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剂量谈毒性”到底是不是耍流氓?
误区:是药三分毒,反正任何药物都是有毒性的,因此某些药材或者食物中的毒性不值得大惊小怪。
医药的问题又稍有不同,它更重要的是在“带来的好处”和“存在的风险”之间权衡。也就是说,它不象食品添加剂一样追求“不影响健康”,而只要求“带来的好处明显大于风险”。简单的例子,如果一种药物的“危害”是脱发,那么它该不该被批准使用呢?如果它对于恶性肿瘤有明显效果,而且又没有其他更好的替代,那么就可以接受;如果它只是缓解一下咳嗽或者腹泻,大概就不会有人接受了。
误区:只要剂量在安全范围内,就可以添加。
该物质的加入会带来有益的影响,比如各种食品添加剂;
该物质的存在不可避免,比如各种污染物和天然毒素。
比如塑化剂,台湾的起云剂事件中,实际上最终饮料中的塑化剂含量也很难达到有害地步。但是它不符合两种前提中的任何一种,所以也不能用这句话来开脱。三聚氰胺的情况类似。不管加多加少,即使加入的量对成人不见得有害,也是不行的。
误区:对于一类致癌物,没有所谓的最低安全剂量,每增加一分,都会增加一分致癌的风险。
例如黄曲霉素,我们就只能设定一个“控制线”。在这个控制线下,所含的毒素带来的健康风险足够小(但无法是零);同时,目前的生产技术能够实现,而且付出的成本社会可以承受。 这样的限量,其实是一个“执法标准”,而并非“安全”与“有害”的分界线。当某种食物中的黄曲霉素达到这个“执法标准”,就会受到重视而被处理,从而不致于达到更高含量。
需要维护一个东西的时候,就说脱开剂量谈毒性是耍流氓。
需要诋毁一个东西的时候,就说‘’脱开剂量谈毒性是刷流氓"是伪科学。
需要维护一个东西的时候,如果是支持无害的文献,就说科学文献证明了某某无害; 如果是不支持无害的文献,就说不是sci刊物/分不够高/孤例不证/科学只能证伪不能证明。
需要诋毁一个东西的时候,如果是支持无害的文献, 就说不是sci刊物/分不够高/孤例不证/科学只能证伪不能证明;
如果是不支持无害的文献,说科学文献证明了某某有害。
想说一个东西没那么大危害,就把太阳,红肉搬出来,说:这也是一级致癌物,有本事你不用阿。
想说一个东西危害大,就说这是致癌物阿!致癌物!致癌物!
想说一个东西没危害时,就说中国人地沟油,雾霾都不怕,还怕这个?
想说一个东西危害大时,就说中国人有了地沟油,雾霾,还有这个,真是悲惨。
如果教科书支持自己的观点,就说初中生都知道。
如果教科书不支持自己的观点,就说教科书也可能是错的。
当支持自己观点的人多的时候,就说这是共识。 当支持自己观点的人少的时候,就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当反对自己的人学历比自己低时,就说自己学历高,所以科学素养高。
当反对的人的学历比自己高时,就说学历不等于科学素养。
当支持自己的人是该行业的,就说自己有权威,科学共同体背书。 当反对自己的人是该行业的,就说对方利益相关。
当公众号,微博,朋友圈和自己的观点一致的时候,就说这是大众的呼声。
当这些和自己的观点不一致的时候,就说这些都是反智的言论,人民太愚蠢,需要自己来启蒙。 不想让人批评的时候,就说非专家不得出声,科学不欢迎民主。 自己想批评的时候,就说批评是天赋人权。 道理说的杠杠的,双标玩的66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