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大挑战想法散文

为什么人会做一些对自己有害的事?

2022-06-01  本文已影响0人  真喻

今天读《地下室手记》,主人公“地下室人”做了一件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的事:

明明讨厌甚至憎恶他们,却偏偏要去参加他们的聚会;明明没有受到邀请,却硬逼着对方告诉他宴会的时间地点;明明自己手头非常拮据,却非要去买一套华丽的行头,让自己陷入更加拮据甚至付不起佣人薪水的窘境;明明在聚会的时候受尽侮辱,却非要继续待在那里,只为取得精神的胜利;明明是自己对他们恶语相向,极尽嘲讽,却又无比渴求能与他们握手言和,甚至不惜道歉央求……

别人根本不把他当回事,可他却为了能够与他们取得精神上的平等地位而费尽心机,最终只能是把自己置于更窘迫尴尬的处境,众目睽睽之下活成了一个笑柄。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主人公愚笨到分不清利害吗?是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么做是得不偿失的吗?

不是。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他这么做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也深知其后果和危害。但是他必须这么做,他没有选择。

就像作者在书中写到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唯一的一种情况下,人才会故意地、自觉地渴望去干那甚至对自己有害的、愚蠢的,甚至是愚不可及的事情,这就是:为了有权渴望去干那对自己甚至是愚不可及的事情,而不愿受到只许做聪明事这一义务的束缚。”

也就是说,人有时候故意去做一些对自己有害的甚至是愚蠢的事情,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权这么做。

“地下室人”所苦苦追求又求而不得的,正是与他人一样的平等权利。他渴望能够跟大家一样,去参加聚会,哪怕是一个他一直以来都憎恶的人的聚会;他渴望被平等对待,所以主动提议跟大家AA,哪怕他根本支付不起;他渴望与大家打成一片,哪怕他心里是多么鄙视这些人……

为了这样的平等,或者说是自尊,他吃尽苦头,受尽折磨。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可以,他付出了一切代价。

我们常常说,人总归还是理性的,理性是现代社会的思维特质,可是有没有一些时候,理性不占主导地位,被人弃置一旁呢?有没有一些时候,我们全凭借感情和欲望行事,而且做的事情对自己没有丝毫利益和价值呢?这是不是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比如,对于“地下室人”来说,为了自尊他可以抛弃理性,理性甚至成为了自尊的绊脚石。看似疯狂,可并不难被理解。是不是说明,人都有这样的一面呢?再次感叹陀翁挖掘人性的深度!

说到底,“地下室人”这么做,还是性格使然,所以人不可以太偏执,因为到头来毁了的,是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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