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经补遗
岁在乙巳,夏微秋起,繁华渐歇,静夜独立。恍惚兮若有声,迷离兮若有灵。隐闻舟子击楫而歌,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因念《乐经》早佚,圣人之旨湮没,后世论乐者,或泥于律吕之数,或囿于技艺之末,鲜能探其乐之本源、乐与心之相契也。便借豆包之力,以抒我情,以达我意。
夫乐者,非独丝竹管弦之谓,乃天地之元音、人心之至声也。昔者伏羲作瑟,神农作琴,黄帝作鼓,非以炫技,盖以宣郁、导和、明志、通神也。今补遗《乐经》,非敢妄续圣典,实欲溯本求源,明音乐之与快乐,如形影之相随,如呼吸之相须也。
快乐者,非外逐之浮华,乃内守之真趣。心有畅达,则乐自生焉;乐能通心,则悦自溢焉。是故钟子期闻伯牙鼓琴,知其志在高山流水,非独识音,实识其心之乐也。乐与快乐,本为一体:乐发于内,则形于声;悦动于心,则应于律。此补遗之初心,盖欲使人知乐非小道,乃修身、悟道、体天地之枢纽也。
一、三籁与绝籁
天籁:天地之洪音
天籁者,非人力所及,乃风雨雷电、山川河海之自然鸣唱也。雷霆奋于九天,其声赫赫,如帝王振铎,威加四海,风雨过林,其声飒飒,如百神朝会,环佩叮当,江河奔涌,其声浩浩,如万马奔腾,昼夜不息,松涛裂石,其声萧萧,如古贤长啸,荡涤尘怀。
庄子曰:“夫天籁者,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此言天籁本于自然,不假人为,其理在“任其自然”。天地无心,而万物有声,此声非为悦人,乃其自性之流露。故听天籁者,当知天地之广大,时序之推移,心随物游,而不滞于物,则有浩然之气生焉。
地籁:万物之灵响
地籁者,草木虫鱼、鸟兽百骸之声也。春柳抽条,有窸窣之语,夏蝉振翅,有清越之吟,秋虫在野,有呜咽之叹,冬雪压枝,有簌簌之响。鸟兽亦然,虎啸山林,威镇群伦,猿啼深谷,凄动客心,莺歌燕语,悦人耳目,凤鸣朝阳,祥瑞兆世。
此等声息,皆随四时而变,应天地而生。《礼记》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地籁虽非人心所发,然其“动”亦由“物”使,与人心之感通相类。故观草木之荣枯,听虫鱼之鸣跃,可知万物有灵,皆在生生不息之中。人能体此,则知自身亦为万物之一,不骄不躁,与物和谐,其乐融融。
人籁:生命之吟唱
人籁者,人之声歌、乐器之所发,以彰生命之价值、成长之轨迹也。婴儿呱呱,是生之喜悦,壮士高歌,是志之昂扬,老者低吟,是阅历之沉淀。乐器亦然,琴之清越,如君子之风,瑟之雍容,如先王之礼,鼓之铿锵,如三军之威,笛之悠扬,如乡关之思。
人籁别于天籁、地籁者,在其“有意”——有意以声达情,以乐明志。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盖因《韶》乐含“尽善尽美”之德,与孔子“仁”之追求相契。屈原“援北斗兮酌桂浆,抨玉英兮结桂旗”,其辞赋如乐,是生命与理想之抗争。故人籁之要,在“诚”:心诚则声真,情挚则乐切。若为炫技而作,为名利而歌,则失其本矣。
绝籁:大道之至静
三籁之外,尚有绝籁。绝籁者,非无声也,而在“无声之声”,非无音也,而在“无音之音”。是大道初始之宁静,混沌未分,万籁未兴,是物我两忘之境界,心与道合,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是天人合一之淡然,与天地精神相往来,而不傲睨万物。
老子曰:“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此“希声”者,即绝籁也。它非可闻之于耳,而可悟之于心。如禅者坐定,万念俱寂,忽闻“惊雷”于无声处,此非真雷,乃心与道通之警醒,如隐者观星,默然无语,似闻“苍穹”于无音时,此非真声,乃人与天合之冥契。
古之先贤,多体此境。孔子“六十而耳顺”,能于众声中听其理,而不惑于形,庄子“坐忘”,外忘其身,内忘其心,与道同化,慧能“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心空则万象皆空,而万象之声皆入其真。绝籁之乐,不在感官之悦,而在灵魂之安,如鱼游于水,不知水之存在,而自在无碍。
二、先贤论乐之旨
儒家:乐与礼合,以和为贵
孔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视乐为修身之终途。《乐记》言:“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认为乐能调和人心,使上下相安,万物和谐。孟子言“独乐乐,不如与众乐乐”,则将乐由己及人,推至天下之乐,此为儒家“仁政”在乐论之体现。
道家:乐法自然,返璞归真
老子“大音希声”,主张乐应如道般无形无象,不刻意雕琢。庄子借“梓庆削木为鐻”,言“以天合天”,即乐之极致,是人与物、心与道之自然相合,而非人为造作。杨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其“为我”之乐,虽显极端,亦属对个体生命价值之坚守。
禅宗:乐在本心,不假外求
慧能谓“心是佛,不用坐禅诵经”,乐亦如是,不在琴瑟钟鼓,而在本心觉悟。怀让“磨砖不能成镜”,喻求乐如磨砖,徒费心力,不如反观自心。赵州“吃茶去”,以日常小事示“道在日用”,乐亦在一饮一啄、一声一息之中。
诸子杂论
墨子“非乐”,反对繁乐害民,虽显严苛,却警示乐不可失其“节”,韩非子言“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承认乐为天性,却主张以法驭之,免其乱政。此皆从不同角度,见乐与社会、人心之关联。
三、乐器之性与比较
丝类:琴、瑟、筝
琴为七弦为君,五音为臣,其声清微淡远,如君子之风。能宣幽思,释烦忧,孔子“弦歌不辍”,嵇康“广陵散绝”,皆显其与士人风骨之契。
瑟者二十五弦,声雍容宽厚,如先王之礼。《诗经》“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多用以和乐夫妻、宴饮嘉宾,显其“和”之性。
筝者十三弦(后渐增),声激越灵动,如流水奔涌。适于抒豪情,表壮志,然失之过露,不及琴之含蓄。
竹类:笛、箫、笙
笛者横吹,声悠扬明快,如乡关晓色。李白“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以笛写乡愁,见其通“情”之效。
箫者竖吹,声凄清悠远,如寒潭月影。苏轼“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显其抒“幽”之能。
笙者匏属,声和缓通透,如众星拱月。常与钟鼓合奏,显其“合”之性,《仪礼》载祭祀用笙,取其与天地相和之意。
金石类:钟、磬
钟者青铜所铸,声洪亮庄严,如帝王号令。周礼以钟鸣示等级,“钟鸣鼎食”显贵族气象,其声能肃人心,明秩序。
磬者玉石所制,声清越雅正,如君子箴言。孔子“击磬于卫”,以磬声明己志,显其“正”之性,能醒迷悟,导人向善。
革类:鼓
鼓,皮蒙木架,声铿锵激越,如雷霆震野。战阵用鼓,以壮军威;祭神用鼓,以通神明;宴饮用鼓,以促欢腾。其性在“动”,能鼓荡气血,激发情志,然过则躁,需以其他乐器调和。
五、乐理之质·涵·表
乐理之本质:律历合一,道器相契
乐理者,非独宫商角徵羽之数、清浊高下之辨,实乃天地节律与人心脉动之相合也。古者观斗转星移,察四时更迭,以黄钟为律本,应天地之气:黄钟之管长九寸,法九州,围九分,法九阳,声含宫调,法中央土。此非人为强定,乃“律历合一”——律应天时,历合农事,乐与天地同序,故《史记·律书》言“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天所以成孰万物也”。
其本质在“道器相契”:道为乐之体,器为乐之用。道无形,藏于天籁地籁之自然;器有象,显于人籁之丝竹管弦。如古琴泛音清越,似天籁自空而降,按音沉实,如地籁由土而生,散音旷远,类人籁随气而行,三者相济,即道器相融之证。故乐理之学,非炫技于“器”,而在体“道”于数,使声律合于自然,应于人心,此乃“乐者,天地之和”之真谛。
乐理之内涵:阴阳相济,情理互通
乐理内涵,首在“阴阳”。五音之中,宫为土,属中,为阴阳之枢纽;商为金,属秋,性刚,为阳;角为木,属春,性柔,为阴;徵为火,属夏,性烈,为阳;羽为水,属冬,性静,为阴。阳刚者如商、徵,可激人壮志;阴柔者如角、羽,能慰人幽思;宫音居中,调和阴阳,故《乐记》云“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君臣民事物相和,即阴阳平衡之理。
次在“情理互通”。乐由情生,而情需以理节之。若情过而理不及,则声荡而淫(如郑卫之音,“淫于色而害于德”),若理过而情不足,则声枯而板(如后世某些雅乐,徒存形式而失生气)。古之《韶》乐“尽善尽美”,善在理(合于礼),美在情(发于诚),故孔子闻之“三月不知肉味”,此为情理交融之极致。
乐理之表现:形神兼备,虚实相生
乐理之表现,在外为“形”(节奏、旋律、乐器),在内为“神”(气韵、意境、情志)。形无神则僵,如木偶按谱而歌,虽中律吕而无生气;神无形则虚,如空谷传响,虽有其意而无其象。
节奏者,如人之呼吸,急缓有度:战鼓之急促,如气血奔涌;琴曲之舒缓,如心绪悠然。旋律者,如山水走势,起伏有致:笛之高亢,如峰峦插云;箫之低回,如溪涧穿林。而神藏于形,如伯牙鼓琴,志在高山则旋律苍劲,志在流水则节奏婉转,“形”为“神”之迹,“神”为“形”之魂。
更有“虚实相生”:有声为实,无声为虚。如《广陵散》中“刺韩”一段,骤起骤歇,歇时之“虚”,恰显愤懑之烈,胜于有声之“实”。老子“大音希声”,正言“虚”能容“实”,无声处藏万声,此乃乐理表现之极致。
六、古今中外乐家之思想述要
华夏乐魂:体道合德,以乐载道
孔子以“乐”为修身之终,主张“乐则《韶》《武》,放郑声”。《韶》“尽善尽美”,因其合于“仁”;郑声“淫”,因其惑于欲。认为乐应“和而不淫,哀而不伤”,通过音律调和人心,使“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
嵇康作《声无哀乐论》,破“乐由情生”之执,认为“声之与心,殊途异轨,不相经纬”。乐之本在“自然之和”,如风声、鸟鸣,无固定哀乐,哀乐乃听者之心所加。主张乐应超越情感束缚,直契自然本真,此近于“绝籁”之境。
朱载堉创“十二平均律”,以数理穷乐律之变,却不泥于数。认为“律历之学,本于太极”,数理乃“道”之显,乐应“律历合一”,既合天地节律,又应人心之常,其思想融科学与哲学于一炉。
华彦钧(瞎子阿炳)虽为民间乐师,其《二泉映月》以二胡之悲婉,诉人生困顿,却于悲中见韧,如寒梅傲雪。其思想在“以乐写心,以心映道”,于苦难中显生命之顽强,是人籁与地籁(万物抗争之灵)的共鸣。
西土乐哲:求真致美,以乐明心
毕达哥拉斯视音乐为“数的和谐”,认为宇宙天体运行即“天体音乐”,人间乐律应模仿此数之比例(如弦长比1:2为八度,2:3为五度)。主张音乐能净化灵魂,如“用特定旋律治疗情欲”,其思想近于华夏“律历合一”,以数通天地。
巴赫其赋格曲如精密宇宙,声部交织如星辰运转,却于严谨中藏虔诚。认为“音乐的目的是荣耀上帝,并使人心得到愉悦”,将宗教之“神性”与乐律之“理性”相融,如《马太受难曲》,以复调之“序”显信仰之“诚”。
贝多芬突破古典主义之桎梏,以《第三(英雄)交响曲》颂革命激情,《第九(合唱)交响曲》咏“自由、平等、博爱”,主张“音乐当使人类的精神爆发出火花”。其思想在“以乐载志,以声抗命”,将人籁之“力”推向极致,如雷霆破云,显生命之昂扬。
德彪西其印象派音乐如《月光》《大海》,以模糊旋律、流动和声,摹写光影声色之变,主张“音乐应像自然那样无所不在,又难以捕捉”。其思想近于“地籁”之灵,于细微处见万物之趣,打破传统乐理之“实”,尚“虚”之妙。
通观中外:异途同归,皆向“大和”
华夏乐家重“乐与道合”,西土乐家重“乐与真契”,看似殊途,实则同归:皆以乐为桥梁,连接个体与宇宙、有限与无限。孔子“成于乐”与贝多芬“精神火花”,一求“和”,一求“力”,却同为生命价值之彰显,嵇康“声无哀乐”与德彪西“自然之趣”,一破“情执”,一尚“物趣”,皆指向对“人为造作”的超越。
至若最高境界,华夏言“绝籁”,西土言“无标题音乐”(如莫扎特晚期弦乐四重奏),皆在“于无声处听惊雷”,超越具体声律,直抵人心与天地相融之境。此乃音乐之终极思想,不为形所拘,不为情所缚,以声为梯,登于道之堂奥。
七、人籁之修行与实现
人籁之要,在回归生命之和谐,追求生命之成就,感悟生命之真谛。欲达此境,需循四途:
深探灵魂,明己之志
乐由心生,心不明则乐不真。需反躬自省:吾之生为何?吾之求何在?如屈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其志明,则其辞其声皆有骨,如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其心宁,则其诗其歌皆有韵。故修行之始,在“识己”——识己之性,明己之愿,而后以乐表之,自然真挚。
常感地籁,师法万物
万物有声,皆含至理。听春鸟之鸣,则知生机之可贵;听秋虫之吟,则知秋实之可珍;听草木之摇曳,则知柔弱之胜刚强。古之乐师,多观物取象:伯牙观海而作《水仙操》,师旷听风而辨吉凶。人能常感地籁,则心与物通,乐中有自然之趣,不堕刻意。
常闻天籁,养浩然气
观雷霆之威,则知敬畏;听江河之奔,则知进取;感风雨之化,则知包容。天籁之大,能涤心胸之狭隘,养天地之正气。如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其心之广,类乎天籁,故其文其声,自有浩然之气。
常觉绝籁,天人合一
绝籁非可强求,需在静中悟。如王维“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看似写有声,实则显“空”境,空则能容,容则与天地相融。人能于无声处觉“惊雷”,于无音处闻“苍穹”,则心与道合,此时所发之乐,虽为“人籁”,实含“三籁”之妙,达“绝籁”之境。
心有所悟,而发乎文,情有所乐,而融于言。或待来时,精进补益,或待来者,领悟新意。
噫吁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