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记忆连载小说

故事|年夜饭(上)

2017-05-05  本文已影响0人  悟三藏
故事|年夜饭(上)

文|北城三月

银盏村毗邻城乡结合部,老耿头每次进城回来,必经这段坑坑洼洼的路面。今年雪下得凶,深一脚浅一脚,才到农贸市场,裤管就湿透了。废品站旁,一群毛孩子在空地打雪仗,雪球来回,“嘭”地在红漆漆的收废品三个大字上,摔得粉碎。

老耿背着双肩背,长短参差的线头耷拉着,随风打几个转,消失在了市场又沉又脏的棉帘子里头。小贩们边嗑瓜子,边招揽生意。肉摊老板烤着小太阳,看电影。她看了眼表,正巧瞅见老耿,老耿头见她冲冰柜后面说了句,随即站起个男孩来。

男孩举着根一次性筷子,筷子头插着只包子。憨憨笑道:“爹,大包子!”

“宝娃,回家了,快谢婶子。”

“谢谢婶子。”

老板娘边摆手,边拎出一小袋剁好的排骨,硬要爷俩收下。老耿平日进城办事,总要托她帮忙照看儿子,家里困难,本就无以回报,又怎能再伸手呢?倒是宝娃,一见肉便拍着冰柜嚷,肉,爹吃肉!

老耿面露窘迫,从包里掏出大半袋点心渣来,说:“那这个你收下。我买不起贵的,这不除夕了嘛,琢磨宝娃爱吃这口。”

老板娘禁不住心头一酸……

要说老耿,再不济,以前的日子也算可以。不管大城市发展成啥样,银盏村还是那样,封闭、落后、思想陈旧。村里人结婚,全指望媒婆。结果偏就被他触到霉头——媒婆见钱眼开,隐瞒了女方的精神病史。结果婚结了,孩子生了,老耿也只好认栽,这都是命。

讨讨是他第一个孩子,女孩。

孩子落生就没吃上几口奶,整天闹病。“哇啦哇啦”哭得像警车似的,老耿觉得丧气。在农村,女孩本就不讨喜,更何况孩她妈还是个神经病。老耿就觉得,这娘俩都是这辈子找他来的讨债鬼。

这个家唯一能叫他顺点心就是宝娃的到来。宝娃小讨讨四岁,出生时老耿只是觉着这孩子俩眼眼距宽了些,模样怪,可好在是“带把”的,老耿家根没断在自个手里。可宝娃越长越不对劲,不必麻烦大夫瞧,老耿心里有数:这孩子智障。

老婆犯病离家出走,最终是丢了还是死了,老耿也不清楚,更没去查。因为那时的生活就像编纂好的剧本,麻烦一件件找上门,先儿子再是老婆,最后是女儿……讨讨和小朋友跑到集市附近玩捉迷藏,结果再没回来。村民同他一块找,找到大半夜,只在废品站的一堆破瓶烂罐里找到了讨讨左脚的一只鞋。

村民说:“讨讨肯定是被人贩子拐跑,找不到了。”

人贩子……

***

夜色正浓。

一进小院,满鼻子都是粪坑的恶臭,混合着冬日凛冽的冷风,一股脑地钻进了老耿的鼻子里。老耿瞧了眼墙角刚砌成没多久的红砖茅厕,心想八成是淤粪了,于是先让宝娃进屋暖和身子。

再出来,发现厨房亮着灯,随即便听见宝娃“嗷”的一嗓子。奔进去一瞧,见宝娃手背烫红一大片,暖壶冒着腾腾热气,灶台旁大片水渍,正淅淅沥沥往下滴着水。老耿拽着宝娃去冲手,水寒刺骨,宝娃先不喊疼了,只是没过几秒又呲牙咧嘴地嚷嚷冻手。

老耿有点气,早前就骂他别玩热水。可宝娃却端起搪瓷杯,试试温度,憨笑说:“爹不烫,喝水。”

趁老耿干活,宝娃就把碗筷都摆好。三副碗筷,挂在房梁上的灌腊肠也被他够下来,直接上了桌。又从柜橱里拿出相框,看了会儿,手指头在相片上抹了抹,说了句真好看,摆在碗筷边上。

虽说是年夜饭,但家里啥也没有。刚拿来的排骨来不及做,方木桌上就有半根腊肠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老耿把鸡蛋大都夹给儿子,自己舀几勺汤,就着馒头咽。吃一半,外头“嘭嘭嘭”地放烟花,宝娃趴着窗沿瞧,时不时跟着拍手。老耿喝闷酒,拿着讨讨的照片,一口接一口,很快眼眶就红了。无数红血丝爬上他的眼白,像枷锁把他缠到窒息。

“嘻嘻,妹妹……”宝娃还沉浸在烟花中,“妹妹和飞上天的花一样好看!”

“这是你姐姐。”

老耿笑了,却很苍白。

***

霞市很美,就如同它的名字。近些年,却因为一部《半米夏光》的热播,一举化身旅游胜地。报纸称其为“华夏之光”,民风古朴、热情好客,甚至能夜不闭户。

当然,宣传归宣传。逾期商品还是会被修改日期,放回货架;电子秤也会偷摸“自动”调高斤两;钱袋也无法逃脱被觊觎的目光……就像植株一样,有些表面看来光鲜挺立,可根早烂透了。

今天是邹歌执勤。大年初一,路面上没俩半人,格外冷清。说实话,邹歌挺羡慕中队那帮人的,天寒地冻,换谁都想窝在办公室喝热茶聊天。可转念一想,不行!他警队刚毕业,宏图壮志还没实现呢,图哪门子安逸?

拐到破败的街巷,忽听有人惊呼偷钱包,而迎面正有个头发染得像锦鸡的小伙撒腿就跑。邹歌没多想,抬步就追。约莫还有一米来远,突然从拐角冲出个黑影,黑影被牟足劲撞了个跟头。

邹歌追也不是,停也不是。晃神间,锦鸡早跑没影了。几声微弱的呻吟混合着中年妇女撒泼似的臭骂,邹歌头都快炸了。

“喂,你没事吧?”

“你说呢。”

女孩手掌搓破了,血渗出来。搁谁看,都不像没事的样子。邹歌想带她去警队医务室简单处理下。可女孩一听去警队,立即拧眉头:“警察叔叔,请问我犯了什么事,还要劳您大架进局子?”

这女孩年纪不大,十六七岁,眼睛里却透出一股子有别年龄成熟来。目光如炬,邹歌被她的反问噎到,真想甩手不管了。没辙,谁叫自个是人民的公仆,于是耐下心,问:“那我带你去便利店买盒碘酒,再打针破伤风。”

女孩刚开口,就被方才丢了钱包的中年妇女打断:“哎呦,不就是手破掉啦,这有什么嘛!我说小警察先生,我的钱包丢了可是大事情哦,里面好多钱的。你要是不给我追回来,我可是会告你的哦!”

“大婶,不处理我的手可是会烂掉的……你再废话,小心哪天起床,看到床头吊着一只烂手,哎呦——吓得不要不要的。”

“哎呦,小姑娘家家说话不要这么难听好伐?”妇女撇嘴,“大年初一,晦气死了。”

女孩唇锋齿利,听到晦气一词后,整个人都沉了下来。眼眸冰得似乎能穿透钢板,拍干净屁股上的泥,伸手。

“干嘛?”邹歌问。

“看病打针不花钱啊?”

邹歌真不愿搭理她,索性掏了两百块钱:“剩下的,买点好吃的。”

女孩径直走了,头也不回,握着钱的左手却越攥越紧,越攥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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