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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基本常识:文学作品的“过度解读”其实是一个伪概念

2018-12-18  本文已影响14人  饼子啃书

我们网上有很多的读书栏目,我们在阅读和观看这类栏目的时候,大致会有两种区分和对待方式,第一种就是所谓的“圣人”法则,这是我们千百年文化里本身就带着的卑微基因成分,认为只要是有威望,有名气的,他们的话就是真理,无需思辨;还有一种区分方式那就是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这是不是作者的本意,如果自己认为这不是,那就认为你是胡说八道,这其实是知识面狭窄所致。

关于这一点,我很是希望大家普及一下文学理论常识,一般只有文学专业大学才会学到的文学理论,有时我们读书爱好者并不在意和关心这些,我觉得知道一些理论上的东西,还是有点用处,至少不要让别人轻易的知道我们知识结构的某些缺陷,在读一些阅读辅助内容时,就不能不明白关于“过度”解读这一说辞,这一个过度解读在自己的认知当中的定义,最近在书店看到了一本关于思辨的中学生课外读物,让我很欣慰,我们上学时代可没有这样的书籍给我们看,这本书竟然写了一篇关于质疑水浒传和三国的文章,并且有语文老师做批注。

提这件事的原因是想告诉大家,如果不真正明白到“过度解读”的定义,几年后我们已经无法和这些中学生相比了,他们已经开始有了思辨的能力相关批培养书籍,环境比我们好太多,所谓思辨不是争论对与错,而是在上述的这两种行为中体现出不同的行为和对待方式。

我以互联网平台为例,具有思辨能力的人,看到某一篇文章,认为文章说的观点是和自己观点相同,一般默默的点个赞或者是路过,也或者好心的留下一句“认可、同意”等等相关的话;但如果认为是不同意作者观点,他也会默默的路过,翻页,但有时也会和你较劲,于是他会从文字的逻辑起点开始,列出他的观点和论证,进行一一的对比,而并不是简单的几个否定的词语草草了事,似乎像是在掩盖自己没文化的意味。

在这一点上,我是最喜欢最后的这一行为,因为当我写出的文章发布之后,我从来不关心对错,而只关心有没有新的观点给我参照。我的文章和作品的解读,包括读者的留言,这已经是另一种作品的再创作,并且付诸了作为自己这个读者的意义,这就是解读,解读的内容,没有对错之分,只有角度的不同,没有一个量化词可以来进行评判,这个过度显然就失去意义,就像从0到100分,过度有点超过了100分似的。

我在塔可夫斯基对电影说了这样一句话拿出来参考:当一部电影上映后,它就不属于作者,而属于观众。换成读书的解读,那就是:当一本书出版,它就不属于作者,而属于观众。作者意图我们几乎可以忽略。就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这句诗,在一开始是寓意情爱,当今却把它比喻成老师的精神,你能说违背了作者本意就是错的吗?显然这是不成立的,之后作品的解释已经是完全独立的文本和作者意识,与原著无关,与作者无关。

所有的意义都是后来人赋予作品的,而不是作者本身赋予了什么绝对的真理,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只有一类作品是这样的,就是圣旨和上级文件通知!

那又有人提出来了,到底解读有没有层次可以区分,当然有了,而这个区分不是对与错,而是适合与不适合,而且适合主体永远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就像我们到菜市场买菜,同样摆着一堆大白菜,有些人喜欢这家,有些人非要买另一家的,但你不能说另一家不好吃,或者说另一家不能吃,如果这样去理解,那就有点价值扭曲,有点要强加给别人主观意识的嫌疑。

结束语:希望通过此文,提高部分阅读者的阅读层次,不要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那种狭隘的批斗意识当中。

文: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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