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丨制度偏瘫症——不可能执行的制度

2019-03-22  本文已影响0人  戴天宇自运行机制

通过两个管理实验,简略说明了制度偏瘫症——不可能执行的制度。

戴天宇老师在某市挂职时,当地正好有一个城市广场落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展示城市形象的一张“名片”。但时隔不久,广场管委会就发现,随地吐痰现象很多,搞得广场很不雅观,于是拟定了三种处罚方案:

(1)按照当地火车站的处罚标准,吐一口痰罚款5元;

(2)按照当地飞机场的处罚标准,吐一口痰罚款50元;

(3)学习香港、新加坡的先进管理经验,吐一口痰重罚500元。

由于班子讨论时意见分歧很大,管委会主任便拿着方案来请示,但戴老师的回复是“不知道!”主任一愣:“您是专家,怎么会不知道?”

戴老师解释道:“我又不是胡半仙、贾大师,怎么会事先知道哪个方案效果好,哪个方案效果不好?这事不能想当然。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建议,广场周边有三条步行街,你可以协调城管进驻,在三条街道上分别按三种处罚标准试行两周,再比较哪个方案的效果更好一些。”

试行两周后,结果出来了,出乎大家的意料,50元的效果最好。

罚款5元不足以吓阻吐痰。倒不是因为5块钱少,而是因为国人吐痰的水平世界一流,风驰电掣,眨眼就没影了,不抓现行不认账,逮个正着又很难,十次中能逮住一次就不错了,概率不到十分之一,而制度威慑效果=惩戒力度×抓获概率,这样算下来,每次违法成本其实只有五毛钱,所以有些人觉得吐了就吐了,没什么大不了。

罚款500元反而加剧了吐痰。据回来的城管队员报告,他们猫在墙角里,当看到有人张口准备吐痰时,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上去,正好抓个现行,剩下的事就是开罚单了。对方明白过来后,也不辩解,而是耐心地等到罚单开完后,又是一口痰吐在地上,然后两手一摆,嘿嘿一笑:“没钱,你能怎么着?把我抓进拘留所里,没那本事吧?哇咔,再吐一口,嘿嘿,逗你玩!”

经此一遭,这座城市的管理者们,再也不在大会小会上,盲目地大谈特谈什么学习香港、新加坡的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了。

事实上,制度中往往都存在着一些大大小小的“数字”,譬如说罚款的金额、提成的系数、请假的时间等等,这些“数字”有个专门的名称——“制度控制参量”。制度控制参量可不是随随便便赋值的,更不能靠感觉、凭经验、拍脑门,而是需要严谨而细致的科学计算,否则失之毫厘、缪以千里,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

由于控制参量决定着嵌入制度当中的“内在机制”怎样触发、何时触发,因而相当于“内在机制”的控制阀。如果制度的控制参量和内在机制设置不科学,即便强力推行,过程肯定别别扭扭,结果可能事与愿违。

我们再来看另一项“男女公用电话亭”的管理实验。

有一个管理学者,在德国、美国和中国各选了一个公用电话亭,在电话亭的两边分别标上“男、女”二字。德国人见到后,很自然地男女分开使用,即使在一边排队一边空置的情况下,也绝不去违例;美国人见到后也会照办,但在一边排队一边空置的情况下,则会灵活变通;而在中国,几乎所有人都视若无睹,“男、女”二字如同虚设!

某些学者因此大发感慨:啧啧,国人素质如此低下,对规章制度如此漠视,缺乏敬畏之心,怪不得中国企业管理水平如此落后了。

且慢!让我们继续做两个“头脑实验”,继续合理地推想一下:假若在繁华街区的两个垃圾桶上分别贴上“男、女”二字,德国人、美国人还会遵章守法、循规蹈矩吗?假若在公共卫生间的两边门楣上分别标注“男、女”二字,中国人还会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吗?

“男女公用电话亭”的规定中国人不遵守,“男女厕所”的规定中国人会自觉遵守,为什么?不是中国人素质低,而是中国人对制度合理性的要求更高,碰到那些“神经短路”的规定当然置之不理了。

对这一故事的反向诠释恰恰说明,由于文化背景差异,欧美人和中国人对“坏制度”的容忍底限和应对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事实上,顺着历史的脉络向前捋,不难发现,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强调的是“恶法亦法”,古中国哲学家墨子宣扬的是“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因而在中国,比制度更高的是仁义道德,是天理人情,一项制度出台,国人首先自己做裁判,判断制度是“好”是“坏”,然后再说执行不执行。如果制度“不仁义”,国人就会抵制,只是方式很特别——“钻空子”、“找漏洞”、“打擦边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太极功夫将制度的威力化解于无形。

所以在中国,制度的制定需要更高的水平,一项制度如果为众人藐视,执行不下去,需要面壁思过的恰恰是制度的制定者:为什么不能制定出“精巧、灵动、自运行”的制度?为什么不能制定出让人们愿意遵守、乐于遵守的制度呢?

这正是中国独特的制度伦理、制度文化,脱离了这个国情,那些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制度,到了中国,往往会“皆不准”。而制度的伦理、文化、习俗等,与各项制度一起的总和,即“体制”。

管理制度设计的核心要义,说到底,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利益,机制,体制。

管理制度设计的主旨,是要设计出‘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而制度能否自动执行,最简单的判断标准,是否尊重了‘利益’?是否遵从了‘机制’?是否遵循了‘体制’?

利益到今天为止仍然是人类社会发展最本源的驱动力。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制度一旦脱离开利益,被羞辱的一定是制度,即便是基本的考勤制度,也要与奖罚、与利益挂钩,否则写入再多神圣口号,植入再多普世高调,也会如兔子尾巴——长不了。当然,利益追求,不能狭隘局限于经济利益,而是包含情感追求、精神追求、知识追求等等在内的广义范畴,因而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目标集合。利益是制度设计所必须建基的物质基础。

机制,是企业能“活下来”且能“活下去”的内在机理

是企业发展和运动变化的自身规律。机制是客观的、必然的东西,不管人们知道不知道、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总是以其铁的必然性在背后起作用,只要条件满足,就会产生“必然的动作”。人们可以认识它、发现它、利用它,将其作用机理引入到管理活动中,却不能创造它、修改它、废除它,机制是制度设计所必须把握的客观规律。

体制,简单地说,就是具有内在联系的各种制度的总和。

既包括各种正式制度,譬如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也包括各种非正式制度,譬如习俗惯例、伦理道德、大众化行为方式,还包括各种制度环境,譬如历史渊源、文化观念、风土人情,彼此间相互兼容、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融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制度和体制都可以人为设定,但变制度易,变体制难,体制是制度设计所必须考虑的宏观环境。

利益、机制、体制,少考虑哪一样,制度都做不到“自运行”。

作者:戴天宇,北大汇丰商学院教授、中国企业管理制度设计学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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