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想法

“凡事预则立”的两种解释

2020-04-14  本文已影响0人  晴天三号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出自《中庸》,警示人们做事情要做好准备工作,不然就会失败。

最近的工作,让我对这个词语有了新的理解。“凡事预则立”中“预”的内涵,不仅仅是预先,也是干预和控制。

做成一件事情,不仅要在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还要进一步发挥人的能动性,在事中强化干预,对事情的进展实施力所能及的控制,直到实现预期结果。

把“凡事预则立”的两种解释结合起来,就形成了管理和调度的一般方法,即,抓计划、盯进展、做调整。

首先要在事前做足准备,要收集足够充分的信息,摸清底数、明晰事实,根据掌握的信息做计划,排方案,把措施安排下去,落到责任主体身上。这就完成了第一个预,预先。

此外,还有第二个预,干预。安排下去的事,绝不能想当然,放之任之,关键环节、重要节点一定要深度介入进去,实施更加细化的干预措施,才能稳妥有效“预”之外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

加强计划和过程管理,管与不管、盯与不盯,结果绝不一样。

很多看似自然而然的事,缺乏过程管理,就可能出现意料之外的事。

事在人为。很多看似难以实现的事,实事求是去做了工作,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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