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百家】:法家
2015-03-20 16:47:35
提到法家,大家都能说出商鞅、韩非,那么这里的“法”是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法律、法制”呢?其实二者的“法”含义并不相同。要清楚解释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从法家的社会背景讲起。
一、法家的社会背景
《礼记》中曾记载“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主要是因为西周封建社会时对于贵族阶级的君子来说,一般用“礼”的褒贬来约束;而对于庶人(平民)则依靠形法约束。这样的一个原因是当时封建制度下天子、诸侯多事亲属或亲戚的关系,之间通过共同的“君子协定”就可以处理很多问题。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贵族和平民的阶级分割被打破,社会各阶级的固有性失去了,一些贵族落迫为了平民,而一些平民却依靠才气和运气跻身贵族。时代的另一个改变是战争迭起,大国不断侵略吞并小国,为了进行战争,准备战争。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也就是高度集权的政府来部署战争。
这些新的问题使得诸侯开始向一些对实际政治颇有见解的人请教建议,而这些人就成为了诸侯相信的谋士,即所谓的“法术之士”。这里的“法术”指的是治理大国的法术,这些法术建立了以君主为核心的高度集权,并且鼓吹在这样的制度下君主只需要中人之资即可胜任,这的确是个诱惑的条件。
由此可见,“法家”的“法”同法律、审判的“法”并不是一个意思,不能混淆。准确地说,现代法治的概念是法家思想中的一方面。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
二、韩非的法家思想
韩非是法家的顶峰代表人物,他是古代韩国(今河南省西部)人,擅长著书,有《韩非子》五十五篇,只可惜因为老同学李斯的嫉妒被迫害在秦国监狱中,而最讽刺的是,实行韩非学说最彻底的正是秦国。
韩非之前,法家主要分为三派,其中:
1. 一派以商鞅为首,最重视法律、法制;
2. 一派以申不害为首,重视“术”,即君王的驭人之术,办事用人的方法和艺术;
3. 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以“势”为主,即君王的权威、权势;
韩非认为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明主应该像天,因为他依法行事,公正无私;明主又像鬼,因为他有驭人之术,用了人,人还不晓得怎么用的;他还有权威、权力加强命令的力量。这三者“不可无一,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
三、法家的历史哲学
法家的历史哲学尤其值得一提。从中国的地理环境来说,决定了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最常用的思维方式就是利用已有的经验。这点也影响到了中国哲学的思维方式,比如孔子论证“礼”的重要性,就从祖先的周文王和周公做论证;而墨子为了胜过孔子,就从诉诸传说中的大禹的权威,据说大禹比文王、周公早了1000多年;孟子为了胜过墨家,走得更远,回到了尧舜时代;最后道家为了证明自己,直接把伏羲拿过来做论证。这样,结果上就创立了中国的“历史退化论”,历史的运动是退化的,最好的时代都在过去。
这在今天开来当然是觉得可笑的方式,不过当时大多数的哲学流派确实这样认为。而法家迥然不同,因为法家正视了历史的不同,时代的改变,他们充分认识到了时代的需求,又极其现实的看待这些需求。孔子一味讲“礼”,韩非就指出:古代人道德高,其实源于古代人少而财多;如今人多财少,只不过暴露出了人的本性而已。这里面涉及到了两个深刻的哲学问题: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的?还有温饱是否是道德的先决条件?
撇开上面这两个深刻的哲学问题,但从法家把历史看作是变化的过程的这点来说,结合当时绝大部分流派的“历史退化论”,我们可以看到法家的确是一个革命性的派别。
四、治国之道
法家给君王的治国之道就是“无为而无不为”。要做到这一步,需要三个工作:
1. 首先要立法,是贵族和百姓有法可依;
2. 用法用权威权力治理百姓,赏罚分明,奖励守法者,严惩违法者;
3. 这么大工作量要依靠“用人”去做,即设定官职和职责,交由尽责之人去履行职责;
如此以来,君王的工作只是利用权威去赏罚,授权百官尽职尽责而已,即无为;而社会方方面面已经被治理的井井有条,所以称为“无不为”;
韩非曾说过一句名言: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意思是说治理天下必须利用人的本性,人的本性在于趋利避害,因此赏罚可行;在此基础上立法赏罚就可以治国了。
五、法家与道家和儒家
法家和道家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认同“无为而不为”,而道家是讲求绝对自由,法家则是推崇绝对的社会控制,因此达到的方式不同。道家批评法家的“赏罚分明”对于一个凡人来说,过于困难,只有圣人可以达到。
法家和儒家的不同可以归结为:儒家将“礼”有大夫推广到了庶人,其实提高了对庶人的要求;而法家则将“刑”由庶民上升到了大夫,其实是降低了对大夫的要求,统一化为机械化的法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