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中生命意义上的能量值
在一天中,一个人发挥的能量可以用有效精力来衡量。有效精力由获得的总精力、主动型活动耗费的精力所占比率、主动型活动中思维和行动的均衡度决定。
在非睡眠状态下,人体获得的总精力取决于作息、运动、饮食、环境等因素。单就睡眠时长而言,过少或过多,都会导致获得较低的精力量,通常八小时睡眠时长可以达到较高的精力量。
在人获得的总精力中,有些贡献在有效运动上,有些贡献在无效运动上,而我们发挥出的具有生命意义的能量全部来自于有效运动。有效运动,是完全的主动型活动,包括思维的活动和思维加工下的行动(主‘动’)。
在有效运动中,思维量和行动量的比例决定了能量发挥的强弱。较理想的状态是,思维和主‘动’的精力消耗量基本持平,此时能够发挥出最大的能量。思维量和主‘动’量的差距,即一种不平衡的程度,直接影响了能量的大小,差距越大,能量产生的越小,差距越小,能量产生的越大。
在一天中,人产生的能量,用数学式表达为
其中,为获得的总精力,为有效运动率,为思维-主‘动’均衡度。
总精力N:由作息、运动、饮食、环境决定。
主动率r:贡献在思维和主‘动’上的精力占总精力的比率
。
均衡度P:有效精力中,思维和主‘动’的均衡度,
其中,,,为思维活动耗费的精力量,为主‘动’耗费的精力量。
因此,在一天中,要想发挥出较大生命意义上的能量,需注重三个方面:
一、保持较高的总精力。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饮食习惯、运动习惯,如晚上十一点前睡觉,早上六点起床,中午小睡四十分钟,每工作两个小时活动一次;按时吃饭,饮食清淡,营养均衡;每周跑步三次,每次一小时。
二、保持较高的主动率。对获得的总精力,将它们尽可能多的耗费在主动型活动上,要么用于思考,要么用于思考后的行动。这里的思考后的行动(主‘动’)中的思考,不只是指当天中的思维活动,可能是前一天、前几天或任何一个历史时间产生过的思维活动。
三、有意识调控思维和主‘动’的比例。如果在一天中,能够保持充足的主动型活动,那么有意识地调控思维和主‘动’的比例,使其尽可能在精力耗费量上持平。
一个人生命周期中每天的产生的能量之和,便构成了生命意义的全部价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