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104项证明事项或将被取消!!
2019-07-23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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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2项,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72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
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32项)
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72项)
关于拟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设定的证明事项的说明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方法一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http://www.chinalaw.gov.cn
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方法二
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http://www.samr.gov.cn
通过首页“互动”中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方法三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fgs@saic.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取消证明事项”字样
方法四
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
信封上请注明“取消证明事项”字样。
来源:检测家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