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的人 总会相遇
上个周末,在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封面颜色撞在一起,恰好是交通灯的红绿黄。手机拍上一张,分享至睿思无忧跑步群,有几位成员对黄色的《爱吃的人 总会相遇》更感兴趣。
再一次确定这是个挂着跑步幌子的美食群,尤以大嫂的“我用早餐叫醒你”为首。每天一份精致的早餐,一盆盛开的鲜花,一段美文鸡汤,让我这个刚啃完馒头匆匆上班的人,重燃饥饿感。有图有文有真相,详见链接美好的一天从早餐开始。
书籍尚未开启阅读,快速搜索作者小宽的来头。别人夸他是有文化的吃货,他坚辞是误入美食圈的诗人,那句“烤鸭与松露起飞,卤煮与鲍汁一色”暴露其爱诗爱吃的本性。嘿,读完他的简单介绍,我还挺喜欢这个光头胖子,80年出生,长得貌似比我还着急。
吃货,指喜欢吃各种美食的人,并对美食有一种独特的向往。迷恋美食,遇见美食立马满血复活,“酸甜苦辣都要一一品尝,鸡鸭鱼肉五谷不分也无妨”,是有品位的美食爱好者。我自评够不上吃货标准,且与其差距甚远,充其量只是比果腹的追求高那么一丢丢。
识食物者为俊杰。每次打开抖音,前十条总有一两条与吃相关,或是大厨菜谱分享,或是各种蹭饭视频。近些年,我已承包家中厨房重地,朋友圈逐渐单调到仅剩佛系晨跑和和尚学厨。
最初护士长对我分享美食图片是一脸的嫌弃,经过我“不屑”的坚持,她的态度有所转变,开饭前有时会关切的问候:今晚需要拍照吗?偶尔还会翻看朋友圈的留言,独自傻乐。
昨晚的朋友圈
相对于单纯的吃,关于美食背后的那些人和事会让我印象更深刻。
中学时代的某些周末,一群少男少女会组团踩着单车去乡镇同学家里玩耍,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只有快乐时光,最好年华。
大四最后一个学期,约上三五好友聚集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点上一盆酸菜鱼,数碟花生米,看着电视里的世界杯,有球,有酒,有朋友。
魔都的那些年,蹭过若干次老七的饭,从未买过单。他无奈的调侃:和尚到我这化缘,吃下的菜可以堆满整个浴缸。人至贱则无敌,我回复:余生再蹭一浴缸。
前几年的国庆假期,和Luck哥相约一起跑步打卡,运动结束后,找个附近的餐馆大快朵颐。晚来天炎热,能饮一杯无?兄弟俩一起聊聊昨天,今天和明天。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美食是什么,那必须是饺子。饺子就酒,越吃越有;饺子蘸醋,日子不苦;饺子伴蒜,生活灿烂。
真正的吃货敢于直面大象腿,敢于正视罗汉肚。我的等级不够,总是计划着早日消灭大肚腩。吃玩读写跑,生活五件套,我相信有着共同爱好的我们,总会一天会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