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 “八项严禁”
2018-03-05 本文已影响32人
开宗明义
教育消息:近日,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通知》,同时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
《规定》明确提出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八项严禁”。其中包括:严禁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宴请、通过电子支付赠送的红包、话费,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等。
《通知》提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在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该《规定》还明确,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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