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救死扶伤”,你却变为“购物筐”
12月7日晚,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一辆上海牌照的救护车闪着警示灯在上海浦东机场接机。通过网友发布的视频可以看到,在机场到达区域外的马路上,一辆救护车闪着警示灯,几个人正将一堆行李搬上救护车。网友还表示,看到这些乘客手里都拿着购物袋。视频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了公众的质疑。(12月7日 央视网)
我们知道救护车只能用于医疗救护,不能挪作他用。这是常识,更是硬性规定。对于挪用救护车,哪怕是办公事也应该给予惩罚。在救护生命面前,不能有任何的拖延,也不容许有任何的特例存在。救护车的出行往往意味着人命关天、争分夺秒,在道路上享有优先权,其他车辆和行人都应当让行。无论道路有多堵,也要让行救护车,这是很多司机的共识和行动,也是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正是这份信任,让很多踩在生死线上的人安全及时的被送达到医院接受治疗。
而本次事件中本该在“救死扶伤”一线上的救护车,如今却成为代购商们下飞机后的“购物筐”。挪用救护车另作他用,即使是去办公事,但如果救护车不在工作岗位,万一有紧急病人会怎么办?耽误了病情这个责任该谁来负?
其实,类似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发生。2012年,天津曾有一辆救护车拉着一车海鲜果品出现在异地街头;2016年,成都一救护车被用来运送麻将机。2015年,湖北襄阳市纪委也曾通报,谷城县冷集中心卫生院司机闻某某擅自使用救护车办私事被处理,该院两名领导也被追责。
从法律上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表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同时,法律对这份“特权”也规定了明确的适用范围。“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显然,视频中那辆闪着救护灯来接机的救护车既不享有“特权”,更已涉嫌有违法行为。
不久后,上海机场集团官方微博回应,上海机场方面关注到网友反映的“沪N牌照救护车闪着警示灯在浦东机场接机”的博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经查实,该救护车系浦东机场所属,为浦东机场当班员工私自违规使用,机场方面将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我们希望上海机场方面可以给出一个更合理的解释和后续的措施,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加强这种特殊车辆出行的管理使用,维护好人们对特殊车辆职责的这份敬意与信任。生命前面无小事,别让本该“救死扶伤”的救护车,变为代购们的“购物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