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控制与消除火源?
01
防明火
(1)工业生产中的明火主要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
(2)加热易燃物质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或其他载热体。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妥善隔离。
(3)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02
防撞击与摩擦
机器轴承等转动部位的摩擦、铁器相互撞击或铁制工具敲打混凝土地坪等都可能产生火花,当管道或容器破裂后物料喷出时也可能因摩擦而起火。因此要采取以下措施:
(1)轴承要及时注油,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2)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易产生撞击火花的部件,如鼓风机上的叶轮等,应采用铝铜合金、铍铜锡或铍镍合金;撞击工具用铍铜或镀铜的钢制成;使用特种金属制造的设备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等。
(3)为防止金属零件随物料进入设备内发生撞击起火,可在粉碎机等设备上安设磁铁分离器清除物料中的铁器。
(4)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特别危险的场所内,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铺设。
03
防电器火花
电火花是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物质的性质,对车间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配线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等要遵照有关标准执行。
04
防其他火源
要防止静电、雷电引起的灾害:要防止易燃物料与高温的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高温表面要有隔热保温措施。其中,油漆除少数种类外,属于三类易燃液体危化品,企业自用储运油漆仓库为乙类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