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屁用!
近百年来,收到西方文化的强烈影响,有许多词语从小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并视之为真理,比如:是非分明、依法办理、对即是对错即是错……
然而,我们的先辈——那些聪明的中国人从来都不会这么干,因为他们知道,“认真你就输了”。
尝试一下和旁边的朋友说:“怎么你一点原则也没有?”他肯定不会服气,说不定还会反驳你:“我除了有原则还能有什么!”
也许你会觉得,这么问别人肯定不会承认啦!那不妨换一个问题,“你会做违法的事情吗?”我相信你自己看了也会在心里告诉我,“绝对不会!”不干违法的事情,何尝不是心里的一道原则呢?
然而,在许多时候为什么我们让别人看起来没有原则?举个栗子:
你的上司要求你帮忙运送一批货物出境,你心里很清楚那批货物是不合法的东西。到底是运还是不运?如果拒绝老板,工作可能会丢掉;如果答应了,那你真的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了。在这种“两难”状况之下,我们常常让别人觉得没有原则。但除了拒绝和答应之外,还可能这么做——
“好的老板,刚刚验收的时候检验那边的人说货物有点问题,我让他们再查一遍,肯定是刚刚出错了,等结果出来我就运过去。”这是老板知道你心里已经清楚了事情的真相,便会说“这样吗,那先不要运了”。“没事没事,如果老板一定要运我也会去的”,“不不不,如果真的有问题千万不要做。”
这种是非难明,看起来乱七八糟的做事方法,蕴含着很深的智慧。
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些自己做事的底线,一些做事的原则。但我们不能把这些原则赤裸裸地展露出来,因为这样可能会伤害到别人的面子和自尊。因而,我们在方的外面还有一层圆,让这些原则圆通地表现出来。
许多朋友把这样的做法理解为圆滑,实际上圆滑和圆通在本质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圆滑是把自己的目的用圆包裹起来,绕了一大圈问题没有解决;而圆通则是通过让大家都有面子的方法,最终解决问题。
说话的目的是为了能让沟通的信息接收着能够听得进去,听不将去讲的再有道理也没有用。
作为销售人员,你为了让顾客买你的护肤品,赤裸裸的数落着顾客的缺点,虽然你说的很对,但是顾客气走了;开会的时候,你作为部署提出了很对的意见,然后却没有尊重到在场其他人的感受,上司也被你气走了;你作为总经理做了一个很对的决策,但没有考虑过这样让各个部门的经理很难做,部门经理也被你气走了……
中国人做事非常讲究“由情入理”,把情给对方,对方自然会很讲道理。如果真的遇到不会领情的人,我们心里也马上能够清楚,以后我们对他就可以“依法办理”。
“情、理、法”,都是在为“理”服务,不过方式不同而已。前者能够让大家都有面子,能够接收;后者的做法比较赤裸裸,是非分明,可能让人比较难接受。
既然“对”没有用,难道可以错吗?如果是这么认为,那么我们的思维再次陷入了是非分明的二分法之中,非黑即白,把对和错看成了完全对立的两面,真的有这么简单吗?
在三分法思维的中国人眼中,连“对”都没有用,你还敢“错”?因此,“对”没有用,当然错也不可以。因为事情发生错误,总会带来不便,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失;对呢?若是伤害了某些人的面子,就会引起这些人的反弹,恼羞成怒,蛮不讲理,造成情绪化的反应。
可见,仅仅对是不够的,对只是前提。在对的基础之上,必须考虑到所有人的面子,不伤害任何人,才不至于产生后遗症。当中的艺术,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在生活中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