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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的谱系》读书笔记——第二章“负罪”、“良心谴责”及其他(

2020-01-29  本文已影响0人  买烤鱼

如今,痛苦总是自然而然的被用作反对存在的第一条论据,总是对存在提出最重大的疑问。(如基督教神造人?)这使我们回忆起人们做相反的价值判断的时代,那时人们不想回避痛苦,相反他们在痛苦中看到一种奇异的魅力,一种真正的生命的诱惑。

起来反对痛苦的不是痛苦自身,而是痛苦的无谓。但是无论是对于把痛苦解释成某种神秘的拯救机器的基督来说,还是对于那些关于从旁观者,或者痛苦制造者的角度理解所有痛苦的天真的古代人来说,一种无谓的痛苦都是根本不存在的。

“为一个神所喜闻乐见的任何不幸都是正当的”,这就是古代感情逻辑。众神被想象成残酷的戏剧的爱好者。

体会:“痛苦”意义的历史?

再重复一遍,罪恶感和个人责任感起源于最古老最原始的人际关系,起源于卖主和买主的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

人把自己看成是衡量价值的,是“有价值,会衡量”的生物,看成是本身会估价的动物。

“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清偿的”,“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价格”,这是正义的最古老和最天真的道德戒律,是地球上一切善行、好意以及“客观性”的开端。

在史前的公社时期,人们把援助和保护的责任抵押给公社。如果公社是受骗的债权人,那他就会使自己得到补偿。一个反对整体的违约者、毁誓者将会被逐出,回到野蛮的,没有法律保护的状态。

如果一个公社的实力加强了,它就不会把个别人的违法行为看的那么严重。随着公社实力和自我意识的增长,它的惩罚规则也会变得更加温和。

社会的权力意识也在考虑之列。因为它能够是社会享受到他所能得到的最高级的奢侈,即对损害者不实行惩罚。

“一切都可以抵抗,一切都必须抵偿”的正义感消失了。这种正义的消失是一种自我的扬弃,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宽宥。这已经成了最有权力者的特权,成了他权利的彼岸。

体会:第九第十节拿公社举例子,讨论正义感的改变。

十一

我反对在仇恨的基础上探索正义的起源的倾向。

正义的名义美化报复的努力,就好像正义本来只不过是受害者感觉的延续。而且由于有了报复,逆反的情绪就会在时候受到完全彻底的尊重。我不反对上述议论,我甚至认为涉及到生理问题的提出都是有功的。迄今为止,生理问题和那些反动的价值之间的关系一直被忽视。

怨恨精神里生长出来的这种新式的科学公正视为仇恨,嫉妒,猜忌,怀疑,积怨和报复服务的,一旦遇到其他的情绪,这种科学的公正就会当即失效,而代之以仇极怨深的腔调。

在我看来,那些产生于其他生理价值的情绪,我指的是本原是主动的情绪,如统治欲,占有欲等等,比起那些逆反在先,科学地估定和高估价值在后的情绪要高明许多。

最后被正义的精神征服的土壤是反动感情的土壤。如果正义的人真的对于损害他的人都保持积极的正义,如果在受到人身伤害、讥讽、嫌疑的情况下,正义之士的目光也不会因此而黯淡,高贵而温和的客观性也不因此而减退的话,那么人就是达到了一种完美或极其熟练的境地。这是一种奢望,因为普遍情况是,连最正派的人也已经对少量的侮辱、暴虐、阿谀司空见惯了。

主动的、进攻的、侵犯的人总是比反动的人离正义更近百步,主动者根本不需要像反动者那样错误地、偏颇地评价事物,因此事实上进攻型的人总是具有更强烈,更勇敢,更高贵,同时也更自由的眼光,更具有良心。

究竟是谁在良心里发明了良心谴责?——正是怨恨者!

我要说从历史的角度看,世间一切法律都提倡斗争,反对相反的情绪,提倡主动进攻,支持他们诉诸实力,以制止和约束反动者放纵的激情,强迫达成和解。(想到川普)

哪里伸张和维护正义,哪里就有一股强大的实力相对利于从属的软弱的实力。

强大的势力寻找打消怨恨这怒气的办法:①从报复者手中挖出怨恨的对象。②发动战争打击破坏和平和秩序的人,以取代报复。③谈判强迫达成和解。④制订规则。

最关键的是,只要他有足够的力量就要建立法规,强行解释什么在他看来是合法正确的,什么是非法的应当禁止的。

由此看来,“正确”和“错误”的概念产生于建立法规之后,而不是像杜林想要的那样,从伤害行为中产生。对和错概念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体会:正义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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