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有腔调 | 我排着队,拿着铜的号码牌
被塞到手里传单时,小明才想起来七夕就要来了。
小学,小明只和男生玩。在那个还没有“注孤生”的年代,他觉得女孩子瘦弱矮小,又容易害羞,实在无趣。
初中,小明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正常断句别开车),上课因为她走神,睡觉也会梦见她。
小明觉得这就是爱情,于是就表白了,姑娘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小明,理由是“我们太小,恋爱太早”。
小明有些丧气,但还是说没关系,他会永远祝福她的。姑娘又一次感动了,然后跟隔壁班的班草在一起了。
高中时,小明觉得可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了。
有个叫做C的姑娘对小明很好,无微不至,也不知道出于感动还是什么,小明和C在一起了,并且看起来还蛮快乐。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尽管C又当女友又当妈,但小明却不懂得珍惜,于是姑娘在攒够失望之后便提出了分手。
小明很不舍,但是他迂腐固执的大男子主义以及一时的愤怒还是占据了内心。他没挽留。
分手的时候,C送小明一支五玄土的铜质羽毛书签,还有一封信:“感情这东西吧,有的时候轻若鸿毛,有的时候重如泰山,强求不来。但我相信我们都会遇到那个对的人的,祝你好。”
到了大学,小明又谈了几场恋爱,但都不了了之,再也没有过跟C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
渐渐的,小明算是长大了吧,明白了很多以前自以为明白的事情。
之所以有痛感,是为了提醒你哪里出了问题,无论生理还是心理。
他觉得有些事儿自己确实做错了,他很内疚,他想跟当事人道个歉,但是等他打听到人家消息的时候,发现人家过的很好,比他好。
小明想了想,还是决定算了。
毕业,工作,小明越来越忙,至少看起来。
虽然小明没想过恋爱这件事儿,但是架不住年龄一天天增大,父母催婚催的他头皮发麻,终于在父母第143次催他结婚的时候,他妥协了。
那天天气不错,小明思考了27分钟,抽了半包烟,终于将一直放在背包里的那支铜质书签扔掉,走进了跟相亲对象约好的那家餐厅。
要见的那位姑娘还没到,于是小明便自顾自的在那儿一边喝茶一边等着对方。
说来也巧,这家餐厅用的餐具跟C送他的那支书签是一家的,来自五玄土的“春夏花开”茶器。
好像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一样,小明突然觉得有点儿释然了。
自此始,也从此终吧,该放下了。
正想着,餐厅进来一位英姿飒爽的姑娘。
姑娘款款朝小明走来,用很温柔的语气问:“刚才在门口看了你半个小时,不敢确定是不是你,请问这支书签是你扔的吗?”
外面阳光正好,餐厅里放着孙燕姿的《遇见》,小明望着姑娘姣好的面容,不禁想起了与C一起度过的那些欢乐时光。
一股不知道哪里来的甘泉,重新滋润了他那颗干涸多年的心。
“啊,是我的,这么巧,刚好......”
“憋逼逼了,是你就行,老娘养了两年的鱼被TM你扎死了,2000,快点儿的。”
......
生活就像是一本书,不翻到下一页,你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带上这支五玄土的羽毛书签,与美好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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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