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坚持阅读的第三个年头里,收获了这些小感悟
文|毛毛虫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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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聊才踏上看书之路
《穆斯林的葬礼》是我在大学里买的第一本文学书。那一年我正处于大二的第二学期,大学的前两年自己活得就像一根废柴。除了每日必须要去上的课以外,剩余的时间都窝在寝室里,有时如果那节课老师不点名,都不想爬出小窝,对未来的生活也迷茫的一塌糊涂,与其说不愿意去思考,更多的却是害怕面对。
当时下流行的电视剧已经追完,各种娱乐节目也都已经扫光,甚至连小说都已经看腻以后,我百无聊赖的刷着微博,“叮咚”跳出了一条“你不得不看的500本书”。在好奇心的驱动下,我点开了书单,随意的浏览当中,我看到了《穆斯林的葬礼》。
这本书我曾听不少人的介绍过它,有人说它三观不正,不值得阅读,也有人说它写出了穆斯林教徒的另一种生活。是好是坏读者们争论不休,这让我产生了一探究竟的想法。
第一次我把一本书加入了购物车,然后点击付款,三天后,我收到了快递送达的短信。其实当时我已经忘记了买它的这一回事,拿到书本的那一天,室友嘲笑我说:你居然还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买书来看,图书馆里那么多书已经够你看了!
正因为室友的这一句话,我立志要把这本书看完。
是不是很可笑,第一次看完一本书竟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因为别人一句嘲笑的话,在你身上有没有发生类似的情况,做一件事情只不过去证明自己能做到!
这本《穆斯林的葬礼》最后我还是看完了,花时大概有两个月之久。这个速度,说出来实在是难为情,但是我看得很认真,因为故事的情节十分的吸引我。
虽然我也承认这本书从某一个角度来说确实三观有些不正,但是我还是被新月和她老师的感情所感染了,穆斯林的虔诚,在生活里是仪式感,在爱情里确是充满了热忱。在我看来书里违反道德伦理的事情,只不过是想追求真正的爱情,有些事我们忍得,有些事我们也见得,但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见不得也忍不得,才会对这本书的评价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
我第一次因为看完了一本书而感觉很骄傲,因为一本书,让我觉得我和别人是不同的,我可以坚持两个月做着同一件事情,在那两个月里,对于室友们,我少追了两部剧,但是总感觉那个时候的自己收获了更多。
我在坚持阅读的第三个年头里,收获了这些小感悟-02-
我在《平凡的世界》里看到了不平凡的生活
第一本书,除了让我有一点点自豪以外,并没有让我有什么实质性地改变。但是碰到这套书以后,我的生活里才开始有了书的影子—《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也不是我特意去购买回来的,在机缘巧合之下我得到了它。那年的文学课上,文学老师推荐我们去看路遥的《人生》并且希望看完后可以做一个心得分享。我记得那年我们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分享的十分精彩。她当时精辟地说了这么几点:
1、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2、与其说是别人让你痛苦,不如说自己的修养不够。
3、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
4、好好的管教你自己,不要管别人。
后来我也读《人生》,看过里面主角错综复杂的人生,主人公为了名利放弃爱情,甚至放弃尊严。也写过读后感,但不曾分享,那个时候的想法还蛮自私的,认为东西分享出去以后就不是自己的,而被大众窃取了,现在想来真是幼稚。
正是因为那次那位女生的分享,让我对路遥这位作者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三年后的我总是一遍遍的回想,这么一个不爱读书的人,走上一条迷恋读书的道路一定是老天爷看不下去了,才一定要派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来指点一下我。
我在坚持阅读的第三个年头里,收获了这些小感悟这套书,一共有三本,一千多页,我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读完,第一感觉是:震撼!十分十分地震撼,是从脚底到头皮都起鸡皮疙瘩的那一种,是看完久久都缓不过神来。
书中的主角设定是农民阶级,大哥小学毕业,一心要搞砖瓦厂,大哥的生命中以改善生活水平为主,所以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放弃自己喜欢的人,哦不,是自己认为配不上自己喜欢的人,所以娶了一位没见过几次面的媳妇,婚后一心要发家致富,中途失败但是没有放弃。
其实大哥这个人物是一位比较立志的人物,但他的眼界阻碍了他的发展,所以说啊,农民阶级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弟弟就相反,他虽然一样过着贫苦的日子,穿着破烂的衣裳,但是他关注世界的发展,他在有限的资源里看报,读书,了解世界,追求自己的爱情,对自己的未来有规划。兄弟俩在思想上有明显的不同。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说它不平凡是因为每一件事情当中都透露着对生活的态度和看法,它用一种那个年代的方式方法讲述着底层的一群人是如何奋斗去实现自我的人生和理想的。
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发了一条朋友圈,在发这条朋友圈之前,我组织了很多的言语想要去表达的我的心情,最后出现在我朋友圈的是这样一句话:我的生活被《平凡的世界》洗礼了,这个世界很平凡,我们都要努力活出不平凡的样子。也是第一次,超过三十个微信好友给我点了赞,第一次发现原来还有人在关注着自己。
我在坚持阅读的第三个年头里,收获了这些小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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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平凡的世界》,我爱上了一个看书的国度。
《平凡的世界》可以说打开了我看时代的眼界,我迫切地想要了解那个国度里人们的生活是如何,梦想是什么,现实又是如何。于是在《平凡的世界》后,我上了知乎,然后立刻下单购买了《白鹿原》和《活着》。《白鹿原》如今已经在网络上线了,没有人看,可惜的狠,有价值没有市场说得便是它吧。
《白鹿原》这本书让我得到更多的便是:人应该抱着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活着。它是陈忠实的长篇小说,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之称的白鹿村为背景,细腻地反映出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全书浓缩着深沉的民族历史内涵,有令人震撼的真实感和厚重的史诗风格。
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第六房女人胡氏死去以後,母亲白赵氏仍然坚持胡氏不过也是一张破旧了的糊窗纸,撕了就应该尽快重新糊上一张完好的。
《白鹿原》给我的震撼是不同于平凡的世界的,它牵扯人事更多、更广。它在向我们诠释那个时代的生活以外,也告诉我们生活不管如何难过,仍然要抱有希望。就如《活着》里表述的那样。
看完《白鹿原》和《活着》以后,我的室友不再嘲笑我了。她们重新审视了我看书这回事,当我捧起第一本书时,我成了她们眼里的怪人,当我看完第四套书以后,我在她们眼里又恢复成为了正常的人。所以人呐,不要害怕走出第一步,不要怕异类,当周围的人习惯你成为了异类以后你就不再是真正的异类了,你只是换了一种更好的生活方式而已。
《活着》这本书我也写了读后感,发在朋友圈以后,出现了一两个从未出现的小伙伴,他们破天荒第一次来找我聊天,聊《活着》的感受,然后开始和我分享起他们之前看过的一些书籍,第一次让我感受到什么叫做“志同道合”,我给他们下了新的定义,分了新的组,叫做“书友”,多么高大上的一个组别啊。
我在坚持阅读的第三个年头里,收获了这些小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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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我从不承认,一个人的行为是深远的
大三那一年里,我又陆陆续的买了一些书,种类不再局限于文学。我买《纳兰词》,每日念一首,记住其中的一两句名句;我买微博上被推过的《你今天真好看》、《我可以咬你一口吗》、《几米漫画》这些暖心的漫画。难过的时候看每一副漫画都是治愈的拥抱;我也买《红楼梦》,这部经典想必我不用再多说什么,它的字里行间都有说不尽道不明的故事;我买很多书,国内的、国外的、古代的、现代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爱上了读书,幻想日后的每一天都能够在书的海洋里醒来。
《你今天真好看》你有想过一个人的影响力有多大吗,我没有想过。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影响到我的室友和同学,那群在念了大学后天天躺在床上吃饭、睡觉、看电影、刷娱乐节目的同学。虽然曾经我也是她们队伍中的一员,但是彼此的影响和改变就是从那一句:你桌上的书能借我看一下吗?
《你今天真好看》大三结束的时候,我的室友的桌上已经开始和我一样堆起了书,活动场所已经从单一的床上挪到了床下的桌子上,再由寝室里挪到了图书馆里。
对于我室友的转变,我感到很欣慰。《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柯景腾说:我希望世界因为有我而有一点点的不同。其实我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感谢自己能坚持下去,让我的朋友因为有我的存在,生活也变得有那么一点点不同。
每次回家,我爸总是说:你带那么多书回来干嘛!我总是打趣地回答说:我带的不是书,是我的精神食粮。
大四搬新家的时候,意外的发现我的房间里多了一排书柜,老爸指着那一排书柜很自豪的说:喏,现在你的那些书都有地方放了吧!然后他哼着他的小曲走开了。
我当时十分十分地感动,父母他们总是用最实际的行动支持着你的决定,虽然他们嘴上教育着你:不要乱花钱。但是他们的行为又出卖了他们的心,于是在这样周而复始当中,家里的书柜被我的书籍占满了。
毛毛虫的大学生活-05-
读书第二年,多了一群远方的朋友
因为读书的原因,朋友圈也不再只是单纯的吃吃喝喝。看完一本书总是忍不住想要分享给大家,希望能把我学到、体悟到的一些些经验让更多的人知道。
“看书”也不再变得藏着掖着,不曾发现,时间久了,当初的一两个书友已经变成了十几个书友,从当初简单的书籍分享变成如今的阅读探讨,探讨出对人生、对生活、对经历、对人事更多的看法和经验,这种感觉,真好!
为了分享资源,有时候一本书,会穿越好几个城市从那一头的来到我这里,里面留着上一位看过的痕迹,简单的几个字,或者一句话留在书页上,留下的不止是字迹还有那份心。
每次收到来自远方朋友的书籍,我总是忍不住的想,该是怎么样的缘分,才能让我们相识,如果没有书的牵连,那我如今的生活该是多么的单调和无趣的,不能想象,实在是不能想象啊!
我在坚持阅读的第三个年头里,收获了这些小感悟-06-
读书第三年,走上了社会,发现自己与别人的与众不同
高中念书那会抄过一句自认为的至理名言:读书的痛苦是一时的,学不到的痛苦是一世的。
那时只知道抄写,并不知道这句话背后真正的意义,如今走上了工作岗位才体会出了各种滋味。但是也因为这几年读书的关系,让我补救了不少。
坚持阅读的第三年,我可以告诉你与别人的超别是什么了:
1、 是巨大的耐心差别。体现在工作里就是对工作的仔细和耐心。因为看书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投入大量的精力。一旦习惯养成,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无论你做什么事情,你都会很有耐心。2、 超越他人的知识储备。说实话,三年来阅读的知识储备并没有让我觉得比别人厉害不少,但是有一次公司组织了文化比赛,比赛让我脱颖而出,领导拍着我的肩膀说:想不到你这么厉害!周围是同事的掌声和羡慕的眼神。我笑笑扪心自问:厉害吗,只不过坚持读了三年书而已。3、 受到领导更高的关注。公司午休有一个小时,不算多,但是够我看会书。在公司午休看书一个多月时,领导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从抽屉里拿了两本书给我,笑着告诉我:你拿回去看看,看完了再来找我换!说实话,当时我是受宠若惊的,从没有想过有一天受到领导的关注会是因为一个看书的爱好。所以说啊,当你变得和别人与众不同时,自然会有人欣赏你,当你把一个爱好一件事情做到极值时,别人自然打心底里赞赏你,这也成了自然规律吧! 我在坚持阅读的第三个年头里,收获了这些小感悟-07-
“读者”这两个字是花上一辈子的时间才承担得起
也并非说读书这个爱好有么多么多的了不起,其实每一个爱好能坚守下去都值得佩服,每件事情做到极值都需要时间和精力。就像我今天在简书看到的一个个绘画高手,要花上多少的时间,才能练就那样的画工,呈现出那么棒的画。所以一切都急不得的,扎实的功底都需要一步步的练就,不能一蹴而就。但是你有没有发现,当你下定决心开始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最大的阻力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当你质变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来身边有那么多人在默默地支持着你,或者有那么“志同道合”的朋友,原来世界在你开始的那一刻都已纷纷赶来,只为了等你成功时鼓掌祝贺,而你要做的须是熬过那段量变的时光,爱好和习惯的养成也就是那段时光。今年是我坚持阅读的第三年,这是我自认为拿得出手的爱好,希望往后的日子里你也能有这样一两个拿得出手的爱好。 今天刚买的书 文|毛毛虫小姐如果文字有温度,希望能给你一点力量继续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