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家暴案丨那些正在被家暴的女人,需要“证据”才能离婚……
文丨陈娅希
5月17日,一名网友发布了一条“现在家暴都要这样取证了啊”的视频。
视频里,一位穿着白色体恤、红色短裤的女子在架摄像机,她身边还有个一两岁的孩子,就在这个过程中,女子身后突然冲出一个男人,对着女子就是飞脚。
这个视频有两分多钟,其中女子被打的时长超过40秒,孩子在一旁嚎啕大哭。
经查,视频的始发地在广东江门的鹤山市,施暴的男子被鹤山警方控制,女子的手被打骨折,现在住院治疗。
她的家属称:“她现在没有强烈要求离婚!”
鹤山家暴视频
我一点也不希望他回家
为什么不离婚呢?
——我都多大年纪了
——况且他很少打我了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四十多岁的年纪,家境不错,定期保养却很愁苦,像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阿姨。儿子上高中,她的丈夫在外做生意。
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他(她的丈夫)回家”。
我问为什么?
她笑着说了一句:“打怕了。”
我纳闷:“那为什么不离婚?”
她答:“我都四十多了,孩子都高中了,况且他现在已经很少打我了!”
他们二十岁相亲认识,男方高高大大,大家都说是个可以依靠的好对象。
事实上,结婚几个月,他们就因为一件小事“拌嘴”了。她委屈,觉得刚结婚就被丈夫数落,丈夫觉得她管的太多,就出手打了她,她没有示弱还手,丈夫被激怒了,根本打不过。
所有的劝架语境
都是一样的
离婚是可耻的,
他们还为你规划了
更加凄惨的未来
第一次被打,她回了娘家,丈夫来认错接她,她还是闹着要离婚,于是大家开始劝她:
“夫妻之间哪有不吵架的?忍忍,以后就好了”
“这点小事就回娘家,别人会觉得这媳妇事多,不明理”
“刚结婚就闹离婚,说出去多丢人啊”
“离婚了就能找到好的?说不定还不如他呢”
……
这话听起来是不是都很熟悉?好像全国的好心人都是这样劝阻那些想要离婚男女的。
因为他们的劝架语境都是一样的:
用家人、名声、孩子去绑架你,告诉你离婚是可耻的,不明智的,甚至给你规划了更加凄惨的未来。
图片来自网络
事实呢?这个朋友过得不开心,即使他们后来有了孩子还是会吵架、打架,她一旦自保反击,就会变成互殴,如此往复。
一个敏感的女人用唠叨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一个愤怒的男人用拳头去终结这种不满。
那群人说的不错,后来她丈夫的生意很忙,确实很少家暴她了,但他们确实还会因为意见不合而争执,她也不想知道丈夫在外面做什么,在她看来:“我倒是希望他不回家,回来这个家就不得安宁。 ”
我不知道他们的孩子是怎样评价他们的婚姻,也不知道这样的婚姻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这样得过且过的婚姻真的让人绝望 。
宁拆一座庙
不毁一桩婚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为了让父母安度晚年;
为了不落下“离婚”的名声
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
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暴才会报警。
也就是说,一两次的家暴根本没人重视,打到忍无可忍才会寻求社会帮助,而这个被家暴的人,可能正是你的母亲,女儿,姐妹!
在“鹤山家暴案”的视频公布以后,我们看到各种奇怪的留言:
“我家暴时去报警,警察说,得有两次以上才能逮捕他,还告诉我,要拍受伤的照片,这样下次才能受理。”
“报警不会获得支持,他们会告诉你家丑不可外扬。”
“可能家属们都在责怪受害者把视频传播出去了,男的说不定得坐牢,大家会说这个女人太狠。”
中国有句古话:“弄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无论对方做了什么都要原谅。
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
为了父母能安度晚年不操心儿女;
为了自己不落一个“离婚女人(男人)”的坏名声。
试问,面对父亲对母亲的拳打脚踢,孩子会留下怎样的心理阴影?
父母看到自己的女儿被打的惨不忍睹,会不会心疼?
看似完整的婚姻实则名存实亡真的有价值?
真不知道好心人是哪里来的逻辑!
图片来自网络
家中有女才是安
家暴,
是男女相处的
极限
“家中有女才是安”,这是我一个汉族男性朋友告诉我的话。
作为一个摩梭女性,当初听这话我还是很受用的。摩梭人把母亲看成生命之源,没有母亲就没有生命的一切,虽然现在摩梭人生活中,女尊男卑的观念已经逐渐淡化。
但在摩梭人的家庭里,如果你打了自己的妻子,就会受到全族的唾弃,打女人,那是对整个生命之源的极大不尊重!也是极不能容忍的!
事实上,男女生理力量的差距,让女性在家庭的体力较量中处于弱势,我当然知道女人在面对家庭矛盾时的状态,可能会没有逻辑,强词夺理,歇斯底里?
有涵养的男士会讲道理,再不济冷战两天,或者选择离婚,但绝对不会家暴,不会以武力制服自己的妻子或者女朋友。
我并不知道视频中的男子为什么会打自己的老婆,但我知道,在他拳打脚踢的时候,他已经忘了这个女子是自己的妻子,也忘了这个女人是自己孩子的妈妈!殴打的时候,只有泄愤!
家暴,是男女相处的底限!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而现在社会对家暴的处理却很尴尬,如果认为对方家暴,想要起诉离婚,必须受害的妇女自行举证,也就是要像视频里的女性一样,架起摄像机去拍摄自己被殴打的“证据”过程。
可是家暴往往发生在一瞬间的隐私家庭环境中,关起门来打,谁会在家里装摄像头?哪会有目击者来证明?举证难度可想而知!
2016年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根据相关法律,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也就是说,没到重伤残疾的程度,警方还是会选择口头和解,这确实是新时代的心酸。
结婚无门槛
但离婚有!
把离婚与否的选择权
交给当事人
结婚没有门槛,但离婚有门槛。
也许目前法律对家暴的惩治,对离婚事实的认定还任重道远。
但我仍呼吁大众:“面对家暴,不要成为好心的和事佬,把离婚与否的选择权交给当事人,因为他们远比你更知道家暴的痛,也更有资格决定婚姻的下一步往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