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自己的东西,怎么成了贼?
那个老板跑路都快一年了,杳无音信。
广告费欠了几千,去公~安局报案,说是经济纠纷,只有去法--院起诉。还说,你这才几千块钱,是最少的,人家那些着了几万到几十万、几百万的都还没吭声,你应该庆幸。我问:我们安装的电子屏没收到钱,可以拆起走不?
告诉我是违法的。物权法规定安装验收完毕就是物权转移,虽然没付款,但东西都是他的了。
老子心里骂:“保护跑路的物权法啊?人都找不到,起诉个毛!”回来郁郁寡欢,思虑不安到如今。
最近正好有个客户需要一个显示屏,有点想去把它搬回来。只是在大街上,那么多人眼睁睁的看着,会不会说我们是贼啊?
中午参加朋友婚礼,喝了点酒,胆气就来了。
寻思着:我安的显示屏,没给钱,就该拿回来啊!没人管违法跑路的,难道要管追讨血汗钱的?要回自己的东西居然还提心吊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和工人开着车很快到达目的地,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四处看了又看,好像没有什么可疑人物。
工人问:“拆不拆吗,会不会被逮哦?”酒精都爬上了脸颊,太阳晒着我膨胀的怒气,“拆!自己的东西都嘛。”搭上梯子,就开始下螺丝。多少好奇而疑惑地目光投向我们,毕竟这个老赖跑路的事曾经轰动全城。
大家可能在猜测:“这是何方神圣来拆东西?浑水摸鱼的?贼?那有青天白日拆东西的贼?”
管他奶奶的熊,反正是拿自己的东西,这样想,感觉理直气壮多了。紧张?恐慌?冷汗?呼吸急促?都没有了。
我和工人慢条斯理的干着。半个小时就拆下来了。收工!
也没有什么异样嘛。然后,我从包里摸了一张纸,贴到门口,内容如下:
兹有✘✘商场雇请✘✘标识有限公司制作显示屏完工后,失联不付款,现收回成品,暂时保管一个月,如来付款,可恢复原状。望知悉前来妥善处理!电话1899✘✘✘。
大家都围过来看,七嘴八舌,“原来是这样的。这家伙不像话,让人做了东西跑路,是该拆。”、“没钱还冒充大老板,到处借钱,到处欠账……”
在大伙儿热烈的议论中,我和工人跳上车,呼啸而去。在车上,我哈哈大笑,笑得前俯后仰,笑得满面通红,笑得泪奔眼角。工人开着车,惊诧地问:“老板,你怎么了?中午你喝了好多酒哦?”
“做了一件想了多久而一直不敢做的事,真的很痛快啊!”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我的脸,工人说都笑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