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画和雕塑到底属于谁?
在日常生活中,谁都会难免碰上不靠谱的人和事,签订合同或者契约就成了一种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方法。
在英美合同法中,有一个词叫做“意会”,常常会被用来当做审判的依据。意会的意思是指不需要明说,大家互相心知肚明的意思,而在签订合同时,也会有这样的“意会”存在。
有个有钱的女人去世了,她留下了一幢房子,按照她的遗嘱,银行帮她卖掉了房子,买主是位年轻人。结果年轻人发现房子里面的情况很糟糕,就要求银行打扫,银行觉得很麻烦,就跟年轻人说,要么银行打扫,里面清理出来的杂物就归银行所有;要么年轻人自己打扫,里面的东西就归年轻人了。年轻人选择了后者。之后年轻人居然从地下室里找到了八副非常名贵的油画和一个雕塑,价值连城。银行前来讨要,年轻人拒绝了,之后年轻人便被告上了法庭。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呢?
我的想法是银行已经答应了年轻人,里面的杂物归他所有,所以这些油画和雕塑应该归年轻人所有。结果,审判结果却不是这样。
法院的判决是年轻人应该将这些油画和雕塑归还给银行,因为在银行和年轻人此前达成的“意会”,大家对于房子里的“杂物”的判断都是基于清洁费,银行认为杂物价值可能跟清洁费差不多,不会有很值钱的东西,所以才不愿意打扫;年轻人对于杂物价值的判断可能与清洁费用持平或者略高,不然他也不会要求银行打扫后又同意自己打扫,因此油画和雕塑就不在双方意会范围之内,所以年轻人要将他们归还。
看完这个判决,我也就明白了,作者在后面的解释:
所以任何一个合同,它的合理性、合法性,都要以签约双方当时的原意为基础。虽然双方的原意不容易准确客观地把握,但它总有一个合理的范围。
银行和年轻人都是在一种大致确认的前提下签订了合同,如果法院判年轻人获胜,就等于银行受到了惩罚,之后银行对于类似交易可能都会十分谨慎,对于这种交易市场来说,都是十分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