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飞天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伯乐联合征文【品】之主题“谎”
灯不红,酒不绿,纸不醉,金不迷。我在酒吧靠近门口远离舞台的地方,看着人们疯狂地摇晃着荧光棒,仿佛舞台上的驻唱歌手是超级巨星。吉他,架子鼓,其实并没有玩得多好,歌声,也并没有多么动听。
也许,我清醒了。你生命中发生的所有事情,或者不过只是一场梦。在你面前,他们终究是弱爆了。想起你,我终于泪流满面——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毫无征兆,却又在歌声中迷了双眼……
1、
市里师范毕业那年,同学们都异常忙碌起来。整个学校,好像只有我和王子闲得很:反正我们都是县城小山村考出来的,很多事情我们自己说了不算。那么,瞎忙啥呢?
不如去沙坡头玩一趟——我中文系的,更看重旅途的风景。分到哪里,县城还是乡下,原本不由我做主,我何必不珍惜一起的时光?
“你决定了?好,我陪你去。”王子音乐系的,没有哪种乐器在他手里撑过三首曲子——听过两首,啥乐器都是他的。听过一遍,秒杀原唱。
没错,我是作家——倒还没有名扬文坛,但在学校里也是风云人物。他是音乐天才。我们站在一起,颇有几分才子佳人的味道。二十岁,是我们最好的资本。我没觉得他160的个头有什么拿不出手的,他也没觉得我相貌平平有什么不起眼的。
撒哈拉是三毛的,但沙坡头是我的。三毛能写出《哭泣的骆驼》,焉知我不能写出《快乐的流沙》?
年轻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啊,沉浸在爱情里如痴如醉。
“大漠的落日下,那吹箫的人是谁,任岁月剥去红装无奈伤痕累累……”王子在夕阳的余晖中为我高歌,我还不知道怎么和王子谈在沙坡头体验生活的事儿,我想让我的男主角水到渠成走到我的小说里。
“咦,歌星本人来了吗?怎么清唱得更好听啊?”
人群沸腾了,大家都在找声音的来源,很快他们就确定了王子和我的位置。我们俩对视一眼,牵着手奔向远方……
2、
中专第一个学期,各个系的新生们就熟稔起来。大家来自城市下属的各个县城,光从我们县城去的就有十几人。起初,周末大家约了一起出去玩。后来,十几个老乡就分开约。最后,王子我们俩开始单约。但是,在这之前,约王子的人着实不少。不仅老师约王子代表学校参加个什么活动,还有其他系约他帮着出节目。我们系最早是班长启帆出面,到后来就是我一句话的事儿。
给了我这个特权的,当然是王子自己。
“你好美!”——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我哪里美呢?除了天然粉白的肤色不施粉黛,素面朝天的清爽外,我还真不敢说自己美。王子的纸条,我知道,说得也是我的心灵美。我会省吃俭用,把自己的饭票菜票贴补给王子。人家其他女生还要节约出钱来买擦脸的。
“你穿这条裙子真好看!”——那是,好歹父母物质上没亏过我,在我们乡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湖蓝的碎花裙,衬着我白晳的皮肤,倒也添了几分小家碧玉的美。
一个搞音乐的人,音乐搞得好就已经很牛了,还能知道女孩儿喜欢听什么。明明是废话流,听在我这恋爱脑里,愣是觉得美美的。我大概太欣赏王子的才华了,随便给我唱几句歌,我就脸红心热:音乐王子啊,我身边是学校里大名鼎鼎的音乐王子。我与有荣焉,他给我写的纸条,哪怕啥文字没写,只是随手涂鸦一幅画,我都小心翼翼当成情书锁在我的笔记本里。
来而无往非礼也,笨手笨脚的我给王子折了一玻璃瓶的幸运星。我希望每一颗星都是我爱他的约定。启帆她们大家聚没聚?谁和谁走得更近了?我顾不上,我陷在了王子的爱情海里。
无疑,王子是整个音乐学院的。但我心里坚定地以为:他更是我的。
3、
出乎我意料之外,王子只是陪我去了,却并没有打算陪我留在那里。
我一个人,如何写出《快乐的流沙》?中专几年的时光在毕业的时候就被沙坡头的流沙埋葬了。我想把自己葬送在那里。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我想不通。爱一个人不就是像荷西和三毛那样,拥有属于两个人的撒哈拉吗?
“我们先订了婚,其他的,以后再说。”王子说的也有道理,这一点,我能想通。
“也好。”
等待分配工作的日子里,我们俩订了婚。
“订婚是咱俩人的事儿,不用和我父母说。再说他们剧团常年在外,总不着家。”王子一直这么说,“等结婚时再和他们说不迟。 ”
我父母是不太乐意的:哪有订婚这么大的事儿,只有当弟弟的来了,连亲家的面都没见过呢?
好说歹说,婚订了。顾着王子的面子,我象征性地要了一千元钱的彩礼,一辆公主车,买了一套衣服。
订婚后我还是坚持着去王子家认门了。看到他父母的时候,我心里咯噔一下子,有点后悔:这哪里像剧团的艺术家?家里破铜烂铁没地方下脚不说,最关键是父母太邋遢了,像要散伙不过了似的。他们郊区的家按说应该像城里人一样干干净净的,却和我的家我的父母没法比。我的家里也好,我父母也好,从来都是收拾得整整齐齐,永远都透着一股子中年人的精气神,一看就是过日子人。
到底,我拼了命和王子退了婚。缘分是从什么时候就注定要尽了呢?是他没陪我留在沙坡头的时候?还是去他家的时候?也许都有吧,但最旺的那把火是酒烧的。订了婚就相当于姑爷子了,姑爷在丈人门口那是上等亲戚,于是,王子几乎不怎么回他家里去了。或者,他也想逃离那个家吧?一来二去,村里谁家有啥大事小情就会把王子请上。让我难堪的场景可能是他饭桌上不懂礼节?喜欢吃哪道菜直接把盘子端自己面前。最让我脸上挂不住的,是他喝多了,人事不知。
“你要退婚你就杀了我吧,多让人笑话啊!”妈是传统的家庭妇女。
“妈,你要不让我退婚你就杀了我。”我也不甘示弱:我不敢想象,这样不成气候的男人,我是怎么和他走到一起的?
“好,把那一千元钱退给我吧。”王子面不改色心不跳——真他妈的恶心。
退,必须退,既然是我提出来的,除了退钱啥都别说。
十七年后,我从京城回到小城陪老母亲看病时才得知:其实,王子是班长的——启帆娶了王子,嗯,王子入赘了。挺好,启帆的父亲是教育局的,王子直接留在了县城。
4、
我晚婚,直接嫁给了丧偶的副县长——他的一双儿女已经大学毕业,我连孩子这步都省了,多好。
我去私立学校上班,还能照顾母亲。家里有保姆,洗衣服做饭啥的,我都不用插手。“你要是时间安排得开,就继续写你的文章。”虽是经人介绍,但大我十岁的先生是知道我的。离开小城那些年,我四处飘荡,只是搁了笔。似乎封笔就能锁住一颗受伤的心。封笔不能,但时间可以。
“王晓菲?”我对这个名字敏感,是因为班主任提了一嘴,“她父亲是音乐天才,可惜。”
“哦?怎么了?”我这是知道什么内幕了吗?可惜后面一定大有文章。
“听说酗酒离婚了。”
嗯,也没比我幸福到哪里去啊。启帆有没有后悔呢?
酒就那么好吗?一天一小醉,三天一大醉——骄傲的班长启帆,脸也都跟着丢光了吧?
也或者我们俩都错了。王子不是我的,也不是启帆的。
王子是他自己的。能嗜酒如命的人,他再不是谁的。如果一定要是,他只能是自己的。
5、
“怎么又要请假?”王晓菲并不知道我是谁,父母离婚后,她被判给了王子。
“我爸要结婚了。”王晓菲表情兴奋,就像在谈着一件什么天大的事,“我得去给我爸撑场子,看着他少喝点儿。”
“你爷你奶呢?”我假意随口问。
“他们前几年去世了。”王晓菲挺喜欢和我聊天的,“我二叔在北京开公司,我爸就我二叔我们两个亲人。”
这孩子自信大方,随启帆。只是,启帆和我,都不如这孩子。
原来,王子是王晓菲的——他是他女儿的。亲人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嫌弃的啊。
6、
“看,我二妈漂亮不?”王晓菲课间用我手机看她的朋友圈。
“你二妈做什么的?”看着真漂亮,是启帆我们俩望尘莫及的漂亮。我的心里还挺微妙的:王子找了个年轻的,而我找了个年长的。
“二妈是在京城做房产中介的。”王晓菲说起她二妈来满满的都是喜悦,她是在为父亲由衷的祝福,“终于有人能降服我爸了。他决定戒酒了。”
看来,王子娶了公主。据说,公主很有钱。而我,还有什么不平的呢?我不也找了有权的吗?究竟那场爱情来过吗?如果来过,为什么稀里糊涂就走了?是谁负了谁?又或者,谁都没有错?
7、
王晓菲高中毕业那天,给了我一封信。原来,她早就知道我,所以,王子从没来学校过问孩子的任何事情。包括高一的时候,孩子叛逆早恋啥的,王子知道孩子在我手里,他不需要操心。
王子死了。
“从小乡亲们就风言风语,说我可能并不是我父母的孩子。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我母亲也不知道。所以,我记事儿起就开始喝酒。酒能解千愁。别说你嫌弃我,我自己都嫌弃我自己。启帆说的没有错:你如果娶了冬儿,你就毁了她。但你娶了我,至少还能给我肚子里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启帆早就有了新的生活,她顾不上她自己的女儿。公主我们俩是在戒酒中心认识的,我们谁也不嫌弃谁。搭个伴儿的事。好怀念我们中专的时光啊,如果有来生,我愿意和你留在沙坡头。晓菲说和你特别投缘,你做她的干妈吧,我放心……”
我,才是那个刽子手。
烧了信,辞了职,继续流浪。每到一个地方,我就会给晓菲寄一套明信片。敦煌莫高窟、沙坡头,当年我和王子想要去的每一个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