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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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食不厌精①,脍不厌细②。

食探而媭③、鱼馁而肉败④,不食;色恶,不食;臭恶⑤,不食;失饪,不食;不时⑥,不食;割不正⑦,不食;不得其酱⑧,不食。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⑨。

惟酒无量,不及乱。

沽酒市脯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⑩。

祭于公,不宿肉⑪。祭肉不出三日⑫,出三日不食之矣。

食不语,寝不言。

虽蔬食菜羹,瓜祭⑬,必齐如也⑭。

注释

①食不厌精:精是指米舂得很精细。朱熹《集注》谓“食精则能养人”,“不厌,言以是为善,非为必欲如此也。”②脍(kuài快):切细生食的鱼、肉。③食[插图](yì艺)而[插图](ài爱):食物放久了腐败变味。④馁(něi):特指鱼腐败。肉腐败称“败”。⑤臭(xiù嗅):气味。⑥不时:不合时令,朱熹《集注》云:“不时,五谷不成、果实未熟之类。”又,郑玄认为“不时”是指不正当吃饭的时候。⑦割不正:刘宝楠《正义》引江永说云:“凡切割皆当有法,肉体亦有不能尽割以正者,圣人惟食其正者耳。”⑧不得其酱:酱是古时候食肉用以佐餐的酱料。⑨气:通“饩”,食气指饭食。⑩不多食:这一句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一说是不多吃姜,因姜虽能去腥味,但多吃也无益;一说是不多吃肉;一说是不吃得过饱,“适可而止,无贪心也”(朱熹《集注》)。⑪不宿肉:这里所说的“肉”是指参加官府祭祀分得的祭肉(古称胙肉),朱熹《集注》云:“助祭于公,所得胙肉归即颁赐,不俟经宿者,不留神惠也。”⑫祭肉:指自己家祭用过的祭肉。不出三日:朱熹《集注》云:“盖过三日则肉必败,而人不食之,是亵鬼神之余也。”⑬ 瓜祭:指吃饭时取出少许放在一边,向先祖致祭,以表示不忘本。⑭ 齐如:犹言“斋如”,像斋戒那样虔诚。又,朱熹《集注》云:“齐如,严敬貌。”

译文

食物不嫌做得精,生脍不嫌切得细。

食物放久变味,鱼臭肉烂,不食用;颜色难看,不食用;气味难闻,不食用;烹调不当,不食用;不合时令,不食用;切割不方正,不食用;没有该用的酱,不食用。

肉即使很多,食用时不使它超过饭食。

唯有酒不限量,但不喝到醉。

打来的酒、买来的熟干肉,不食用。

进食时不去除姜,但不多吃。

参加官府祭祀,分得的祭肉不留过夜。祭祀用过的肉存放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食用了。

进食时不交谈,睡觉时不说话。

即使是糙米饭、蔬菜羹,也必须在饭前向先祖献祭,必定像斋戒那样虔诚。

段意

此章记载了孔子在饮食方面的规矩。孔子在这方面的行为有多种考虑,例如,不食用变质的食物是出于卫生;饭前献祭是出于礼仪;酒肉不过量则是中庸在饮食问题上的体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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