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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说天下】以兵学的视角看互联网经济:《战争论》(3)

2015-10-01  本文已影响450人  袖卷千重雪

接下来我们继续学习克氏战争法则。

法则3、消灭敌人军队的企图是战争的长矛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克劳塞维茨认为,要达到战争的政治目的,就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因此,战争的目的必然始终而且只能是打垮敌人,也就是使敌人无力抵抗。打垮敌人,有三个评估标准:一是消灭敌人的军队;二是占领敌人的国土;三是征服敌人的意志。战争能力是由军队、领土和意志三者组成的,不摧毁这三个要素,不可能将敌打垮。而在三个要素中,首先要消灭敌人军队,然后是占领国土、迫敌媾和。

怎么看这种观点呢?譬如现在一种主流玩儿法,创业=融资=烧钱=跑马圈地,问题是烧钱能烧出用户消费习惯吗?能烧出用户黏度吗?不是绝对不可能,但也绝对不能划等号。烧钱烧出的大数据,第一没有常态代表性,第二不能验证赢利模式。产品没有说服力,这就是所谓B轮死的主因之一。

那么,商业模式当中的所谓“敌军”是谁?是消费者,是用户。当然,这里不是敌我概念,也不是消灭概念,而是拥抱和掌握。

商业上,达到目标的选项很多,切割市场占有率、突破对手传统市场、开辟第二战场差异化竞争、破坏对手供应链、调度消耗对手的资源和能量等等,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能达成根本目的的,还是连接消费者、培养用户、达成交易。另外,在这一积极进取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另一种红利,就是只属于进攻方的精神优势、士气优势。

就竞品而言,基本上还是非此即彼的零和游戏,你进则我退,这一方面,克劳塞维茨有一段精彩的论述:“并不是仅仅指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而且还包括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消灭敌人军队这一企图具有积极的目的,能产生积极的结果,这些结果最后可以导致打垮敌人。保存自己军队这一企图具有消极的目的,能粉碎敌人的意图,也就是说可以导致单纯的抵抗,这种抵抗最后只能是延长军事行动的时间以消耗敌人。”

这一方面,传统企业尤其应予以反思。这几年,面对互联网企业的攻城略地,许多传统企业被打蒙,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而是因为对方在自己选定的时间、空间开战,上来就打七寸。显然,对于行业内本来就竞争得昏天黑地的传统企业后脑再挨一闷棍,当然是KO。那么没被一下子拍死的企业,自然是转身应战,也就是转型。那么这个转型过程,是以什么样的状态来转,至关重要。是以我为主,以攻为守,猛冲猛打,还是跟着互联网企业的节奏亦步亦趋,时不时还想着维系企业内外的大佬地位既有格局,结果如何不难想见。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李宁的表现要高出董明珠一筹。

当然,这里面还存在一种相对消极、但理论上更稳妥的方式,就是融合。反正都是要做大,干脆新旧携手合为一家,一起去欺负其他小杂毛好了。但是,为什么用了个“理论上”呢?很简单,新旧融合的代价,往往不低于血拼一场,这还是在融合成功的前提下说的。两军血拼,在付出重大代价的同时,也完成了新秩序对旧秩序的涤荡,留存下来的是经过实战检验的最具市场活力的老兵、精兵和符合实际的战场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则条令,完成整编扩军,自然是无往而不胜。而新旧融合,是一种体制内的交锋,这其中的文化冲突、血统排斥,乃至于权谋诈术,带来的是内出血以及由于妥协而造成的不完全进化。这其中的弯弯绕,可参见360与酷派撕逼剧。

当然,这不是说战争或者革命一定优于改革、融合,关键取决于目标设定的情形,同样是资产阶级革命,是英国路径更成功,还是法国路径更成功,就看评价角度了。从国力存续角度而言,自然是英国路径更高明,而就整个价值观输出而言,以及对于整个欧洲文明及政治格局的重塑,显然法国大革命才是真正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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