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唐雎不辱使命》——唐雎为什么可以佩剑觐见?

2024-08-24  本文已影响0人  横秋归雁

暑假期间,大宝常下午过来学习一会儿。我盯着他读几篇《古文观止》,然后挑着简单易懂的背一两篇。

这套书是青少年版本,多为节选,且有拼音和注释,读起来很方便。

督促他的同时,总觉得自己也应该学学。可总是懒惰,静不下心。

翻看三年前朋友圈,发现那时动态,想将唐诗、宋词还有《古文观止》通读一遍。三年已过,计划仍未实施。常立志无志,可见自己又做了一回行动的矮子。

昨日上午无事,读了几篇《古》中的文章。都是旧时学过的,除个别词句外,大多已显陌生。

所读《唐雎不辱使命》,引人入胜。唐雎的确有胆有识,英勇沉着,不但粉碎了秦王的易地阴谋,还全身而退。

文中有段精彩对话: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

我对唐雎的对答很是欣赏,对段末的四个字尤感兴趣。“拔剑而起”,哪来的剑?显然唐雎自己带的?卫兵怎会允许唐雎带剑?

还有,文中唐雎所说的三个刺杀案件是何时发生的?秦王是否知道?一国之王怎么也应该做好安防工作,那为什么他竟然一点防范之心都没有,仍然允许唐雎佩剑觐见?

通过百度,这些问题一一搞清。

专诸刺王僚(公元前515年)

春秋末期吴国的公子光(即后来的吴王阖闾)欲杀吴王僚而自立,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

公元前515年,公子光乘吴内部空虚,与专诸密谋,以宴请吴王僚为名,藏匕首于鱼腹之中进献(此即中国历史上著名“鱼肠剑”的来历),专诸当场刺杀了吴王僚,但也被其侍卫所杀,史称为“刺王僚”、“专诸刺王僚”。

要离刺庆忌(公元前513年)

公子光阖闾登王位后,得悉王僚的儿子庆忌逃往卫国。此人有万夫莫当之勇,在吴国号称第一勇士。阖闾欲杀之以解心头之患。伍子胥便向他推荐了友人要离。

要离生得身材瘦小,仅五尺余,腰围一束,形容丑陋,但智术非凡,有万人之勇,是当地有名的击剑能手。

要离献苦肉计。一日在朝与阖闾斗剑,先用竹剑刺伤阖闾手腕,再取真剑斩断自己的右臂,投奔庆忌。

要离走后,阖闾还依计杀掉他的妻子。庆忌探得事实,便对要离深信不疑,视为心腹,委他训练士兵,修治舟舰,常在左右,同谋举事。

三月之后,庆忌出征吴国,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舰,顺流而下,偶得胜利,便在太湖战舰上庆功,要离乘庆忌坐在船头上畅饮之机,便在月光下独臂猛刺庆忌,透入心窝,穿出背外。庆忌则倒提要离,沉溺水中三次,然后将要离放在膝上,笑着说:“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刺我!”左右卫兵举刀欲杀要离,庆忌摇着手说:“这是天下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杀两个天下勇士呢?”又说:“还是放他回国,成全他吧!”说完庆忌便倒地而亡。

要离回到吴国,阖闾金殿庆封要离,要离不愿受,说:“我杀庆忌,不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吴国的安宁,让百姓能安居乐业。”说完便自刎于金殿。

聂政刺韩傀(gui)(公元前397年)

聂政是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因除恶扬善而名扬四海。为了避免因伤人命而牵连家人,他离开故乡,与母亲和姐姐一起前往齐国避难,并在那里以屠夫为生。

严仲子是韩国的大臣,与韩傀结下仇怨,为了报仇,他逃亡到其他国家,寻找能够替他向韩傀报仇的侠士。当他听到聂政的英勇事迹后,便前往齐国拜访聂政,恳请他为严仲子报仇。尽管严仲子心诚意切,聂政却始终未露声色。直到母亲离世后,聂政才将多年前严仲子对他的知遇之恩铭记在心,孤身一人前往韩国都城阳翟,刺杀韩傀。后在难以逃脱重围的情况下,自毁面目,以避免连累他人。

三个历史上著名的刺杀事件搞清楚了,虽说发生在秦王执政前的二三百年间,但作为秦的一国之君,不可能不知历史。那他是不以为然吗?也许年代久远,秦王已经麻痹了?

非也,非也。

史料记载,嬴政是个天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且性格复杂多变,既有威严、深沉、坚定的王者气势,又多疑、残酷、刚愎自用。

看看,仅多疑一项,就足能否定麻痹大意一说。

又查了相关资料,秦臣都不许带兵器上朝。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秦臣尚不可带剑入殿,作为敌国使者的唐雎,焉能持剑立于朝堂之上?何况,其时秦国正与东方诸国全力相搏,面对来意不善的敌国之使,焉能如此麻痹大意?

想起史上另一著名的荆轲刺秦案,它发生在何时呢?

“荆轲刺秦”指的是公元前227年,荆轲受燕太子丹派遣,携燕督亢地图和樊於期首级,前往秦国刺杀秦王嬴政。献燕督亢地图时,图穷匕见,刺秦王不中,事败被杀。

由此事件可以验证,秦王的安保措施做得还算不错(百密一疏,不然不会图穷匕见),拜见之人根本不允许携带武器,否则荆轲也不会用一张地图来鱼目混珠。

又有疑问了,荆轲刺秦和唐雎不辱使命,哪个发生在前呢?

来看看“”唐雎不辱使命”是哪一年吧。

唐雎不辱使命的故事发生在秦王嬴政时期,具体年份是公元前225年。

这一事件发生在秦国相继灭掉其他诸侯国的过程中。公元前230年,秦国灭掉了韩国,随后在公元前225年,秦国又灭掉了魏国。在这之后,秦王嬴政向安陵国提出了“易地”的要求,即用五百里之地交换安陵。然而,安陵君拒绝了这一要求,导致秦王不悦。为了应对秦王的压力,安陵君派唐雎出使秦国,进行了一场外交斗争。最终,唐雎成功地保全了安陵的领土,完成了使命。

好吧,既然秦王已经历过刺杀,死里逃生过一次,应该谨小慎微,严加防范才是,那为什么不吸取教训,仍能允许唐雎佩剑呢?难道只是自视甚高,对唐雎太过小瞧,量他一区区小附属国也不敢怎样,才又冒了一次生命之险?

显然,这个说法不成立。毕竟秦王是个有大野心及大智谋的人,不会不将自身安全放在首位。

那么会不会是唐雎所持的剑非常小,不易察觉?

百度了一下:剑是双刃的细长形兵器,两侧有刃,顶端尖,通常配有剑鞘。剑的形状也多样,包括长剑、短剑和匕首等。

由此可知,剑不仅有长的,还有短的,更短的是匕首。它们都叫剑。

可是,不管是哪一种,不管唐雎藏在哪里,头发里,袖子里,鞋子里,还是什么地方,都极易被卫兵搜出,都不可能让他带上殿去。

那么唐雎因何能持剑而来,个中原因,扑朔成迷。

文中描述,面对唐雎的大义凛然,秦王只能“长跪而谢”,书上讲秦王色厉内荏。依我看,秦王是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只是隐忍,小不忍则乱大谋嘛,毕竟他心中装的是消灭六国的宏图大业。

于是,捎带着把六国灭亡的顺序也查了。

秦灭六国的顺序韩、赵、魏、楚、燕、齐六国。

公元前230年,韩国灭亡。

公元前229年,赵国灭亡。

公元前225年,魏国灭亡。

公元前225年,楚国灭亡。

公元前222年,燕国灭亡。

公元前221年,齐国灭亡。

唐雎力挽狂澜,暂时躲过一劫,那他所在的国家又是何时被秦所灭?

安陵国是在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年)被秦国所灭。安陵是附属于魏国的一个小国,安陵君原是魏襄王的弟弟。在秦国灭掉魏国后,安陵国成为秦国的附庸国,但安陵国实力较弱,无法满足秦国的需求,因此秦始皇以各种借口迫使安陵君贡献更多的贡物。安陵君因为害怕而没有听从,于是秦始皇便派遣王翦率领军队前去攻打安陵国,最终安陵国被秦国所灭。

看来,唐雎虽不辱使命,但改变不了大局。唐雎出使秦国一年后,安陵国灭亡。唐雎佩剑之谜,也随着历史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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