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坦白从宽非虚言
2021-08-10 本文已影响0人
周律诗
今天与同事讨论一件受贿案,深感民间广泛流传的一些经验之谈,有时着实害人不浅。比如这句经验之谈: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不能说这句话没有一点道理;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信从这句话则是自找苦吃!
话说去年六月份,有人“代领导”来向我们咨询,对领导接受企业回扣的事提供法律意见。听他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后,我们直接了当的向他指出:领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按3万、20万、300万划线,分别对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我们的意见是领导尽快自首、坦白交代,积极退钱,争取减轻处罚。
咨询人眼巴巴地望着我们说:“没有其他办法了啊?”
我们进一步肯定的回答: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没有其他办法可以避免判刑,只能通过自首争取少判几年。
咨询人又问:“领导收的是现金,要是坚决不承认呢?还会定罪吗?”
我们回答:不要心存幻想。首先,纪监委已经掌握了包括行贿人在内的多个证人证言;第二、领导收了那么多钱不可能没有留下一点痕迹;第三、领导本人很难抗得过纪监委的询问;第四、事涉多人,领导一个人抗拒没有意义......
......
一小时后,咨询人怀着失望离开。
半个月后,咨询人及其领导被纪检监察委带走。
约一年后,检察院对咨询人及其领导提起公诉,建议量刑十年以上。
案件材料显示,领导落网后,坦白交代,并有立功表现;一切正如我们所预言。
咨询人坐失自首立功机会,只因相信领导和社会上流传的经验之谈,胜过相信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