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社区矫正女社工
作为一名监狱民警,这段时间,我时常感到惭愧。
这份惭愧的感受,一方面是源于自己教育管理罪犯十几年来,竟然对于大墙之外的社区矫正工作一无所知。
从某种角度来说,社区矫正与监狱工作应该是连接最为紧密的一对兄弟。
高墙里,监狱警察努力着,高墙外,社区矫正工作者奉献着。
走出监狱高墙,刑满释放的罪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接手,并为之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假释回家的罪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接手,并为之开展社区矫正。
来到司法局之前,我的目光只落在罪犯身上,无论是正在服刑的,还是回归社会的,尤其是后者,我也从未想到,还有这样一群人,在努力的,默默的,甚至还饱含委屈的,在为这些罪犯改造成果的巩固奉献着。
这份惭愧的感受,另一方面是源于坚守在社区矫正战线上的同志们当中,有这样一群女社工。
在监狱工作中,男性罪犯由男性监狱警察管理,女性罪犯由女性监狱警察管理,无论是从安全性角度来说,还是从管理效率角度来说,都是无可争议的,无论是男民警管女犯,还是女民警管男犯,都将会引发出很多隐患。
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实际上起着中坚力量的几乎清一色的都是女性社区矫正工作者,而绝大多数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只有一人,所以她没有选择,既要面对女性罪犯,也要面对男性罪犯。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宣告到解矫宣告的全过程,甚至还包括从法院和监狱接回,解矫后的安置帮教,日常管理、教育、劳动组织等,她无一不参与其中,并且很多时候,她本身也是组织者。
因为有机会前往几个司法所调研学习,虽然都是浅尝辄止,每个司法所也不过半天时间,但通过与几位女社工的交流,促使我不得不用心撰写此文来表达我对她们的敬意。
我问女社工:“一个女孩,面对这么多罪犯,怕过吗?”
女社工说:“当然怕,一直都怕。”
我问:“那既然怕,怎么办呢?”
女社工说:“怎么办,怕就怕呗,我没法让自己不怕,但我一直告诉自己,我身后有国家,罪犯应该更怕我,才对。”
我问:“怎么会想到选择来做社区矫正社工呢?”
女社工说:“说实话,如果知道社区矫正社工是干现在这些管理教育罪犯的事,打死我都不会来。”
我问:“那来了之后,非常想走吗?”
女社工说:“说实话,上班第一天,就准备走的。”
我问:“能说说什么事让你有这个想法的吗?”
女社工说:“因为,在我跟着师傅学习如何办理新入矫人员报到手续的时候,师傅安排我拨打电话,查看他们的反应速度。结果一个人直接在电话里,对我说,让我最好不要管他,不然,我家住在哪里,他一清二楚,那其中威胁的意味,非常明显。那一刻,我就突然害怕起来,就想立马走人。”
我问:“那后来,怎么没走的呢?”
女社工说:“为什么没走,有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工资待遇低、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多,无名无分,就和临时工没有多大区别。有时候,我也会问自己,为什么还没走。万一社区服刑人员中间再出个什么事,自己想跑都跑不掉。现在,我所能回答,并且说服自己不走的理由就是,我要对这些社区服刑人员负责,我是最了解他们的人,我怕我走之后,没人能比我做的更好。”
我问:“你都了解他们些什么事呢?”
女社工说:“我觉得,几乎所有事,今天几点出门,几点回家,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户籍地在哪里,常住地在哪里,偶尔会去哪里,最近犯过什么错误,家里有什么人,都是干什么的,甚至和女朋友最近关系如何,有没有吵架,有没有单位,在单位的表现如何,在做什么,甚至他们的生日,他们父母的生日,我都非常清楚。”
我问:“你是如何看待社区服刑人员的呢?”
女社工说:“说实话,如果要是把他们正儿八经当成罪犯来管理,我怕自己一天都干不下去,所以,我对社区服刑人员说,不要把我看成是整天对你们提要求的人,而要把我看成是帮助你们顺利完成社区服刑任务的指导者,在我眼里,我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帮助你们从社区服刑人员变为社区生活人员。”
我问:“从事社区矫正社工工作,对你的生活有影响吗?”
女社工说:“说没有,那是骗人的,要说有,那几乎没啥是让人感觉好的。”
我问:“没啥是让人感觉好的,是什么意识呢?”
女社工说:“打个比方,经常会和朋友,走在街上,遇到社区服刑人员,他们会很主动上前和我打招呼,表示尊重,但由于他们身上有纹身,发型又怪异,好几次都把朋友吓坏了,以为我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出于关心,纷纷提醒我和这样的人保持距离。”
我问:“你认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大价值是什么?”
女社工说:“我考虑最多的不是什么最大价值。”
我问:“那考虑的是什么问题呢?”
女社工说:“我主要考虑的是他们不要再犯罪,不要不假外出,不要违反“双八”规定,不要人机分离,不要连续犯错误,被送到监狱去,那样就是我们矫正工作者的失败了,我们所有付出的努力就付之东流了。”
社区矫正女社工是忙碌的,不仅要忙矫正,还要忙必接必送,安置帮教,甚至信访、维稳都有她们的份。
走访了几个司法所,接触了几位社区矫正女社工之后,我感触万千。
但愿《社区矫正法》早点颁布,但愿社区矫正女社工可以有更好的待遇,更明确的职责,更好地发挥她们聪明才智,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我甚至突发奇想,以后监狱警察招考,可以定向招录工作两年以上的社区矫正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