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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

2018-07-08  本文已影响242人  洋洋说电影

关于药神这部片子,其实我很早就看了,也想写影评很久了,但一直没有动笔是因为心中想表达的很多,不知从何写起,以致刷了三遍片子的我,还是无从下手,不知从哪一方面进行展开。先行致歉,我的这篇影评可能词不达意,叙述混乱。

《药神》从点映开始就引发热议,评分飙升9+,不仅是因其商业化,快速剧情进展的形式,荷尔蒙喷溅式的情绪表达,最重要的是其题材选择很具社会责任感。

关于电影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导演。《我不是药神》的导演文牧野是宁浩为了培养新晋导演,创办的“坏猴子72变电影计划”中首推的十位导演之一。而宁浩也是该片的监制,这部作品有种类似师带徒的形式。《我不是药神》前半部分通过多机位高速剪辑切换,拉动了剧情的快速发展。前三分钟我统计了一下,镜头切换高达50多次,平均不到四秒,镜头就切换一次。当然这种剪辑方式只适用于剧本扎实,高度丰富的有内容取材。对于提升剧情进展速度,加强节奏感有着超乎寻常的效果。再想想《疯狂的石头》,这明显是宁浩的真传。虽然片子的节奏快,但并不混乱,甚至极为节俭,寥寥几个镜头,几句台词就把故事表达清晰,也让观众看得懂。宁浩常常在自己的作品中客串角色,在这部电影中宁浩也有出现,他饰演了印度神油店的房东。

我不是药神

如果你够细心,你会敏感的发现《药神》的前后节奏截然不同,电影表达的情绪完全不同,拍摄手法也迥异,为了情感的酝酿和发展,后半部分明显长镜头多了。在文牧野的处女作短片《石头》中,他就一直习惯于在一部片子里采用不同的拍摄手法,只不过《石头》里两种风格转折比较生硬,《药神》里的两种风格融合的很协调,没有明显的衔接痕迹,算是进步。

我不是药神
我不是药神

该片片名从《印度药神》到《中国药神》再到《我是药神》接下来的《我不是药神》一路改下来,也越来越贴近表达的主题。但也表现出印度与这部电影的密切联系。比如在片中《药神》里湿婆神像道具的运用,恰到好处。印度教三大神之一湿婆,在片头程勇的王子印度神油店就出现过一次,湿婆最基本的化身林伽(即男根),是其生殖能力的象征。同时湿婆也代表毁灭与重生,是最能体现印度教诸神复杂和双面性的神祇,他有着善恶双重性格。湿婆神像也出现在吕受益自杀,程勇前往印度买药的途中,既象征着吕受益的死亡,也是程勇行为从自私的恶转向善的关键拐点。一个小市民为求自保本无可厚非,但当他为了大义做出选择,牺牲自己时,他的人格有了神性的光辉。

这样一路看下来,你会发现导演对印度电影很有研究。看的我都想买本《印度神话》来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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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配乐音效,好的配乐要融入电影,令观众忽视他的存在,但也要在合适的时刻体现他的作用。比如在上面这一幕,关于湿婆神像,即便你不清楚他的寓意,也没有台词的情况下,我们通过画面音效,也能感受到吕受益的死亡信息,像在用声音做一个预告。即便中国与印度有着各种文化差异,但音乐是世界的,它不受语言文化的限制,有快速把观众带进情景的作用。比如开篇主创名单,片名都还没显示,便响起了一首极具异域风情的《Aankhein khuli》,该曲是宝莱坞电影《真爱永存》的插曲,其欢快的节奏使观众在没有画面的视觉刺激下,就提前调动起观众情绪,使其开篇的快节奏不会太过突兀。类似精彩的配乐还有好几处,就不一一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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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我感到高兴的是,该片的演员不管是主演还是配角客串,演技都相当精湛,徐峥完全可以凭这部电影拿影帝了!但最让我惊艳的还是王传君,他扮演一名白血病人,那眼神体态无一不在透着病态。

我不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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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
我不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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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同类型影片《达拉斯买家俱乐部》相比,《我不是药神》更吸引眼球,金句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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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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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猛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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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药神》也不是没有缺点的,这部片子表现的现实是一个固定的,死去的现实。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物,一个实在的作品而已,如果说成功,只能说是商业的成功,而不是艺术的成功。更加优秀的作品是处在现实的紧张关系中,只有当现实处于遥远状态时,作品中的现实才会闪闪发光。而姜文的作品就是在这过去的现实上,蒙了一层虚幻的色彩,里面塞满了个人的想象和个人理解。期待《邪不压正》!

关于格列卫

大家都知道这部电影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徐峥扮演的程勇原型叫做陆勇,他从印度代购回国,可以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物名称是格列卫。陆勇身为纺织厂老板,2002年被确诊为慢粒白血病患者,在高药价的逼迫下,走上了海外代购国外仿制药的道路。2004年9月,陆勇通过他人从日本购买由印度生产的同类药品,价格每盒约为人民币4000元,服用效果与瑞士进口的“格列卫”相同。之后,陆勇开始直接从印度赛诺公司购买抗癌药物,通过网络QQ群等方式向病友推荐。随着病友间的传播,购买该抗癌药品的国内白血病患者逐渐增多,药品价格逐渐降低,直至每盒人民币200余元。他通过网购的信用卡为很多病友代购了这种药物,被称为抗癌药“代购第一人”。也正因为代购仿制药,他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抓获。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虽然不知道陆勇案与这条司法解释的正式实施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抑或可能只是一种巧合。

“在公民生命健康权面前,一切权利都应有所让渡。”

“假药”界定,标准何在?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依照该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该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以假药论处。如此说来,印度仿制药应是法律拟制的假药。

国内正版药为什么比其他国家和地区贵?

相比瑞士格列卫在中国内地一盒售价23500元,香港则是17000,19000元,美国折合人民币13600元、日本16000元、韩国仅9700元一盒。主要有几个原因:第一,关税很高。我国政府征收的关税和增值税加起来约占23,左右,别地都是个位数;第二,竞争不足。我国生产的仿制药较少,对专利药构成的竞争压力较小;第三,流通环节太多,层层加价,局面比较混乱;第四,最核心的就是药品主管部门,忽略了甚至禁止我们用药主体直接去采购价廉物美药品。

为什么不利用“药物专利强制许可”制造仿制药,解决难题?

首先印度仿制格列卫,并不是实施了专利强制许可,而是诺华公司在印度没有获得格列卫的专利授权。不过在中国,《专利法》颁布至今31年,未曾实施过一例“专利强制许可”。

我国现有规定:只有威胁到公共健康、公共利益和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才可采取专利强制许可。作为行政干预的手段之一,专利强制许可是把双刃剑,虽然可能带来短期收益,但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声誉和跨国贸易上都可能带来新问题。

2013年4月,“格列卫”在我国的专利保护期已经到期,2013年7月,我国已经开始生产“格列卫”仿制药,每盒售价约3000元。

此外还有一件与电影剧情相左的事实。2006年,瑞士诺华公司曾起诉印度政府和专利局,但最终败诉收场,因为依据印度2005年修改的专利法,印度只支持1995年后开发的新药,不支持现有药物混合或者衍生药物申请专利。格列卫被拒绝的理由是1995年就已经存在新药的升级版,不属于创新药。这场官司的败诉,意味着印度制药企业可继续合法仿制这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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