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真的不是卖国奸贼吗?
洗白秦桧,抹黑岳飞,已成一股不小的势力。正史、野史、宋史、金史的记载比较差异,成为了洗白秦桧的论据支撑。而且这群人又随时叫嚷“历史记载没有真相”,“秦桧的主和维持了南宋百多年的存在”。笔者发现与其据史相争将徒劳无功,尝试换一个思路,来看看秦桧卖国的真相。
秦桧通敌顺理成章
秦桧真的不是卖国奸贼吗?现代有很多人以所谓的来自金史的记录为秦桧洗白。却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就是秦桧是作为北宋战俘被金国人放回的。放他回南宋目的何在?难道是因为其才高八斗,金国人嫌南宋治理不力,要他来帮助治理?治理好了好给金国上供?
如果秦桧比其实际归南宋晚十年,也许这个理由成立,因为经过岳飞等十年打击,金国已经明白凭其实力已无法完成统一南宋了。但在金国灭北宋(1127年)之后,兵锋正锐,跨过长江穷追赵构,是以统一为作战目的的。1130年金军第三次南下攻宋,败于黄天荡。这是金最后一次战略进攻,属于失败。就在此年,秦桧“逃金归宋”,第二年任参知政事,立主议和,随即拜相。
玄妙就在这里了。秦桧与二帝被囚于中都即今日北京,虽然彼时秦桧已随一路金军任职不再陪伴二帝,但其任职为参赞军务、督运粮草一一一个南宋重臣,在金国灭宋国策未改变时,会将如此重要的职务授于未降顺之人吗?依秦桧自己的说法,是逃回。但如此重职判逃,已属军变,必遭追击,秦桧又如何能带着妻子、奴仆、妾与护卫轻易逃脱且连过黄、淮、长江而跨金占区千里之地?如果金军属于溃败,还可说是趁乱而走,但黄天荡之战,金军属先败后胜,全身而退,只算进攻受阻,并感受到了宋军的抗力。如判断其已放弃统一战略明显不通一一金史也证明此时金的国策依然是攻灭南宋。
所以,秦桧是带着金国的使命而来,以和议为名,瓦解南宋抵抗军力为实。
这应该是金国军旅策略,秦桧奉军旅指令行事,所以金国史书才没有记载!
那么,秦桧会奉什么使命?可以推想的。已说的瓦解军力是一种可能,行使反间计是又一种可能,鉴于金国在山东建立伪政权的先例,也不能排除其被承诺灭宋封王的可能!
唯一不可能的,是秦桧属于自己逃回!
和议得宠与封相罢相之迷
秦桧真的不是卖国奸贼吗?北宋时期,秦桧最高职务为御使中丞,不能说无才,但南宋已立四年,朝臣足备,为何归来的秦桧能直任参知政事旋即拜相?很明显与其议和主张并有能力达成和议有关。
首先,赵构于此时肯定是倾向和议的。因为自靖康之难至黄天荡之役,金军的实力已充分展现。黄天荡之役是宋军全力出击且凭借天时地利发动的反击,依然未能完败金军。让初获喘息的赵构敢于下定北伐的决心,实在强人所难。
其次,秦桧对金人的鼓吹无宜对主和有决定作用。按理说,作为陪王伴驾的辱臣,秦桧是最该主战的!他却主和,无疑是运用了其才华尽极所能地塑造了“金军不可战胜”“和则安、战必亡”的神话。
第三,他一定与赵构共享了特殊信息,证明其能主和成功,不然,赵构是不可能让其位居众多共难功臣、开国元勋之上的。
最重大的疑点来了:判逃而归的秦桧,凭什么能坚信和议能成功?他带回了什么样的信息,不仅让赵构相信,而且让主战派领袖李纲也深信不疑,不但支持其为相,而且在贺书中比之为周公、伊霍呢?
更奇怪就是1132年秦桧即被劾罢相,直到1138年才复相位!试想,一个归难之臣,有什么过错被劾?不可能是过去的历史,只会是行为出格了!而会是什么行为?大宋的制度,官员是不会轻易敛败获罪的,而且南宋还是战时机制。只会有一类问题:谋局布势,于国不利!为什么又没获重罪?与其特殊身份一一金国密使不可分!
在未明金国实力前,赵构是不敢杀掉此人的。
而同时,岳飞收复建康,1133年官拜沿江制置使一一防御总司令,次年收复襄阳六郡,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下了伊、洛、商、虢等州,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
说明赵构罢秦桧之后,立即怒而发兵。那么,是什么因素让赵构如此愤怒呢?
史载是金国完颜兀术在1140年毁约攻宋。而从秦桧罢相、岳飞领军看,应该是赵构对和约很愤怒,重用主战派向金进攻在先。
而战场在江北展开,已进黄淮一线,南宋朝庭已不再畏金如虎了。
谋杀岳飞,秦桧罪无可逃
秦桧真的不是卖国奸贼吗?1138年,在岳飞为首的主战派节节胜利并得到沦陷区义军与人民热烈响应的时候,赵构启用秦桧为相,意味着南宋朝庭国策再次转向,主和派占上风。但为什么直到1141年末才召回岳飞呢?毕竟1140年金国“毁约攻宋”,岳飞等抗金将领取得大胜,已攻克郑州、洛阳,战线在黄河北岸展开的。简单推想,十二道金牌能送达岳飞,一说明江北属宋无疑,二是在当时交通下,是要一两月才能到达的,证明朝庭决策属于急转!
如下几种说法都站不住脚:一、怕迎回二帝赵构皇位不保。不说南宋已建国十四年之久,真能如此形成争执,金人早就送还二帝了。二、怕岳飞谋反自立。如真如此,又岂敢谋杀岳飞?不怕岳家军反或投敌?三、怕引发金国全面攻宋。岳飞已率军从长江打过黄河,且已取得决战胜利,再蠢的赵构也不会在此时突然怕了金国吧?
很明显,是南宋朝庭真的想和议,而内在原因应该是连年战争,国力支撑不起了。
而领军在前,兵锋正利的岳飞明显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也许意识到,但岳飞可因粮于敌而自给或由沦陷区供给。但这恰恰触犯了朝庭怕“裂土自存”的局势出现。
所以,召回岳飞应该是赵构同意的。但谋杀岳飞,是秦桧报效金国的行为了。坊间传赵构言“靴藏匕首”自保应所言不虚,因岳飞被谋杀后,主战将领纷纷引退,江北复被金国占领,南宋朝庭已由秦桧把持。
秦桧未能更大的危害南宋,主要是一来南宋已稳定,二来在岳飞的十年打击下,金国已无力攻灭南宋,满足于占领江北地域,与宋划江而治了。
本文以逻辑推论方式行文,证明秦桧的通敌卖国,为金国赢得了江北大片国土,并毁灭了南宋的攻击力量。其未能彻底葬送南宋,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无能。那些“秦桧保南宋一百六十年存在”的歪论,可以收起来了。
秦桧的权力可以用后来一事证明一一宋宁宗于1206年夺其王封,改溢谬丑。也是宁宗于1204年追封岳飞为鄂王。但1208年执政的史弥远又恢复了秦桧的封号“忠献”与王爵。
南宋一朝,宰相专权误国代代如此,而秦桧是开宗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