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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孤立无援之时,对面除了看客还有无情的规则-公交过站不能停?

2018-11-05  本文已影响3人  日梦白

某年,张某等六人在山东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与同在该店就餐的吴某发生口角,张某等六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吴某死亡。

某年,一孕妇在医院生产时希望进行剖腹产,在遭到医生拒绝后与家属将医生打伤。

某年,一些亡命之徒驾驶飞机撞向了美国的世贸中心,造成了近3000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亿美元。

某年,我坐小巴车,因催促卖票的按时开车,被司机故意开过站点不让下车。我报警,警察说他不管这事,然后我就。。。

某年,我坐公交车,一乘客下车后乘出租车将公交车拦停,上车宣称自己钱包丢了。司机不得不将一车人拉到总站,那一天车上有要参加高考的小女孩。下车后,我向那个乘客扬起了拳头。。。

为何世界上有这么多纷争,为何身边有这么多争吵,为何总是有人收到伤害?

到底是谁错了?

是施暴者吗?

受害者就没有错吗?

那围观者呢?

重庆公交坠江事件

11月2日,官方公布了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原因,系车上一乘客与司机发生激烈冲突导致车辆失控:

“因刘某错过下车站,要求冉某停车未果,双方争执起来。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这样的争执实在是太多了,就连我这样的普通人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可能天天都在上演。

那这个事件中到底谁错了呢?

第一眼看去,一定会认为是乘客的过错,因为他过了站还要去停车。遭到司机拒绝后居然去与司机打架,结果可惜了全车人的性命。

可是你还可以再多想一下,那一车的人真的都是冤死鬼吗?

第一个问题:看客无罪吗?

根本不冤,因为他们都是“看客”,很可能在乘客与司机的争吵中他们还在抱着看笑话的心态,很可能他们还拍了视频、发了朋友圈,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行为、结果,大家的思维误区就在于以为只有你作出了某种行为才会得到某种结果,却从来没有想过“不作为”也是有结果的

做与不做,会带来各不相同的结果。

在其他类似的案例中,乘客们至少都感到了自身的危机,或者他们有着更加强烈的正义感,不管动机如何,他们的性命得到了保证:

“4月20日,湖南发生了“大巴车上一乘客抢夺方向盘,被其他乘客飞踹制服。”

所以,对于那些无动于衷的看客来说,他们也是有机会做出选择的,他们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请接受结果。

可能大家对“看客”的理解根本就不到位,更可能你在许多事件中都充当过此类角色。

让我记忆很深刻的两件事情

事件一:在我刚工作不久,有一次房间内只有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他们两人因为争抢电视遥控器这样的小事打了个头破血流,那时我并没有任何行动,只是心想与自己无关。

事后,领导严厉批评了那两个打架的人,然后转头对我说了一句话:“要我在,根本就不会让他俩打起来!”

这时,我才想到自己原来也是可以有所行动的,而自己只是想着“看个热闹”,而没有想到事情是发生在工作当中,对工作造成了损失。

当然了,因为他们已经到了砖头乱飞的程度了,我很可能会被误伤,这个我也没有想过。

事件二:一次下班回家从地铁站出来,发现路边围了上百人不知在看什么,我挤进人群才发现在一间很小的报亭里,两个人在用硬物狠砸另一人的头部,而那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报警,可心里找了个理由:可能别人已经报过了吧。

然后,打人者扬长而去,围观群众中个别好事者才凑上去问伤的如何、要不要报警。

最终,我自责了一会儿,也就离开了。

如果我是那个被打的人呢?周围无一人伸出援手。

我也曾是“看客”,你呢?

对于招远事件来说,餐厅内所有用餐的人都是看客。

对于孕妇事件来说,医院里所有人都是看客。

那911呢?有看客吗?

有的。

美国的老百姓都是“看客”,恐怖分子之所以发动恐怖袭击的原因之一是:美国的民众选出了他们的总统,总统下令对他们的国家发动了战争。

所以,这里就要说到下一个问题了:被害者就没有错吗?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被害者在他们得到这个“被害者”身份之前都有过不自知的攻击性行为。

他们攻击的就是施暴者。

招远事件的受害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拒绝行为对精神不正常的人就是一种攻击,他本应有意识赶紧离开的。

孕妇事件中的医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拒绝一位准妈妈对自己宝宝与自己身体行使权利。

美国民众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选上去的总统正在攻击其他国家。

公交车司机没有意识到他对于乘客来说是多么的邪恶。

在这些“受害者”面前,“施暴者”们反而是弱小的存在,暴力往往对于一些人来说是“最后的手段”,不得已而用之。

想想反杀龙哥的故事吧。

而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大多是:

“10月29日,另有一女乘客因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被拒后,该女子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手部,造成公交车与一小轿车发生剐蹭,该乘客也被刑拘。”

网络媒体的评论也只不过是:

“有人不守规则和公德,导致事件发生,而旁观者并未出手制止,最终酿成惨剧。”

“施暴者”是有错,那“看客”与“被害者”是否也有问题呢?

那么“施暴者”、“受害者”与“看客”全都有错,这回对了吗?

如果你读到这里,很可惜的告诉你:以上全错!

大家都是受害者,大家都有错但致使他们全错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不合理的制度

为何医生一定要坚持不许孕妇实施剖腹产?

为何公交车过站就不能停车?

为何麦当劳这种公共场所没有保安巡逻?

为何美国总统的权力会高于国会?

公交车过站不停车是有它的道理的,为了安全也为了准时。但是作为服务行业来说,需要以顾客为核心,从满足顾客需求的角度进行思考。

现在各大购物平台都会推出“无理由退货”这一政策,为什么?

因为,成心捣乱故意退货的人是极少数的,更多的顾客是因为商品真的出现了某些问题,这样即使是出于盈利目的的公司也会允许“无理由退货”这一政策的出台。

那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交车呢?恰恰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才导致他们对乘客的态度与商家对顾客的态度相差甚远。

公交车的司机一月才挣几个钱?不遵守公司规定还要被扣钱,你说他会为乘客着想还是为自己的钱包着想?

真正故意坐过站的有几个?还不是都是些偶然行为,还有大多数是不熟悉路线的乘客,而大多数人却以自己的思维来认定所有乘客都是熟客,都应该知道哪站下车。

你没到过陌生的地方就乖乖闭上嘴,连远门儿都没出过的人怎么会理解别人的难处?

所以,即使是公交车公司的规定,也应该允许司机有一定的现场处置权才对,正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根据现场情况不同,司机应该是可以允许临时停车的,因为我提到过自己的经历,司机为了乘客丢钱包的事情多站不停车直接开到总站。

如果可以多站不停,那么临时停车有何不可?

当然的当然,这需要公交车司机具备更高的职业操守与个人素质,更高的临场处置能力,多学习一些也不是坏事啊。

所以的所以,如果公交车公司给予了司机一定的现场处置权,如果不会因为突发事件造成晚点而扣司机的钱,如果没有这些死板不科学的规章制度,如果可以像零售商学习将乘客看作上帝,那么还会有“所有人全错”的结局吗?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⑷,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采,──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看客”的存在是有制度与环境的土壤的,你不帮人、人不帮你,但到底是何让我陷入困境的呢?

最后说一下我的事情:

坐小巴报警无果后,我选择了忍耐,当时心里真的想去揍司机一顿,让他强行停车,就算整车人遭殃我也认为是司机的过错,何况那些个乘客在我孤立无援之刻谁都没有帮我。

这就是我,一个过站无法下车的普通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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