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伴
2018-08-01 本文已影响341人
无求品自高
老年人的伴
今天读了简友写的《外婆和她的老伴》,标题就告诉我们这个老伴并非“外公”。
文中的双方子女太过自私,都什么年月了,还这样干涉老人的私生活,可见观念的转变不是一代人两代人可以做到的。
这里介绍我一个朋友的母亲。朋友母亲今年78岁了,父亲去世一年后,母亲的老同学,同时也是父亲的朋友,早年丧偶如今寡居,有意与昔日好同学结伴而居。
一开始,儿女,兄弟都极力反对,兄弟甚至以断交威胁。两位有情老友不惧威胁,据理力争。尤其是老汉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照顾老太太细致入微。
朋友母亲自从与老汉交往,重新焕发青春。精神状态大为改观,穿衣打扮一改往日随意,追求刻意讲究并且薄施粉黛。
在两位老人的执着影响下,首先老太太的子女开始接受这个老头。子女们相继将两位老人接到自家小住,虽然有些难以接受,但亲眼见老头对母亲的关怀照顾,爱意浓浓不输父亲在世;母亲情意缠绵似新婚燕尔。做儿女的夫复何求?
于是双方子女坐下来协商:既然老人有这个需求,我们应该成全。约定两位老人随意居住在哪方(老汉是重庆人),他们都能自理。如果哪天老人生病不能自理,女方子女表示一定接回母亲轮流照顾,不会增加对方负担。
老太随老头住重庆,老头兴趣爱好广泛,琴棋书画,种花养草雅兴十足。不大的房间到处都是花草字画。两人收入都不高,老太自带生活费交给老头补贴家用,药物由自己子女买好寄去。
今年春节老头发出邀请,老太所有子女都去重庆过年,老头的子女出面接待。老头亲自下厨,做得一桌可口饭菜招待客人。
如今皆大欢喜,两家和睦相处。虽然没有一纸婚约,但并不影响两位老人的结合,合理不合法的生存法则。对社会无害,对家人有益,对本人快乐,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