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物语(一)
与美宝的相遇
此美宝不是美国出生的宝宝,它是一只湿润烧伤膏,陪伴了我十五年的品牌。昨日豆爸炖牛肉受伤后,被热水热油混合物溅到的胸口,今早已经完全没有了痛感,只有淡淡地微红。
第一次用美宝是十五年前,那时候我还在c城,那个以麻辣火锅著称的城市里,吃着老灶火锅。所谓老灶火锅,就是每次吃完火锅后,店家把锅里的残渣余孽打捞干净,再加上牛油,麻椒继续烹煮。在新的卫生制度出台前,c城人一直这么吃的,除了几家大型高档火锅店外,那几年,我们都是吃这样的老灶,味道真滴很香,不是现在这种一锅一袋汤料,干净卫生的锅底所能比拟的。那时候我已经在c城吃了三年火锅了,偏偏那次,被满满滴红油烫了手。当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继续胡吃海塞,回到宿舍洗漱的时候才发现,两只手都起了大泡,尤其是左手,起了十几个泡。开始后怕的我,在室友的帮助下,草草洗漱,等待天明去看医生。
学校的校医对烫伤不在行,要我去区属医院,他严肃的态度吓到了我,医生大意说到,“我觉得,你嘞个肯定会留疤,你个人要晓得。你是女娃,小小年纪,会很兰看,还是去大医院看哈撒。”我赶紧给当时的男朋友打了电话,哥们儿一听就觉得我有点小题大做,因为我手上已经有好几块疤痕,在他看来也不差再多一些。
感他此言良久立,凄苦无语中(四声)风中啊。
在去区属医院的公交上,遇到了仰慕我的小师弟,是啊,是仰慕,也是比我小。我那时三观超正,择男友绝不考虑比我小的,实在不忍心荼毒孩子们的心灵啊。可素,居然几年来,陪我溜操场的都比我小,唯一比我大那个,还是个子和一样高的。小朋友似乎有很重要的事,和我打过招呼下车后,就失去了踪影。到旁晚,看过医生,把手包扎得跟粽子一样正在看言情小说的我,接到小师弟的电话。霸道总裁在那个年代还是停留在港台言情小说里,而电话也是宿舍里的211卡电。
小师弟送了我三样东西:一条粉色水晶手链,一个粉色口哨,还有就是这管美宝。幸好是秋天,美宝还是膏状物,没有变成稀汤。
数十年如一日,从未换过包装。此前,我的家乡在烫伤时候,一般用的也是多年品牌:某万红。
尽管不是很相信,但是因为烫伤部位的疼痛,我还是涂抹了它。香油的颜色,香油的味道,先就让我心理接受了它。一个晚上,烫伤的部位就已经不痛了。此后两周时间,坚持涂抹,尽管留下了浅浅的粉色疤痕,但于我而言已经是非常好的结果了,因为我是疤痕体制,能有这结果已经非常感恩了。在那个冬天,我将美宝带回了家,留给父母。母亲在厨房里做饭,时有烫伤发生,十分需要美宝发挥作用。
匆匆数年,美宝成了家庭必备物品。送我美宝的小朋友已经十几年不联系了,他送我的东西也都不知道遗落在了哪里,可是每次看到美宝的时候还能想到他。一个热心有爱的小伙子。
昨晚,豆爸给我们炖牛肉,不知道从哪家攻略上看到,要用开水浇在炒好的油糖上。随着噼啪数声,一锅色调纯正的红烧牛肉汤调好了,但是他但胸前也被溅起油点子烫了十几个伤口。洗漱后,被烫过的地方钻心疼痛,以往不喜美宝的他,也紧急喊我帮我涂抹。炎炎夏日,美宝由膏状变成了稀汤,却依然效果棒棒的。一晚上他的伤口就不痛了。
刚刚写这些字的时候,孩子问我,你是不是给美宝打广告啊,我翻翻眼看她。怎么告诉她,我是想到了曾经的一位故人,将美宝送与的故人呢?也许我们的容颜都已经改变,相逢不能再相识,可是他带给我的好却不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