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赴约的路上,落荒而逃的我
现在的网络,特别是有些露骨的直播,某蓝色和某红色软件,总让我产生一种错觉,是不是像我这样二十二岁初吻还在,性生活基本靠做梦的,已经就是一个废人了呢?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我就按不住它了。二十二岁,初吻还完好无损,我很想骂一句脏话,我可以原谅高中的我,毕竟学习才是第一的,要不然我也不能考上心仪已久的大学。可我无法原谅大学的我,除了上课考试就是德玛西亚,最强王者有个卵用,能换一个初吻吗?
所以,那天我决定了,无论如何要在一周之内,把自己解决掉,别的解决不了,初吻总是可以解决的吧?大不了硬着头皮随便找个什么人给亲了。说干就干,我拿起了手机,下载了号称神器的某蓝色软件,精选了几张照片,或英姿飒爽,或娇羞可人,或老成持重,或萌态满满,没错,不管他喜欢哪一面的我,总之任君挑选。我把手机放在茶几上,注视着它,就像一个渔夫瞪着自己的鱼漂,亦像是虔诚的信徒对着约神祈祷,不一会那刺耳的声音响了起来。
“HI”是真人在和我说话。
“你好你好,怎么样,看上了么?”
“什么?”
“我啊,约不约,我什么都可以。”
“你有病吧……”
然后,我就被屏蔽了。
这不是神器吗?为何一个少年雷厉风行的做派却被人狠狠拒绝了呢?我反思了一下,拉杆太早,我爸说过钓鱼的时候,你得等鱼拉水三下,再提钩,不然要不是挂不住钩,要不就是吃了鱼饵就跑。显然,活用到这里也是成立的,我顿时佩服起自己的聪明,这举一反三,活学活用,你说我这么聪明,为什么二十二岁连初吻都还在呢?我吸取了教训,重新把手机放在祭坛,不,是茶几上,祈祷。
终于,我和一个男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半天,谁都不进入正题,谁都顾左右而言他,等我们绕啊绕啊,终于都绕累的时候,一锤定音,成了!我终于可以告别一个时代了,迎接一个全新的未来了,尽管那是一个辉煌的时代,一个不可磨灭的时代,可是,我终将在今天,在某酒店涅槃重生,飞升上仙。
我换上了自认为最帅的衣服,看着镜子里的我,不禁拿出手机又拍了一张照片,我要记住这一刻的自己,这将是我人生的分水岭。看着看着,又觉得哪里不对,我不应该穿这一套衣服,这是我最贵的一套衣服,毕竟要见一个陌生人,要是他卫生习惯不好怎么办,手汗太多怎么办?有体味怎么办?这是要进行一波身体接触的啊,还是找一身舍得扔的。
我换了一套可以随地乱扔不心疼的衣服,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依然很满意。我决定不坐公交车了,我要让这一路都显得格调满满,我叫了某州专车,下了楼,在小区门口严阵以待。迎面走来一个戴眼镜头发乱糟糟的家伙,我有种仰天长笑的冲动,卢瑟回家宅着吧,哥是要去干大事的人!
上了车,我开始翻看他的照片,他挺帅的,完全可以作为我完成伟大任务的对象。我盯着他的照片,不知道为什么,心跳越来越快,呼吸起来都觉得心里面哏着一块什么东西,我的两条腿一直抖个不停,我看不见自己,不知道头有没有在摇摇晃晃,因为根据我眼前摇摇晃晃的视线表明,头大约也是晃的。
师傅侧目了我几眼。
“要不要,我把空调关了?我看你有点冷。”
“啊,哦不用不用不用。”我重新把控住摇晃的手脚还有头,什么都还没发生,我竟然已经紧张害怕成这样了。“咖啡喝多了,哈哈哈……”我连忙补了一句,怕他把我当成了毒瘾发作的病人。
“啊,多喝点水,中和中和,是不能喝太多。”他热心的说。
“好好。”
“我们大概还有十五分钟就到了。”他看了一眼导航,告诉我。
十五分钟,我又深呼吸了一口。如果,他是强盗怎么办?我是说这样的新闻也不少吧?把人约到酒店,然后纠集团伙实施敲诈勒索,或者其他的什么。我赶紧把他的照片放大,眼睛里好像也没有什么凶光。那要是有病呢?皮肤病?艾滋病?还有街边贴的那么多病,随便一个我也消受不起啊?我又放大了他的照片,看起来应该很健康吧?
可我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呢?不是一直都期待一段爱情吗?不是一直都想着让一切自然的开始吗?不是一直觉得所有的那一刻都要和最爱的人去分享吗?我好像被自己拉回了现实,我那股子冲动还在,可是我却想起了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对心中那个他的期许,这样,似乎一切都不对了。
车稳稳的行驶在路上,一个红灯一个绿灯,天色也渐渐红了,夕阳如火一般映在我要去的前方,既温暖又血腥。
“还有多久师傅?”
“前面十字路口转弯就到。”
“能,能回去吗?我想回去?”
“回去?回我们来的地方?”
“恩,对,回去,回去吧。”我坚定了起来。
我删了他的电话,卸载了软件,我死命的掐住那个念头,这不是我想要的爱情,片刻的满足之后,我知道剩下的就只是一片狼藉的心。也许,二十二岁,初吻还在,并没有什么可丢人的。每个人遇到爱情的时机不同,我又何必一定要限定一个什么时间呢?
“你没出什么事吧?”我到家之后,微博私信上弹出这么一条,我的天,我简直就是个渣男,光顾着自己和自己斗争,完全把他忘在了一边,再怎么害怕,再怎么尴尬,总要告诉别人一声的啊,为了逃避,做出了这样的事,我开始责怪自己。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这个,总之都是我的错,那个房费我转给你。”
“算了,我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的和你提这个,唉,没事没事,不过下次不要这样了,要不是你照片上的微博水印,我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路上出事了。”
“我把那个删了,对不起啊,我还是觉得不可以这样。”
“哈哈,其实,怎么说呢,我有时候也会觉得这东西脏,可有时候又忍不住拿出来看看。这也是人性所在,可能是空虚吧。”
“我太丢人了……”
“别这样想,蛮可爱的,是个有趣的人啊。”
他比我大六岁,我叫他董先生,因为他姓董,又好像什么都懂,当然也包括懂我。我没想到我还能再和董先生联系上,也没想到几个月之后,我们变成了恋人。
正式的和董先生见面,是在逃跑后的两周后,是在我刚毕业那所学校的路边摊,原来我们竟然是校友。我特意早到了半小时,毕竟上次留下了太不好的印象,看到他下车时,还没来及换下上班的衣服,西装革履的坐在一堆学生装里头,就像一个老师一样。
“老板,来两份麻辣粉,多加肥肠双份变态辣。”
“哎呀,最近忙吧,几周不来了。”
“是啊,今天遇到一个和我一样爱吃辣的。”
“小许嘛,是,早来了,做了这么多年生意,敢点这个的不超过十个。”
我就是小许,不是四川人的我,却特别爱吃辣,老板以前跟我说,在我们学校,这种点发不超过十个,原来董先生也是那十个人中的一个。我看着他,脸上一直都挂着笑,控制不住的笑,身边吵杂的环境都变成了美丽的花海,好像听见蜜蜂在花丛里嗡来嗡去,而他就是最美的那朵花。
一个月后,我和董先生在一起了,他说我是天赐给他的逗比男朋友,我说他是丘比特派来拯救我的什么都懂先生。我想要的一切都发生了,和最爱的人,留想留的回忆。可我,也会记得那天傍晚,去酒店的路上,落荒而逃的我,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可以守着些什么,也可以尽情的去体验些什么,只是无论怎么选,不管是让司机调头了,还是最终敲了敲那个门牌号,都是一种成长,不过,请记得,莫负了自己的初心,另外,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