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各项规章制度(讨论稿)
新年初始,万物复苏。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综合办公室,根据协会以往的工作状况,重新拟定、补充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现公布如下,欢迎各部门,各管理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协会将来更好开展工作。
(一) 会长职责
一、对协会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领导协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工作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德艺双馨"做育人方向;
三、组织召开会议,对协会的重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决策;
四、讲究工作方法,团结带领大家做好协会方方面面的工作。
(二)副会长(秘书长)职责
一、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和创造性的开展好分管的工作;
三、带头执行协会的决议,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讲究工作方法,务求工作实效;
五、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落实各项工作中,要密切协作,主动配合。
(三)协会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讨论稿)
一、严把行政费用的开支。协会行政费用开支的主要内容有:办公用品用具,书画纸张,笔墨颜料,各类印刷制品,宣传册,交通补贴费,差旅费,雇工费等等。上述行政费用的开支,必须事先有计划,有请示报告,经会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购置的所有行政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二、严把活动经费的开支。各项活动的经费开支,要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由主管部门形成书面文字请示报告,经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使用。为节约资金,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求奢华,但求简约,求实效。
三、严格控制招待费。不搞没有精神艺术内涵,没有健康向上意义的铺张浪费的酒宴活动。
四、相关部门,每年年底向协会书面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费使用管理的情况,接受审计监督。
(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讨论稿)
各级人员 和各职能部门 ,以协会名义组织或参与社会活动, 或与 业务主管部门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接触、接洽相关事宜, 以及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关系等重大事项时,必须向会长书面请示报告,并在请示报告表上签字备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展相关工作, 如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工作会议制度》(讨论稿)
一、协会定时不定时召开各种工作会议。如会长办公会,协会管理层综合会议,部门协调会等等。
二、协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管理层综合会议。会议由会长或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主持。综合办公室提前一周,在协会管理层微信群里发布: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以及会议的相关议题。于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在三天前向会长请假。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在综合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研究的工作措施,重要事项的决定和明确到人的责任制等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四、会后由综合办公室及时整理、发布会议简报。
(六)《协会资产、财务、公章管理规定》(讨论稿)
一、协会的资产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出入库要履行登记手续,任何人不得私用。
二、财务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协会的资金,严格执行经费收入支出登记制度,各类财务收支凭证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长期存档。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个人承担责任。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财务管理部门每年书面向协会报告一次财务状况。
三、协会的公章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公章时,要登记、申请、备案。公章管理使用登记表要妥善保管,长期存档。
(七)《关于协会与个人劳资分配的规定》(讨论稿)
一、协会提倡和鼓励各职能部门和全体会员,为协会创造经济效益。
二、各种经济所得,均按照"协会、个人皆得利"的原则进行公平的分配。
1、协会和学校签约的书画教学辅导收益,协会与辅导老师收入的分配,按照"三比七"的规定执行。收入先由协会统一管理,争取当月分配兑现。
2、由协会人员(含协会外人员)牵线,以协会名义开展的各项社会有偿活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解决。总的原则是:"牵线者多得,参与者有偿,协会有留成"。收入由协会统一管理、分配。
3、由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有偿活动,协会与参与者的收入,按照"五比五"的原则进行,同样,收入由协会统一管理发放。
三、协会对所有人员不设固定薪酬。但是,对于职责任务重,工作数量大的组织领导者和具体办事员,视全年协会的经济效益,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协会对临时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一事一办,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会提倡无偿的、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