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书笔记 一本令人毛骨悚然的小说
芳华在我觉得,信息量很大,讲了一代人的故事。我对书里就三个人印象最深。一个是刘峰,一个是小曼,还有一个郝淑雯。
之所以对他们三个影响最深,是因为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事情。刘峰的“触摸事件”,当林丁丁回到寝室。大家问她为什么刘峰和你表白你要叫救命呢?那一刻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对呀,一个人和你表白,为什么要叫救命呢?后面虽然通过书里的描述知道了原因,但是还是有一些迷雾在心里。不过很快,我想起了我以前的一个同事,我觉得他和刘峰是同一种人。他是一个特别老实的人,老实到让人怀疑他到底是真的老实还是假的老实。经常有人去试探他,想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老实。当他去和一个女生表白的时候,那个女生没有叫救命,而是懵的。他长得不丑,可以说很帅,身高一米八几。可为什么和一个女生表白,对方会懵,会拒绝呢?后台听那个被表白的女生说,“他太老实了,不适合我。”想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刘峰,想到了芳华,忽然也就懂了。
为什么他们会被我们排挤呢?我的想法是,他们太和我们格格不入了。他们是“异类”是那种距离我们很远的人,我们可以看《阿甘正传》爱上阿甘。可当阿甘真正在我们的生活中的时候,我们是不可能爱上他的。他和我们“不同”。
对小曼印象深刻,是因为想到了自己。我特别能明白她的感受,寄人篱下,把好吃的东西像狗一样藏起来吃。看到小曼的故事,我就感觉看到了我自己的故事。
我的家庭很复杂,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可以说我的童年不会比小曼好到那里去。可以说我的童年就是我的噩梦,这也是后来导致我会得郁抑症的原因。不过还好,我自我修复能力比较强,现在也很乐观,觉得已经过去了。
郝淑雯对他印象深的是因为,她后来和惠子说她之前的事情,为了能够抢别人的“男人”她丝毫不犹豫献身。虽然她并不爱那个男人。
看完芳华的感觉,就让我好似看完了一本恐怖小说。看的时候那种恐惧和害怕,让我全身毛孔都竖了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这种书,会恐惧会害怕。
芳华的主要故事线,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可以说非常简单,可是人设却非常不简单。里面也涉及了很多佛洛依德理论。赤裸裸的把人性展露在读者面前。
我很喜欢严歌苓的书,我之前看了她的《舞男》、《角儿》越看越喜欢。但是我觉得我还是很喜欢《芳华》。
连看三本严歌苓,忽然有些吃不消。我决定,先看看一些轻松的东西,等过段时间再看严歌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