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与德的吸引力法则
一我读了什么?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德者,道亦德之,同于失者,道义失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向往到经常修道的人,到了最后就有可能与道合一。因为向往道,想证道,是得道者必须要有的发心,有了这个发心才会有修道的行为,有了修道的行为才会有正道的结果,这也是一种自然,老子特别强调自然。
“德者,同于德”向往德行,注重德性的人才可能成为大德育德,合二为一。
“师者,同于师。”失德的人必然会有诸多的过失。修道者认为修道首先会证得到,也就是证得本体性的智慧,知道真正的智慧是怎么回事,然后将智慧慢慢的融入生命,成为修道者的德,并且逐渐在行为上体现出来,这就叫有了一定的德。
“同于德者,道亦得之”,当一个人与德祥和行住,坐卧都不离开大东骏介时,我们就称之为得道。另一种解释是,当你符合大道合乎真理的时候,真理也会喜欢你,会帮助你。
当一个人的生命本体和他追求的品德合二为一时,这种品德就会成为他的助缘。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同于失者,道亦失之”有两种解释,第一,失德者将与无数的过失相伴。第二,当你进入一种无为无知的境界,将贪执习气“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时,就会无为而不为什么都不制作,但什么都能做。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信是诚信,在字面上看就是诚信不足,所以遭到了别人的怀疑,第二是你对真理的信心不够,世界对真理的信心也不够能信,受奉行者就不多”
二我想到什么?
道的力量很神秘,我们不能忽略它,它是一种电流,我们看不到,但一旦得到它智慧之灯就会点亮,得到的人就会拥有道德力量,因而得势。失道的人就会失去道的力量,因而失势。
三下一步行动
寻找自己的信仰,信仰是我们非常需要的,我们需要一种信仰,成为自己的生命程序,需要对一种优秀文化信受奉行,需要通过实践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