入乡村一线对农民的生存状况作了一次深刻调查,得到一个让所有人非常沮丧的结论:

农民一年忙到头,竟然入不敷出!

李悝以一家五口、治百亩田(周制,一户分田百亩)为统计单位。亩岁收一石半(石读如旦,秦制一石120斤,一斤相当于现在的半市斤)半,百亩得粟150石。全年的柴米油盐全在里面了,包括:上交国赋15石;口粮每人每月一石半,五人一年为90石。剩余45石。按当时的市场价一石粟三十钱,45石得钱1350。刨去祭祀费用300钱,五人每年添置衣裳1500钱,这样算下来,竟然出现450钱的亏空!这还不包括红白喜事、伤风感冒,以及其他七七八八的突发费用。

全国的农民都生存在这种状态下,那还打什么仗啊!

商鞅在去秦国之前,就生活在魏国,对李悝变法非常熟悉,因此,在秦国改革时,大幅调整了每户拥有的土地数目,在不改变周制的每户一百亩的情况下,他变动了每亩的面积,周制以百步为亩,商鞅易以240平方步为亩,结果是,同样的五口之家耕种百亩之田,年收入却是原来的三倍多。再按李悝的算法,一年下来,能够盈余7050钱。

显然,商鞅变法之后,在收入上,农民是满意的;农民有钱了就会去消费,那么商人也有好处;农民交赋多,商人交税多,国家也有好处。再加上商鞅制定的军功制度,奴隶可通过打仗立功恢复自由,自由民可通过打仗立功加官晋爵,改变自己的身份,所以,改革二十余年后,应该说大部分老百姓是拥护新法的。

然而,这就可以了吗?差得远呢!

改革之初,当时还是太子的秦惠文王嬴驷,犯了不知什么罪。他是储君,当然不能受刑,于是,商鞅让太子师傅嬴虔、太子老师公孙贾代为受过,割了嬴虔的鼻子,烙花了公孙贾的脸。嬴虔是秦孝公的亲哥哥,惠文王的亲叔叔,居然被割了鼻子!那个时候又不能到韩国首尔去整容,嬴虔哪还有脸见人?他八年没有出门一步,对商鞅恨入骨髓,他活下去的目的,就是剁了商鞅。

商鞅夺了宗室权力,又收了宗室的土地,几乎可以说把秦国贵族得罪光了。商鞅在秦国得罪了多少人?有多人想杀他而后快?看看他出行时的情况就可以猜想了。商鞅出门,随从几十辆车,车上都是顶盔贯甲的卫士,由身强力壮的人做贴身警卫,持矛操戟的人紧跟车子奔随,这些防卫只要有一项不具备,商鞅就不敢出门。

我的乖乖,商鞅的生活可真是刺激啊!

其实,他能活下去,安保措施还在其次,最主要还是有秦孝公对他的支持。这就是另一个因素:

有实力的君主的支持

先看一下孝公到始皇的七位君主的执政时间:

秦孝公嬴渠梁,在位24年

秦惠文王嬴驷,在位26年

秦武王嬴荡,在位4年

秦昭襄王嬴稷,在位56年

秦孝文王嬴柱,在位3天

秦庄襄王嬴异人,在位3年

秦始皇嬴政,在位37年

孝公、惠文王、昭襄王、始皇,这四位在维护商鞅之法方面都是强有力的支持者,而且他们在位时间都比较长。而相对弱一点孝文王、庄襄王和有点“二”的武王,一共才执政七年。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君主的寿命和继位问题一样,对一个国家太重要了。

我们摆一摆孝公、惠文王和昭襄王。

第一位,秦孝公

前面我们说过,秦孝公是商鞅变法的开创者和中流砥柱。史书上对他的记录并不太多,但他是神一般的存在,他似乎一直坐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商鞅和嬴虔他们的斗争,视情出来拉个架、敲打敲打,他的重心当然是支持商鞅变法,但他也不会让商鞅把宗室赶尽杀绝,始终维持在某种平衡之上。

我一直都认为,人的能力、思维一定有天生的成分在里面,天才们很小的时候就能够显露出来。雷蒙德·卡佛说,一个人活到十八岁,他掌握的东西就足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了。是的,我也是这么认为。孝公就是天生的统治者,他十九岁继位,就开始考虑秦国向何处去的问题。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们,活到四五十岁,还在想着如何养家糊口的问题,这是没办法比较的。

扯远了,拉回来。

当孝公看着商鞅出行全副武装的队伍,看着嬴虔、公孙贾们阴狠的眼神,他早就料到了商鞅的结局。

他一点都不担心商鞅的死,他担心的是,商鞅死后,秦国会怎么办?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变法的成果被宗室贵族毁于一旦。

商鞅夺了宗室贵族的权,夺了他们的封地,一旦他们上台,一定先是要了商鞅的命,然后抢回他们的权力跟土地,再然后,用磕膝盖儿也能想明白,立即走到原来的老路上去。如此,商鞅之法必废。

第二位,秦惠文王

于是,我们可以想像,他一有机会就会教育太子嬴驷:商君变法,使我大秦国富兵强,我死之后,宗室贵族一定不会放过商君,你还年轻,一旦宗室上台,哪里还有你说话的份儿?宗室一定会尽毁新法,那我大秦的基业也就完了。因此,儿子,附耳过来,我给你几个锦囊妙计:第一,杀商鞅,在宗室面前立威;第二,绝不能受宗室的控制,必须用客卿来制衡他们;第三,守卫商鞅之法。你杀商鞅,宗室感激你;你用客卿,宗室没办法控制你;不管是奖励人、惩罚人还是控制人,都要用法去进行,让所有人都存在于法的框架之下,而这个法怎么定,由你说了算。切记切记!

当然,上面是我猜的,孝公究竟跟儿子说了些什么,谁也不知道。但是,从史料上可以看出,惠文王嬴驷继位后,的确就是这么做的,守住了变法的果实,控制了宗室的权力。

第三位,秦昭襄王

前307年,秦昭襄王嬴稷继位。这位爷,厉害了!执政五十六年,几无昏招。

嬴稷在军事上所向披靡。服韩、逼魏、削楚、毁赵,完美地奠定了秦国统一六国的基业。这位爷是一位几近偏执的法制建设者和维护者,可以说,商鞅之法在他手上更加发扬光大。

举两个例子:

有一次,人民群众听说嬴稷生病了,每个里(行政单位,每里大约二三十户人家)都买了牛为他祈祷平安。嬴稷得知并核实情况后,说,罚每里二甲。大臣们都很诧异,嬴稷解释说,没有命令而擅自祈祷,这是出于爱戴我的缘故。他们爱戴我,我便要改变法令以同样的心去回报他们,如此一来法制的权威岂得确立?法制不确立,这是乱国亡身的途径啊。

又一次,秦国遭遇饥荒,应侯范雎请求向饥民发放王家五大苑囿里的瓜果等产出,帮饥民渡过难关。昭王不准,说,秦国的法律,民众有了功劳当得到奖赏,有了罪行当受到惩处。现在如果无故发放五苑的产出,那就是使有功劳的人和没功劳的人都得到好处。使民众有功劳的和没功劳的都得到好处,这是使国家陷于混乱的节奏。我宁肯丢掉这些东西使国家得到治理,也不能发放这些东西而使国家陷于混乱。

这个嬴稷,是不是有些偏执?

总之呢,我感觉,商鞅虽死而其法存,并不是一个必然的结局,运气的成分很重,恰恰碰上的这几位君主想让其法存,如果孝公死的时候,继位的不是惠文王,而是二世胡亥,或者是后主刘禅,或者是东吴孙皓,或者是晋朝白痴皇帝司马衷,或者是几十年不上朝的万历,那商鞅之法早就死菜了。呵呵。

范雎之死

上次我们提到,秦有保举连坐的法令,即,保举的和被保举的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个犯了罪,另一个也别想跑。你保举了一个人,这个人犯了死罪,对不起,你也要陪着他死!

前257年,信陵君魏无忌,在邯郸大败秦军,秦将王龁撤军。大将郑安平陷于重围,率二万人投降赵国,范雎受到谴责(郑安平是范雎的救命恩人,范雎拜相后,保荐郑安平为大将。而大将投降,举荐人是要受到牵连的)。前255年,河东郡(安邑,山西省夏县,魏国故都)郡守王稽因犯通敌罪被判斩弃于市。对了,这个王稽就是把范雎引荐给昭襄王嬴稷的人,范雎投桃报李,推荐王稽为河东郡守。太史公说,因为这两件事,范雎恐惧,后来燕国人蔡泽入秦,范雎推荐蔡泽为相,借机辞职得了善终(见拙文《范雎被逼无奈,得了一个善终》)。然而,秦昭襄王这样一个偏执于法制的人,真的会放范雎一马吗?本来我也以为如此,结果竟然不是!

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明确记载:五十二年(前255年),王稽,张禄死。

我倒!张禄是谁?是范雎到秦国的化名啊!张禄即范雎,原来,范雎没逃过去啊!

王稽,因“与诸侯通,坐法诛”;范雎的罪名是“罪当收三族”。收,意为籍没为官奴。也就是说,范雎自己被诛,其父母、兄弟、妻子皆要没为官奴隶。

秦昭襄王嬴稷,真是老而成妖了,一直到死,都死守法度,一点情面都不讲。在这样的人的统治下,商君之法存,才成为可能啊。

再啰嗦几句,君王对法制的支持如此有力,反过来讲,他想要践踏法律,也是分分钟的事。后面要讲秦二世胡亥,上台一年,大秦就几乎崩溃,说明法制没能救得了大秦,也即,秦所行的法制,依然是王权下的法制,对君主的要求太高,这与法治的本质是不相容的。制度究竟应该怎么设计,才能够真正依靠制度本身来最大限度地防范人为干扰,这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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