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2021-12-02  本文已影响0人  唐游记

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与安全
1.村民应主动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生活等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村里的集体财产。
4.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
5.严禁打鸟、打猎、电鱼、毒鱼;严禁乱放鸡鸭鹅、猪牛狗等;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
6.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二、村风清洁与民俗
1.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2.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严禁占道。
3.村民门前应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4.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5.不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不看不传播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三、其他
1.对触犯法律法规的村民,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小组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本村规民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紫霄镇藕塘村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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