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爱孩子吗
我从小最爱对父母的意愿说的一个句式就是:“我不想。。。”或者是“我不要。。。”于是我挨母亲的“二指禅”最多(二指禅就是母亲自创的用食指和中指勾蜷起来朝头上猛敲的功夫)。
而母亲在强迫我接纳的同时最爱对我说的一个句式是:“我这都是为你好啊。。。。”
于是 成长中的我无数次想说:“求求你,再别为我好了!”
我国不知道有多少家庭中的父母还在打着“对你好“的名义或者是”“爱”的名义来歪曲侵犯孩子的人权。儒学中的孝道横行中国上千年,大多父母依然给孩子灌输:“我生养了你,你就是欠我们的,你以后必须得回报,否则就是不孝";此孝道被渲染成一种美德,不过本质上却是一种交换。社会还会以此作为评断为人子女的合格度。于是孩子不得不从小就背上必须回报父母的心理负担,并且很多孩子还必须牺牲自我来屈尊迎合父母,否则就会被灌上不孝的骂名。由此看来很多人把生养子女看成是一种利益需要,当成一种养老避险的工具,那么人的价值和生命应该超越利益诉求又如何讲?!当孩子出生时孩子本身对于是否来到这个世上是没有任何选择权的,唯有父母能够对此做出决定。难道父母不是为了热爱生命,热爱孩子才决定生育的吗?如果是为了防老那么不是在孩子未出生前就给孩子加了沉重的包袱和终生的负担,而且孩子必须没有选择的承受,这就是对后代的一种极端不公平;望子成龙”,棍棒出孝子”,“养子防老”的育子观念归根结底也是父母一种不道德的自私。
父母选择婚姻,选择生育就必须为了这种爱而付出代价,养育孩子就成了父母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让他们长大之后成为健全的人,享有不属于父母的独立人格,他们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人。如果父母不想承担这种责任义务,完全可以选择不生小孩。
时下很流行一种全陪母亲,就是将自己生活的停滞转嫁到孩子身上。很多父母尤其是母亲自己没有追求人生价值的想法,不工作或者是没有努力工作,自然就没有有社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一种焦虑,排遣的唯一对象就是孩子;自己实现不了的东西就逼迫孩子努力去学:这个特优班,那个特长班带着孩子整天跑个不停,为了达到自己梦想的级别。但是曾经有孩子由于满足不了父母的希望而受不了压力自杀的例子屡见不鲜,XX孩子自杀前的遗言是:“对不起爸妈,我辜负你们的希望了,我太累了。。。。”
一个17岁的少年在一个夏天的凌晨愤怒地冲上嘉陵江大桥纵深从桥上跳下。与死神擦身而过奇迹般得救地他后来是这样说的:事发当晚的11点,经营烟摊的父亲收摊后硬要少年帮着搬东西回家,而少年说先去网吧找姐姐,回来再搬,哪知父亲就认为这是抗命,违反了其说一不二的作风。先回家的父亲就将房门紧闭,并骂道:”你去耍个够啊,不要回来”少年说:“你这不是逼我去死吗”“要死就去死!”父亲回了一句。于是少年哭着直奔大桥就发生了跳江的一幕。为何跳江,他的回答令人震惊:“我要以死来报复父亲!”难道就因为父亲的一句话就值得以死来报复?少年的回答是:“也不全是,只是一直觉得活得没劲。”由于生活的压力大,父亲对家人很粗暴,久而久之父子的交流越来越少。少年唯一的愿望就是早点考上大学离开那个家。我无法仅仅用“感情脆弱”来评价少年的轻生,毕竟这不是个例。重庆精神病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提供了一个数据:在重庆3200万人口中,每年有6000人死于自杀,其中青少年占相当比重。
无论你受到怎样不公正的待遇和排挤,你的情绪需要自己控制和管理,家人和孩子没有责任和义务成为你宣泄的对象!大多孩子这样长期忍受的结果是:终日惶恐不安一直到成人都会有心理阴影,小则危害到孩子以后生活工作中;大则还会将父母的这种虐待转嫁到动物或者其他人身上酿成悲剧。
用犹太哲学家马丁·布伯的关系理论,与孩子的关系就是“我与它”的关系,而不是”我与你”的关系,因为孩子成了父母教育学理论的实验对象。永远不要忘了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人,有他自己的心理需求和人格。
我们真的爱孩子吗?要弄清楚这个问题以前先明白什么是爱,爱是一种能力,发自内心想要奉献和成全别人的一种能力。
孩子不是私有财产,对孩子不施加压力,要他们懂得好好学习进取向上是健全人格建立的基础,完全是从他们自己今后的幸福着想。因为爱他们,所以他们生活幸福就是我们最大的满足。我们今后不需要你们的任何经济支持,也不会拿孩子未来的成功在朋友面前炫耀。成长过程中的专业选择、职业追求、生活道路,我们会尽可能根据我们的经验给予中肯的建议,但是,这些经验判断完全是基于对你们的利益的考虑,而不是基于我们的利益。真心爱孩子,我们便自动成了好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