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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五)滕文公上篇2——有恒产者有恒心③:历史背景、核心知

2023-03-16  本文已影响0人  知非非非

历史背景

古代的赋税制度:贡、助、彻

贡、助、彻相传是夏、商、周分别施行的三种赋税制度。

贡是一种定额税,贡额确定了之后,无论年景、收成如何,百姓都要如数缴纳,因此这种时候就会出现孟子说的:丰收之时粮食被浪费,灾荒之时百姓苦不堪言。

到了商代,贡法逐渐被助法所取代。助法是一种劳务税,即百姓不直接上缴实物,而是以帮助国家耕作公田的方式交税。一块井田分成相同的九块地,八块分给八家耕种,一块是公田,八家合种。私田的收成归各家所有,公田的归国家,这样要丰收就一起丰收,歉收就一起歉收,不会给百姓增加多余负担。但每家出力多少,效率该如何计算,又成了新的难题。

于是到了西周,彻法出现了。每一人丁授田一百亩,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抽成十分之一。这样打破了公、私田的土地划分,把收成都混在一起,杜绝了偷懒耍滑,也增加了百姓的劳动热情。


核心知识点

孟子为何如此推崇井田制?

井田制在周朝晚期逐渐被废弃,孟子为何还想要努力恢复一个已经破碎的土地制度呢?

如果按照孟子理想中的井田制来施行,好处有三:

一是公私分明。人人皆有田可种,各级统治者也有粮可收,各取所需,互不干涉,皆大欢喜。

二是分田制禄。周天子按照爵位的不同,把不同大小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民划分给各级官吏。根据土地大小,诸侯百官的官位等级得以确定,同时也解决了他们的俸禄问题。

三是稳定百姓。井田制要求土地不可随意买卖,必须按照血缘宗法关系进行继承耕种。百姓被划分到各个贵族阶级的统辖范围内,也就无法随意流动,保证了人民生活的稳定性。

这三条优点,足以让孟子对井田制念念不忘。


应用延伸

“有钱”和“有仁”,应是相爱还是相杀?

自古以来,“有钱”和“有仁”就常常被我们摆在了对立的位置上:一个人如果要富有,他一定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一个人如果要爱人如己,那么他一定会被其他有心机的人排挤。所以“钱”和“仁”真的不能同时存在吗?

事实证明不是的。当你能够发现人们的需求、并高效解决需求时,钱似乎自己就向你走来了。而真正能够赚到钱的人,恰好是那些具有敏锐洞察力、踩中了人们痛点的企业家。他们既能够实现自己造福社会的远大理想,同时还帮社会上的很多人解决了就业问题,赚钱反而变成了努力工作的附加品。

这,就是“又富且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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