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路姑娘 翟高泉著
一,老铁
对于每个80或者90后的青年人来说,很多人都有一个能称之为老铁的朋友。
在短短的两年之后,2018年,‘老铁’这个性感又妖娆的词汇终于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以至于现在,回顾2017年,你不得不感叹,现代社会化的文化圈变化实在是迅速,研究语言文化的人们都觉得,实在抓不住那些让人匪夷所思的言语变化。
如果仅仅从老铁这个概念提起,好像生活中,80后、90后的身边都会有一种生物的存在,这种生物简直是极其可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不仅吃你的,喝你的,甚至到了你的家里还要极其自然的顺走一些东西才算罢休,就好像你的每件东西上都写着“请随意”一样。
夸张的说,对于男性而言,这个生物简直比自己的亲妹妹还要亲,除了你那又脏又臭的内裤和袜子之外,什么东西她都要给你搬搬家。
这个家伙一定要防着点,不然哪天走了,把你想念的要死。
这个可恨的生物,每每提起都要恨得牙齿发痒,大骂“傻笔”,但是又总是爱的不行,这种爱不是恋爱,妹妹或者姐姐一般,没有血缘,但又超越了情侣,甚至于关系比情侣之间还要亲密。
打电话的时候破口大骂,一旦见了面喝起酒来,就亲密地好似穿了一条裤子。青梅竹马的异性朋友一旦入侵到你的家里,你的父母待他/她比自己的亲儿子或者女儿还要亲切,逢年过节总会发上一个大大的红包,然后骗到家里开心地玩上几天,管吃管住,热水床铺供应,记住,是你的床。
你自然毫无疑问被赶到大厅睡沙发啦,想什么呢?这个家伙你得提防,她绝对不会成为你得情侣,一点也不会。这种关系和颜值无关,以至于对于男生来说,即使这个傻逼长得极其漂亮,很多人追,你都丝毫没有和她恋爱的兴趣。
大街上看到别的漂亮女孩你还是一直咽口水,照样会瞎撩,即使你遭到了她的无数追求者的嫉妒,你还是恨不得这个家伙赶紧嫁出去。
她会在你家里或者喝酒的时候脱掉外衣,只留一件吊带啥的(管她剩下什么,反正你都懂),把大腿架到桌子上,你都淡定到一点点男性荷尔蒙都不会分泌,而别的过客们的眼珠早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你甚至会怀疑,和她在一起,都失去了性功能一样。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无耻到爆的家伙,你心甘情愿地疼她,保护她,把工资拿出来请她吃上几顿大餐,每天骂她傻逼、棒槌,你们的关系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二,那个家伙
作为90后的老叔叔的我,朋友中也同样有这样一个危险的生物,她叫小AI。
因为小学时候我比同龄人发育的较慢的原因(其实是三年级还背不会乘法口诀),初中一年级的时候留级了一年,恰巧和小AI是同班同学。
初中转校之后,在县城的一所挺普通的中学重新念了七年级,那时候刚刚从北京转学回来时对于那所学校的所在的县城并没有任何的感觉,只是觉得这里的人行事低调,穿着普通。经济能力相差北京应该相差了许多的档次,只是觉得这个城市所有的人都穿回力帆布鞋的做法不太赞同,那发黄的胶边,总会使人联想到刚来到这座县城里看到的一堆牛粪一个颜色。
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并不太适应,由于那时候家里的经济状况很不理想,父母远在北京,我独自在外婆家寄居,忍受着冷漠的舅舅舅妈的势利眼,内心一万个想要逃离的想法,但是所有人都告诉我,我就应该在这里呆着(如果呆在爷爷和大伯家里,我很有可能会尸骨无存)。
也是从那时候起开始了拮据的日子,甚至于养成了自卑的习惯,常常低着头走路从来不看任何人的眼神。
上学的第一天,走过路口的时候还是低着头,以至于不知道身边一辆飞驰的自行车过去,把我的衣服扯了很大的一块‘伤疤’我才会抬头看一眼而已,但是我没有任何的气愤,因为待我很好的有名望的外公告诉我要时刻与人为善,大事化小。
骑车的姑娘就是小AI,那是我第一次见她,黑黑的,扎着马尾辫。和这里人有着一样的气质和民风,唯一不同的是她的鞋擦洗的很干净,比我的脸还要干净。
撞了人还笑,但是这笑天真无邪,抵挡不住的美好。
“你没事吧,没事,这件事情交给我。”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的话,也是从那时候起我们开始了相识相知,后来成为朋友。
初中三年的同桌,高中又被分到同一个班,六年的读书生涯,我们走向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初中、高中,小AI是出了名的笨家伙,考从来不及格,作为一名女生,她几乎捉弄过班上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光头或者秃顶的老师们更是苦不堪言,小AI最喜欢往他们的脑门上贴胶带,像极了电视剧里执剑的日本浪人。然后班上所有人都看着愤怒的老师们搞笑又可爱的样子。
在所有人的目光中,迎送小AI站到门口反思。路过的上课老师们十分自觉地打招呼:“今天这个姿势比昨天的标准嘛,”,然后就是小AI搞怪的傻笑,路过的老师大都无奈地离开。
我无数次地劝她不要再做出格的事情,但是捉弄别人的习惯还是没有改掉过,那时候的学校管理体制还是十分严格的,学生的言行稍有不慎就有抬板凳滚回家的可能。
令我奇怪的是她在学校出了名的搞怪,却从来没有一个学生或者老师举报强制她退学的事件。直到毕业的时候才得知那时候的她热心肠,默默地帮助过所有的人,每天都会第一个进到教室帮助老师和有困难的同学,尽心尽力。
那时候的她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好坏参半。但是尽管她的成绩总是提不上来,学习对于她而言实在无聊的、青春逆反期的她也从来不会和学校或者校外许多追求她的人厮混,不喝酒,不抽烟,每天按时回家,孝敬爸妈,有时候喜欢扶老奶奶过马路。
那时候她和班里的老师同学们关系也很融洽,老师上课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小AI不要睡觉;小AI请站到门口听吧~~诸如此类的话。
后来我就十分奇怪她这个天天接受老师惩罚的“坏学生”为什么在毕业分别的时候是所有人当中哭的最凶的一个。那时候她抹着眼泪、扶着我的肩膀一脸严肃的告诉我,她不想毕业。
拉倒吧,你还记不记得,文理分科的时候,你霸道地当着所有人的面从理科班把我的书包和板凳强行拿到文科班的时候吗?我选择文科的理由奇葩的不行。你屁颠屁颠地偷了我的分科表去教务处篡改我志愿的时候,那教务处的大爷问你为什么本人不亲自来修改的时候;
你还理直气壮地说,那家伙是我同桌,出门被车撞坏了脑子,这几天来不了。脑子坏了理科学不好的,学文科背点东西就考上了。
小AI你大爷的,你才出门被车撞坏了脑子,你把考功名说的那么简单,为什么每次都不及格。难怪每次从大门口路过,教务处的大爷都一脸同情的看着我。
原来他把我当成了弱势群体,还是傻子那个系列的。
我对于她的口头禅甚是了解--没事,小事。甚至到了高中的时候,她的每一次的情感经历我都能猜透她的心思。
这个技能很容易获取,那女汉子的脾气我很清楚,更为重要的是,每次她有什么小心思都要找我喝酒,然后烂醉如泥,在大街上拉着我的胳膊当成她发泄的对象,或者对着站立不动的电线杆子吐口水,每次将她送回家的时候她都浑然不知,以至于第二天上课,头上淤青的伤痕她都要追着我满楼道的跑,非要冤枉我在她意识不清醒的时候下狠手。
好吧,虽然是有时候,我也不是每次都打得那么疼,每次我都在自己身上试试力气之后才会弹她的脑瓜崩。
我的家庭里只有两个男孩,所以在妈妈见到小AI的时候那般的热情,比对自己的儿子还要亲,每当小AI在妈妈给她大红包之后向我做鬼脸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很久以前和妈妈闲聊的时候。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想要把我和邻近的一个刚出生的女孩交换一下,但是在爸爸的坚持下,这场交易在无声无息中截止了。
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小AI是和我交换的对象该有多好,因为同样,她的父母很喜欢男孩,她家里只有两个女孩。
每次妈妈催促我找对象的时候都会重复同样的一句话,你一定要找像小AI那样的女朋友,甚至再后来,这句话成为了硬性规定,被写进了家规里的时候,我就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所以我无时无刻都要揪着小AI的头发命令她,赶紧嫁出去,不然我就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三,喝酒
其实今天分享这个并不是为了谈友谊,真正的友谊不需要用多么浮华的辞藻去形容,那样反而会失去闺蜜、老铁的意义,甚至于我觉得那是一种侮辱,如果你的朋友每天在你身边告诉你我们的友谊有多么坚定,或者在酒桌上端起酒大声的喊着为友谊干杯之类的话时,我就知道那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或者他要开始让我们喝趴下了才能走。
那不仅侮辱了友谊,也侮辱了那杯酒,这个酒我不喝,我不胜酒力,小AI到现在都应该不知道,每次她找我去喝酒的时候,我都滴酒不沾,一副过敏的样子拒绝她,只喝酸奶。
之前的她是从来滴酒不沾的,高三那年也正是学业紧张的时候,她却突然经常出现在街边的酒摊子上,每次都要拉着我去。
当她第一次把我拉过去陪她喝酒的时候,小AI看着一脸惊悚的我,大声喊着:酒是不是好东西,只有喝醉了才知道。然后就会在每次喝醉的时候说上一些胡言乱语的话,有时候甚至不得不感叹喝醉的人哪里来的这么多外星球飞来的奇怪的呓语。
酒这个东西很奇怪,以至于现在酒文化还在弥漫开来,甚至当酒驾入刑的法规张贴的满大街都是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以身犯险,抵挡不了酒的诱惑。
酒,高兴的时候喝,他们说要庆祝大喜事,没有酒不行,酒成了喜庆祥和的象征;不高兴的时候更要喝,他们说要借酒消愁,没有酒不行,酒成了摆脱烦忧的良药。
谁知道借酒消愁愁更愁的滋味,伤害的偏偏都是那些不爱喝酒的人,爱喝酒的人早就大醉在街头了。
起初我以为她不过是一时兴起,直到后来地摊的老板都和她熟悉起来的时候,我想,对于这只迷途鸟,也只有放任而为了。
事实上她根本不知道,每次她喝醉了之后我点的酒比她喝的还要多,那些酸奶是为她醒酒用的,我喝酒的原因是她酒后吐槽的那些话,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接受不了,只有把自己麻痹才能缓解一点伤痛吧。
但是我绝不能喝醉,因为除了我没有人能把她送回家,她清楚地知道我走路的步伐,和喝醉时候摸我脸上的鱼尾纹。
我绝对不能喝醉,因为我要喂她喝酸奶,不然的话,那个傻笔的身体早坏掉了。
甚至于我都忘不了一次在酒桌上因为争吵赌气喝酒的时候,她要为我挡酒,我一把抢过酒来喝下满满一瓶白酒时候,小AI惊讶的眼神。
以至于喝完之后不省人事的时候,小AI有生以来第一次搀扶醉酒的我回家,嘲笑我不胜酒力的爽朗的笑声。
我又何尝不在心里嘲笑自己,那些年小AI喝醉的时候,脆弱的的心脏到底有多大的承受能力,才能让她笑傲前半生。
更过分的是,那个傻逼嘲笑我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余下的生命还有多少日子。
难怪那时候,阿姨总是不去管教她,这个家伙,到底还是被命运打败了。
在我喝醉的第二次,她才从我的生命里彻底消失。
第二次喝醉的原因是小AI告诉我她找到了男朋友,可能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喝的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那次酒桌上她告诉我,她想要一双水晶鞋,还一脸严肃的告诉我一定要找到送给她,并且十分神秘地掏出一张自己手工画的水晶鞋漫画给我看。
这个傻子怕是不知道手机有查看和保存图片的功能吧。
醉酒的哪天我信誓旦旦地告诉她,劳资一定给你找到,放心吧,一双鞋而已。并且学她的口气,小事,小事,包在我身上。
然后举起杯,听到的都是梦想破碎的声音。
我高兴,因为这个用惯了我家东西的家伙,终于归还了我的衣服和卫生间,不至于每次都急的我在卫生间门口跺脚,还要大声哭喊着求奶奶的口号,她才肯把门打开。
我更高兴的是,这个家伙终于有人接收了,我为她高兴,但是莫名的伤心。
可是这个可恨的家伙不仅用酒欺骗了自己,还自私地欺骗了我。
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喝酒的机会,我对天发誓,我绝对戒酒,只要小AI能被生活有一点短暂的挽留,哪怕是仅仅几年,让她享受青春的美好之后呢。
现实偏偏如此高冷,它听不见我的声音。
四,最后的日子
这个捉弄了我一辈子的家伙,最后却被命运捉弄得遍体鳞伤。
在最美的青春年华里,病魔开始向无辜的她招手,在一次一次坚强的抗争之后,在经历了一次一次化疗之后,她选择了妥协,命运的天平始终没有向她的方向倾斜,最后不得已向那不堪的命运低下头求饶。
在坚持了两个月后,小AI终于从病魔的折磨中解脱出来,生病的第95天,她淡然地选择了跳楼自杀。
醉酒的第二天,小AI就离开了这座城市,她向来不知道当她再一次走出这座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机会回来,看一眼这里的人和正在发生的事。
那时候的我决然不会想到她这么女汉子,从来不会照顾别人感受的人,竟然会选择隐瞒和撒谎。
从开始喝酒的第一天开始,她就意识到自己所剩无多的日子里,能珍藏的东西实在顾不过来。她拼命对所有人好,把自己的经历的一切用相机记录下来。
那时候我还嘲笑她,有这么多钱买相机,还不如报一个辅导班,高考多考一些分数比什么都强。
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果然还是太天真,那让许多人视为比生命重要的高考,对她来说真的没有那么重要。又或者说哪怕是功名和金钱也换不来一点点延长生命长度的机会。
以至于在多年之后,轻微胃病的我,躺在病房里看着窗外,仍然感受不到在病痛中的她是何种感受,阴冷的病房里除了她的母亲和姐姐,剩下的就只有那冰冷的窗子。
原本坚强的她与命运抗争了一辈子,她努力地追求幸福,还是败给了病痛。无数个深夜,那原本坚强的姑娘在病痛中呻吟。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原本热爱生活的她,又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扛着重担艰难地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与世界告别。
滚你大爷的,生活你干嘛这么现实,我们这些可爱的人走一次后门都不行,真抠。
那时候的她爱化妆,因为病痛她不得不素颜,口罩什么的都成了奢侈品,因为她还要挂上那烦的透顶的氧气塞。
那时候的她珍爱着那一头长发,在一次次化疗之后,掉的满地都是,她的姐姐每天在地上给她捡头发,然后做成假发戴上,她开心地掉眼泪。
为什么这么小的事情就成了她的幸福呢,以至于现在的我们还不懂得珍惜。
那时候的她更爱她的洗刷干净的鞋,后来她再也没有力气从病床上爬起来的时候,也就无暇他顾,把那些鞋子扔进了垃圾桶。
她每天要做的的就是如何与病魔抗争,用自己的身体作代价,换取更长的治疗期,但是偏偏那个曾经一拳打在身上就淤青的有力气的女汉子,被病痛折磨的瘦骨嶙峋,呼吸的力气都没有。
那时候的她受到任何的委屈都不会落泪,后来在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吱吱地磨碎了牙齿。
她像一只鸟,束缚了飞翔的姿态,不仅忍受着身体的疼痛,还饱受精神的双重折磨。
这是从她的姐姐那里得知的这些事情,因为她生病这件事,好像除了我自己,全世界都知道。
但是每个人都绝口不提,他们在尽全力让生病的人走得更有尊严。他们告诉我,小AI去了很美的地方,每天都是阳光沙滩,休闲时光。
滚你妹的世外桃源,别以为劳资不知道天堂什么模样,小AI一定很想家,我一直认为,她在那里呆着并不幸福,要不然为什么每次夜晚,我从窗外看星星,都有一颗在落泪。
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是小AI去世后的第三天,她的妈妈和姐姐带着她的遗物和照片从外地匆匆赶回来。并没有举办葬礼,遵照小AI的遗嘱,她的骨灰被撒进了大海,从此四海为家。
难怪那段时间喝醉酒的她一百个不愿意去看大海,她害怕自己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
你这个坏家伙,你可知道你这一走,欠了我一辈子的心理债,你告诉我,你拿什么还,你怕是还不起,直到我把你忘记。
但是人呐,有些记忆、有些事、有些人一辈子藏在心底都难以忘记。
当她的姐姐难过地出现在我家门口,并且递上一封画了很多动漫封面的书信时,我就预感到事情的不妙。
她的姐姐告诉我,这封信可能有些字很难认出来,信中的每一个字都是她忍着病痛一笔一划地写出来的,每次写完她都虚弱到极点,从生病的第一天开始写,到生命的最后一天结束为止,她写了六千字。
信中她告诉我,在生病95天里,她没有任何的事情可做,只有四件事:
1. 每天写一些文字,告诉你我很好。
2. 每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透过窗户看天上的星星。
3. 每天与病魔抗争,坚持到最后的治疗期。
4. 每天与病魔抗争,坚持完最后的生命倒计时。
她告诉我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回到高中,继续与每个老师为敌,但这一次她不会再给秃顶的老师们的头上贴胶带,而是买一些枸杞。她希望那些老师赶紧辞职,去更有前途的地方发展,而不是在这里,为了高考生每天熬到深夜批改试卷。
她想要养一只猫,让它每天睡懒觉,这样养好了身体,能送自己走。
你他喵的,你怎么不养一只乌龟绝对能送你走;猫也不过就能活13年,乌龟养好了能活一千多年,你个文盲。
对不起,那只猫能送你走,我忘了,你才坚持了95天而已,足够了。
她想要一双水晶鞋,动画片里布灵布灵闪的那种。
可是你不知道,之后的几年里,我找遍了所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找不到那双布灵布灵闪闪的那种水晶鞋,可能已经被你偷偷穿走了。你一定是要我踏遍河山,找到和我捉迷藏的你,对不对。
没办法后来我找到了一双大致和你给我的图画上差不多的那种,比你画的图画还要闪,布灵布灵的那种,你看看,绝对能亮瞎你的狗眼。
对不起,你是不是不喜欢,不然你怎么不睁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