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一个人,真是就是一个人的事。
我不是个专情的人,喜欢自己的会厌恶,自己喜欢的又会厌倦,所以他们说我薄情,和我那对薄薄的唇瓣一般。
可这么薄情的我喜欢了陈夏立快两年。
两年,不长不短,对我来说已经是不同凡响。
如果三个月后的告别到来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和他说再见。我比谁都清楚,如果真的再见了,倒霉的一定还是我。
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重蹈他的覆辙。
一
大二快要考试的时候,我和一二好友在门口烧烤摊约了酒,在长沙寒风瑟瑟的冬日里,烧烤摊上搭的红色的棚子被吹的猎猎作响。
我不喜欢白酒,因为白酒下肚时烧喉,烧胃,但那天晚上却成了唯一能暖人的东西。
辉煌时期曾经差点被人叫成酒罐子的小曲,那天晚上喝多了,神志不清,醉的一塌糊涂。
听说那时候我躺在学校门口的花坛里死活不肯起来,嘴里只说两样东西,手机,陈夏立。
拿手机是为了给陈夏立打电话。
听他们说这事儿的时候,我恨不得那昨天晚上二锅头的瓶子一瓶子砸死自己。
我记得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是半夜,躺在同学的床上吐了六次,那种胃里空无一物却抑制不住的干呕,最后从嘴里面出来的只有胃液还是什么极其苦涩的东西。
我以为自己要死了。
原本无比珍爱的手机被摔得稀烂,屏幕上永远重复着开机的画面,却怎么也开不了机。
第二天起床,我抱着满地的狼藉爬回四楼,洗澡,刷牙,说说笑笑。
终于把一切收拾好,出校门吃饭顺便修手机的时候,碰上了陈夏立。
那个于我而言已经是遗世独立的身影,让我想起了起床时自己身上的那条短裤短裤和暖和的冬季睡衣,地上沾满泥垢的大红色卫衣,一双顶贵却被蹭的面目全非的短靴,还有一堆不知道什么时候发出去却杳无音讯的消息。
一瞬间我脑海里面浮出了一个QQ表情,一个圆圆的黄黄的脸上一点点的勾着嘴角,漂亮的,礼貌的不动声色却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
我忍了一上午的情绪忽然崩溃了。
有些事情发生了,你总是觉得是不是只要自己什么都不想别人也会把什么都忘记,可事实却是,你根本做不到什么都不想。
我以为只要一如既往的生活就能忘掉昨天晚上的事,可看见陈夏立的时候,我明明厚着脸皮沉下去的回忆全部苏醒了。
到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自己是时候放过自己,也是时候给他一个清静了。
二
那天晚上,喝醉是真的,断片也是真的,但我迷迷糊糊记得一点点零星片段。
比如我趴在一个人的背上喊着陈夏立,他说她在让我安静点儿的时候。如果再清醒的时候没有看见他那张淡漠到几近生疏的脸,我以为我还能靠着这点被我断章取义的故事继续自欺欺人。
我一直不肯相信他是迫于无奈才来的,就算我知道这是事实,一开始别人是先给他打电话的,他叫了别人过来,自己却没来,后来我死活不动,一帮人愣是扛不动我,这才又给陈夏立打了电话,他受迫才不情不愿的过来。
爱情可怕就可怕在爱一个人不只是大脑和心脏的事情,就连身体也会记住这个人。就像我喝醉了,大脑空白,连心脏都几乎忘记这个事情的时候,不论天寒地冻,健康痴傻,只要那个人伸手,手脚四肢还是会毫不犹豫的跟着那个人走。
我匆匆的拿着手机,低着头,加快了脚步,尽量避免和他交谈,否则到时候打招呼不是,不打招呼也不是,尴尬了自己,为难了别人。
从那天之后,我喝酒再没带过手机,却还是忘不了掉那个酒后比我还失态的人。
我一直在想,如果很久之前班上聚会的时候,陈夏立没有给我希望,我是不是就会喜欢上另外一个笑起来像太阳一样干净的男生。
没有答案。
因为那天陈夏立确实吻了我,我也毫不犹豫的几近热烈的回应了他。如果不是有很多人在,我想可能连自己最后的底线都会被他攻破。
这个事实,谁都没办法抹掉。
三
那天班上聚会,很多人喝多了酒,包括陈夏立,不包括我。喝啤酒是灌不醉我的。
从饭店出来的时候看见他们在讨论接下来的活动,我折回去边套外套边往卫生间跑,路上却被陈夏立截下来,我用力过大以至于不小心扯坏了衣服袖子,陈夏立看着我笑了,问我你是不是喝多了,一只手已经揽上了我的肩膀。
我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只能看他一眼,苦笑着回击:你才是喝多了吧。然后把他搭上来的肩膀又推下去,赶紧跑到了厕所。
人不能太爱另一个人,不能付出太多,否则就连他稍微亲昵一点的动作你都受宠若惊,招架不住。感情卑微到了这种地步已经没有什么道理可言了。
后来他们一行人准备去KTV,问我要不要一起,我迷迷糊糊的应了下来。
那时候酒劲上来,就算神志清醒走路还是会摇摇晃晃,是李树晨把我塞进了出租车里,身子往前倾着让我在他背上睡了一路。
也是他把我扶上的3楼,让我躺在他肩膀上等后面的人,我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他的目光。
电梯门一开,陈夏立被一群人扶着走进来,边走边吐。
他叫我的时候,我还是没忍住过去。李树晨拽着我那只被我扯得已经有些脱线的衣袖看着我,清俊的眉宇间眉心紧锁,我冲他笑了一下,说了一句去去就来,抽出了自己衣袖。
我很多时候都在想,如果情能自控,那我一定选李树晨而不是陈夏立。可芸芸众生,能上天入地,唯一控制不了的就是自己的感情,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求而不得,撕心裂肺,孤独而终。
我走过去的时候,陈夏立两只手拖着额头,满脸通红,我递了湿巾过去让他擦擦脸,他看了我一眼,伸手把我扯到他的座位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片温柔却燥热的触感已经侵上了我的嘴唇。
我闭上眼睛,那么主动的回应着他,把这么久以来的相思和怨念全部用在这里,那时候,我无比清楚,我爱他。
四
我恨不得世界在那一刻终结,这样至少我和他是相拥的,至少我以为他是喜欢我的,所有人都觉得他可能是喜欢我的。
可是世界没有终结,生活还是要继续,酒醒之后他依然不是我的,我知道,并且心知肚明。
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我爱你和对不起,变成了对不起和没关系。
说对不起的永远是那个被宠的肆无忌惮的人,他们说的对不起只是机场广播里通知你航班延迟时候的对不起。
那天之后,沈三水问过我,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后悔去KTV?后悔抛下李树晨选择陈夏立?还是后悔那时候没有推开他而是那么积极热烈的回应他?
我不后悔。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就算知道结果,我大概还是会义无反顾。
就像那天晚上李树晨看到那一幕之后,明明连包房的门都没进就走了,第二天还是问我吃饭没有,要不要给我送碗粥过来?
就像我后来喝多了酒那么不顾形象的喊着陈夏立。
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那种感情就帮你决定了你的一切举动,你别无选择。
五
但是失望积攒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就连回忆都没了,我想起来酒醉的那天凌晨,我吐了一晚上,胃里空荡荡的,最后吐出来的是那种苦的要死的东西,那时候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是吐完,就干净了。
你忘记一个人的时候,也是这样,让你一点一点的把和他有关的东西翻出来,一遍一遍的回忆,一次一次的在你心上剖下口子,让里面的脓血流出来,你就痊愈了。
后来,李树晨和一个非常喜欢他的姑娘在一起了,姑娘的性格很好。
我也谈了一次恋爱,不到一个星期就分手了。我发现没办法喜欢他,就算他很好,好到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已经移情别恋了,但在一起之后,我才发现,我对他的那种感觉就只是那一瞬间,对陈夏立,却只忘记了那一瞬间。
后来我戒掉了白酒,也戒了烟。
但我从看见陈夏立看我的眼神之后,我就知道,我是时候放自己自由,也是时候让人家清静了,我渴望自己忘了陈夏立,就像渴望他爱我一般的急切。
陈夏立让我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就只是一个人的事。
纵使你相思入骨,也不过他一刀便好。
各奔东西的时候,再见就不说了吧,万一真的再见了怎么办,你依旧是滴水不染,我还是会蹚进汪洋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