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审判何时了?
2018-01-09 本文已影响0人
刘怀敬
上面这个视频相信许多人都看到了。就此,我上午写了《两条建议》。
这个视频出现在网上后,很快就有人人肉出这位女子,是一位小学教师,是学校的中层干部,还是一位优秀教师。
于是,网上就有人站上道德高地,谴责她不配人民教师称号(那当然更不配优秀教师称号啰),谴责她没有公德心,谴责她道貌岸然。
我虽然主张对她课以刑责,但面对网上的道德谴责,我忍不住还是要说上两句。
我认为,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社会,谁都可能做一两件违法而不自知的事(即便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人们怕也不可能一辈子不办一两件违法的事吧?)
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有一个逐渐提升的过程。即便是一名人民教师,也会有法律的盲区,遇到一些情急的状况,也难免做出违法的举动。谁违了法,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制裁他就是了,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因为他的一次违法行为就去指责人家的道德髙下。这种道德审判,不仅会给违法者增添不必要的精神压力,而且还会使我们这个社会与法治渐行渐远,这与依法治国是背道而驰的。
我的观点就是,一个人给公共安全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危害,就必须惩处,至于惩处到什么程度,那由司法部门根据法律与事实依法裁定。但我们必须摒弃道德审判的恶习,因为它不仅无助于违法行为的纠正,而且更恶劣的是,它扭曲了人性。因为,那些站在道德高地对别人进行道德审判的人,往往他们自身就是道德的矮子。
这种人格分裂,怕才是我们这个社会必须要根治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