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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104项证明事项或将被取消!!

2019-07-23  本文已影响0人  27b22f1c9dd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2项,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72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

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32项)

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72项)

关于拟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设定的证明事项的说明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方法一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http://www.chinalaw.gov.cn

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方法二

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http://www.samr.gov.cn

通过首页“互动”中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方法三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fgs@saic.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取消证明事项”字样

方法四

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

信封上请注明“取消证明事项”字样。

来源:检测家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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