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右传之四章【7】

2018-04-11  本文已影响50人  令斌

《说文》中对讼的解释是:“讼,争也。”便是说讼就是争讼、争斗的意思。讼卦是上卦为乾,下卦为坎的卦名。是周易六十四卦第6卦。第5卦的蒙卦处于事物的生长期,生长期需要饮食营养,万物都想得到更多的饮食营养,于是便发生了争夺,诚信的原则便失去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进行诉讼了。中国的儒家思想倡导无讼,倡导和谐社会,但随着物质生活愈发美好,越是经济发达地区越是对诉讼的需求增加。用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的套话“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可以这么写“这是物质社会发展的必然还是人性的暴露”,值的深思。境界。“无讼”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因为诉讼在现代特别是在西方很普遍。西方是一个法律社会,每个人都有律师,官司天天缠身,一年打几项官司很平常。孔子却说:“必也使无讼乎”,这种社会理想并不低于法治法律社会。中国人很不喜欢打官司,老百姓不喜欢,走仕途和创业的人更不喜欢,但又能如何呢?只有从自身做起,做到修身养性,做到合乎社会的和谐发展需求,做到知本,才能使“无讼”。

无讼是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终极目标。

【原文】 子 曰:“ 听 讼, 吾 犹 人也。 必 也 使无 讼 乎?” 无情 者 不得 尽 其辞, 大 畏 民 志, 此 谓 知 本。

【译文】 孔子 说:“ 审理 诉讼 案件, 我 就 如同 诉讼 的 人 一样。 而且 必然 要使 诉讼 的 事情 完全 消除 才 好。” 一 定要 让 那些 没有 实情 的 人 不敢 虚词 矫 饰, 使人 们 心悦诚服, 这就 称为 知道 了 根本。

【张 居 正 讲解】 这 一章 是 释 经 文物 有 本末 的 说话。 听, 是 听 断; 讼, 是 争 讼; 犹 人, 是与 人 一般; 情, 是 情 实; 辞, 是 争 讼 的 言辞; 畏, 是 畏 服。 曾 子 引 孔子 之言 说道:“ 若 论 听 断 词 讼, 使他 曲直 分明, 我也 能 与人 一般, 不为 难事, 必是 使 那 百姓 相 敬 相爱, 自然 无 有 争 讼, 乃 为 可贵 耳。” 孔子 之言 如此。 曾 子 又 申 解 之 说:“ 那 争 讼 的 人, 心中 刁 诈 不实, 他的 言辞 多 有 虚 诞, 圣人 能使 那 不实 的 人, 不敢 尽其 虚 诞 之辞 者, 岂是 刑法 以 制 之 哉!” 盖 由圣人 盛 德 在上, 大 能 畏 服 民 之 心志, 使之 化 诈 伪 而为 诚实, 自然 无 有 颠倒 曲直, 以 虚辞 相争 的, 所以 讼 不待 听 而 自 无 也。 夫 无 讼, 是 民 德 之 新, 所 以使 民 无 讼, 是 己 德 之明, 必 己 德 明了, 然后 可使 民 无 讼, 则 明德 为本, 而在 所 当先, 新民 为 末, 而在 所当 后 矣。 所以 说 此 谓 知 本, 而 经文 所谓 物 有 本末 者, 盖以 此。 右 传 之四 章, 释 本末。

【原文】 此 谓 知 本。 此 谓 知 之 至 也。

【译文】 这就 称为 知道 了 根本, 这就 称为 理解 到了 极 至。

【张 居 正 讲解】 上 一句, 前面 已有 了。 此 是 错误 重 出。 后 一句, 是个 结语 的 口气, 上面 必有 说话, 是 古人 传 流 失落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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