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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旦森

2017-06-21  本文已影响37人  风聆月
琼台夜未央

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是匆匆过客,有些人与之邂逅,转身忘记;有些人与之擦肩,必然回首。

——白落梅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旦森,是一个与我擦肩而过,却让我频频回首的人。

尽管我和他不是好友,私下聊天也不过是三五次,而且聊天的内容都是与群相关的所谓公事,可是在他离开这里之后,我却是一直特别的不开心,担心着有一天时光的流逝会冲淡掉他的记忆,所以一直想着写点东西,把一些回忆永远的留在未央。

当我静下心来仔细搜索有关他的记忆时,却发现除了那些文字,其他的一切,模糊的可怜。

唯一与聊天相关而又印象深刻的,是森哥和芥妹的由来。

记得主群里闲聊,旦森艾特我说就像芥末。我突然就笑了。芥末这个词我是不陌生的,之前有段时间我的前缀就是【芥末】,而且这个前缀恰好也是一个亲近的人送我的。

或许只是因为这么一句话,好感顿时油然而生。接下来我很自然的叫起了“森哥”,而他则很绅士的叫起了“芥妹”。

关注森哥,源于他在16年的9月30号写的一篇文,我私自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旦森的刺猬》。

那是一篇很好看的童话。居住在一个封闭的小村子里的旦,渴望着能成为一个像山大王一样威风凛凛的名人,于是他就去问村子里那个出过山的人。那人回答说:你越是折腾不一样的东西,你就越容易出名。旦一听就高高兴兴的回家了,他以为他已经找到了出名的办法了。

后面一看,原来旦想到的办法却是养一只刺猬。

“功夫不负有心人,旦在第三天的时候终于找到了那个想要的东西,他感觉非常的开心,甚至忍不住狠狠的拥抱和亲吻了那个东西。可是那种感觉真的不好受,很疼,疼的旦整个人都龇牙咧嘴的。可是越是疼,他就越来劲,这多稀奇啊。这有喜欢猫啊狗啊兔子的,这大伙肯定没有见过喜欢刺猬的吧。这哪怕有喜欢刺猬的,肯定没有见过宁愿被刺猬扎了一身伤,也舍不得把怀里的刺猬給扔下来的吧。”

这段文字真真切切的戳到了我。“这哪怕有喜欢刺猬的,肯定没有见过宁愿被刺猬扎了一身伤,也舍不得把怀里的刺猬給扔下来的吧。”今天再读这句话,居然读出了一些其他的味道。莫非当初的旦森,写这篇文的初衷是在暗示着什么?

所谓爱情,不正是如此的吗?靠得太近了就会刺伤对方;靠的太远了又会感到寂寞和寒冷。初遇时彼此吸引,想拥抱却必须忍受刺,而为了靠的更近,却又只能忍着痛慢慢拔掉自己身上的刺,最后的最后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是原来的自己。

“你好好的拔自己的刺干什么。”旦又有发火的迹象。

“我爱上你了,你抱我那么用力,亲我那么用力,我舍不得你疼。”

“谁他妈说我疼了?”旦怒吼着。他简直快要发疯了。

“他们每次看完了,你都流眼泪,你在梦里喊的最多的都是疼。”刺猬很难过,眼睛里全都是眼泪,甚至滴到了桌子上。

我想,旦的内心其实是想做一名猎人的吧,可是终究也改变不了他自己也是一只刺猬的宿命。

突然就想到了之前看过的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文末的两句话我记得清清楚楚:如果有来世,还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笨笨的相爱,呆呆的过日子,拙拙的相恋、傻傻的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的抱着你,轻轻地咬你的耳朵……”

再之后,小蝌蚪找妈妈,猫先生和樱木子…旦森的童话是越讲越好看。

“啊?懂,就是,就是要开心的生活着,积极的,不但自己要开心,还要让身边的人开心,只有这样,世界就会变的越来越幸福。”

估计你怎么也不会想到,文中思想如此积极上进光明的一个人,最擅长的却是暗黑文。

精神分裂的木诗雅、坦桑荒原上的杰森、老秦头家的大儿媳妇、脑子不怎么正常的末日论痴迷者的旦、被诅咒的小村子里唯一的原居民巴托、黑色丝袜绑住眼睛的安然…这些旦森文里出现的角色,无一不贴上了或猩红或灰暗或苍白或悲剧的标签。他透过文字讲人性,讲邪恶,讲各种畸形的眷恋和欲望。

由此来看,大魔王的绰号,也算是名至实归。

记忆最深刻的还是那篇我的点将文:刀客。点将的要求很简单:大漠、黄沙,再配上江湖恩仇。

旦森的这个文,完成的漂亮,虽然色调上还是没有摆脱性爱之上吃人肉的暗黑惯例,但是正如四叶所评的那样:这文,契合了旦爷一贯冷冷的性格。如果说,所有的简笔勾勒(其实不算勾勒,文字自带的让读者脑补功能)都是粗犷豪放的,那么埋藏于文字中的众多情节还原了逻辑的合理性,也算细。于是,大漠,风沙,烈日,断刀,女人,情仇,便稳稳的切中了点将的主题。

再读刀客,真心觉得自己当初的点评太单薄了。

“这文,我看到了两点。一是文字的流畅和细腻。今天这文,少了旦森体惯用的粗口,文雅了很多。但刻画人物的效果是一样的。

“手指已经干瘪,男人看了一眼就整个嚼着吞了下去。”原本应该是残忍血腥的画面,被旦森这么轻描淡写的写出来,没有丝毫的违和感,无形中却恰恰吻合了大漠中生存下来的刀客的身份。能一把刀剿了37个马贼的汉子,又岂是具有寻常人行为的?

另一点是巧妙的构思。点将要求八个字:大漠背景,江湖情仇。大漠背景好说,环境描写即可。这江湖情仇,要嵌到一个并不算长的故事里,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旦森是个聪明的。依米的阿爹,抢劫的军饷,白花花的银子,打在一起的60多人…开篇被剿的37人,结尾除了脖子上被扎了通透口子又全部被剁手剁脚的27具尸体,再配上喝醉男人胡话出现的“金刀门”“江湖令”…刀客和马贼,中间介入一个马贼之女依米,这样一来,有仇有情,整个故事符合点将,又脉络清晰。

文就好看在这故事切入的视角,刀客的悲壮,几乎都是通过依米的角度表现出来。

少了两条腿的尸体和床下那封没有拆开的书信,也应属于旦森体的一部分吧。隐晦的留白,在作者心里。”

相比较自己近乎水分的点评,我更喜欢阿茉点到的:整篇文看下来,脑就“狠”和“绝”两个字。一个人,能把自己的“肉”(断指)亳不犹豫吃进肚子,杀人杀到断刀,真是当之无愧的“狠角色”;把女恩人“办”在餐桌上,女主嘴里还有没吞下的马肉,也真是文中“亮点”。而没有掀红盖头,拉了一车银子当聘礼,这个情节的加入,让看客看到了粗糙汉子的情和义,所以,这人物的塑造成功且饱满。血腥,暴力,冷情,极大的彰显了作者的特色和个性。

琼台夜未央

五月末的清晨,天气还不算太热。有微风轻轻拂过,蹭着肌肤,舒舒爽爽的。抬眼望向窗外,蔚蓝的天,还有远处的绿。几只不知名的鸟儿掠过树梢,嬉笑着飞向了远方。

一早泡的茶已经温热,手指轻轻一晃,那茶叶便打着转微微荡漾起来,一如我此刻的心情。

不知不觉坐下来已经一个多小时了,对旦森的回忆却好像还只是触摸到冰山一角。记得他主群时一本正经的吹牛,记得为征文找他做评委时的爽快,记得偶尔开他玩笑时的那份羞涩和谨慎…

有存在就会有回忆。而值得回忆的总是让人难忘或者感动的。这,无关风月,甚至无关苦涩、甘醇或者欣愉和哀伤。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个道理我懂。我知道候车室里的人都是有着自己的方向的,匆匆地启程,匆匆地下车。带走的,是别人的故事;留下的,是自己的回忆。我不喜欢车站,不喜欢离别。但即使不舍,却也在无可奈何中渐渐习惯。

我能做的,好像只有留下你曾经存在的痕迹。

只是,我还是在奢望着,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未央,我是否还能听到那一声“芥妹”…

琼台夜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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