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本恶;绝对的善和恶;相对价值

2017-04-22  本文已影响0人  离末多格

 昨天的哲学课,樊杰老师提出了一个话题“人性”,有同学认为人性本善,孔子有性善论,认为人皆有善端;有人支持洛克的“白板说”,认为人生来就是一块白板,通过经验的途径,心灵才有了观念;而我支持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荀子认为不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会有食色、喜怒、好色、利欲等情绪欲望,人性本来是丑恶的,基督教有说生来就有“原罪”,所以教育的作用是“化性起伪”。

 儿童生来是自私的,占据母亲的乳头不肯撒手,直到吃多了呕吐,长大到四五岁会抢别的小朋友的东西,想占为己有,蛮横无理,直到他们接受教育,开始慢慢社会化,成为一个遵守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合格公民,但即使这样也按捺不住恶的本性,这世上有多少人是伪善的?当然了,你也可以说有一些人是伪恶的,所以我们说这世上还是“好人比坏人多”,综上,我都觉得性本恶,毕竟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本源。

 那么究竟,本源真的是恶的嘛?如若本源是恶的,世间的第一份善从何而来呢?又如何能够化性起伪?显然人性本源中必须有善,才能够被教化,再综上,人性有恶且有善,也就是说性有恶也有善,而非本恶或者本善。

 从老子的道德经中,我们知道善恶相生,即善恶是相对的,那么究竟有没有绝对的善和绝对的恶呢?答案是有!

 接下来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武警官兵击毙了劫持人质的劫匪,这一行为是恶的嘛?也许有人觉得这是一种正义的,为了保护人质不得已做出的行为,这算不上是恶,但是,即使这是正义的,这也只是一种正义的恶,若是所有正义都能被称为善,那么又会有多少人打着正义的旗号去做恶?至少一名武警必须知道杀人就是恶的,才会在用枪的时候再三思考,而不是为了“正义”而轻易开枪,会思考是否有比击毙更好的方式。


 曾经我们讨论一个“相对”的价值观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一颗树长得笔直,相对于木匠来说它是有用的,所以它被砍了,相对于自己来说,它死了,无用了!一个歪脖子树可能能存活得更久,这种“相对”的价值观,如果没有一个主线来支撑,就会令人很迷茫,我认为所谓主线,即人生的意义,梁晓声说过人生的意义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纯粹的自我感受;一部分是爱自己和被自己所爱的人的感受;还有一部分是社会和更多,有时甚至是千千万万别人的感受。倘若,一个人以自己的感受作为人生意义的重中之重,最终他收获到的一定极少,但是若是自我意义缺少过多,即使对于社会和世人他是高尚而无私的,他也是可怜的。不论是做一棵树还是做一个人,我们都要有自己侧重点,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服从,在不损害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个人价值最大化,这也是对社会的另一个贡献,同样的一定程度上,服从社会利益,也是提升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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