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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程序员的远古追忆——编程第一次

2015-03-21  本文已影响751人  Esmool

  我第一次知道电脑这个东西是在上小学的时候。大概是一九九五年,我在新闻联播上看到说现在电脑市场火爆,有很多人在为自己的小孩购买286电脑。也是那一次,我第一次了解到电脑有一个主机箱,一个显示器,还有一个键盘,似乎看起来跟一个游戏机差不多。小男孩子都喜欢打游戏,我还有一次因为偷拿家里面的钱出去打电子游戏被我老爸狠狠的修理了一顿。不过这个绝对阻碍不了我对电子游戏的热情。所以看到那篇新闻以后,我就再也忘不了了。我发现电脑是一个更加高级的游戏机,无论如何都得想办法去玩一玩。

  当时我们住在部队的家属大院里面,不过也有一些做买卖人家住在里面,这些人家的小孩手里的玩具一般都比我们的高级。其中有一户是开涂料厂的,在九六年春节的时候买了一台电脑。然后就邻里轰动了,全家属院的小孩都围在这家人的窗户前巴巴的看着那个神秘的游戏机。主人家的小孩有一股特别的优越感,看着外面围观的小孩等得心急火燎了,才慢悠悠的打开电脑,在那个黑不溜秋的屏幕上敲上几下做做样子。其实后来我才知道,那小子那会也不会摆弄那个东西。这是我第一次在不远的距离上见到电脑这东西。

  第一次亲手接触电脑则是大约一年以后的事了。那时我已上了初中,随父亲调动回到了祖籍。学校总会安排一些课余兴趣小组,什么音乐啦美术啦书法啦,本来我并没什么兴趣参加这些活动,不过偶然间一撇发现里面还有个微机小组。这下算是调动起我的热情了,我赶在第一时间报了名,然后就急切的等待那个周五的小组活动的到来。

  为了好好利用那四十分钟的时间尽可能多玩一会,最好能第一时间找到游戏。放学过后我急匆匆的跑到家门口的书店里,装模作样的很老板说我要学电脑,让他帮我推荐本书。老板倒是一个热情的家伙,问了两句然后从书架上抽了本DOS入门书给我。九块八,这算那会的巨款了,我平常也就回奶奶家时爷爷会塞给我十块钱的零花。不过那也只限于一两周一次。这会正赶上青黄不接,于是我跑回家跟我妈编了一点点瞎话,说学校要开微机课,老师让买书。忍着我妈的抱怨,总算把钱要出来了,换了本厚厚的不知道写了一通什么东西的书回来。

  拿到书那天,我以毫秒计时速度把作业解决掉后,就抱着书开始找玩游戏的办法了。不过对那时的我来说,确实是挺失望的,书上竟然说电脑不是游戏机。而且除了这句之外,我竟然再也找不到游戏两个字了。不过我生来脸皮薄,九块八也不能拿回去退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下看。

  对那时一个初一小孩来说,读这么本书确实是个浩瀚工程。所以看了没多少,就看不动了。只仔细记得有个DOS这么个词,但书里到底说了些什么,就只有天知道了。

  终于等到小组活动了,虽然看不懂这本巨著,不过不妨碍我拿去到同学们里面炫耀炫耀。所以我装模作样的抱着这个大部头钻进机房,果然获得了不一般的关注度。

  第一次摸到电脑那一刻,那种感觉就和第一次跟喜欢的女生接吻一模一样,浑身是触电般麻麻的感觉,又不敢轻易乱动,生怕弄坏了哪里被老师轰出去。等稍稍平静了心情,按照老师的指导打开电源,看到黑色的屏幕上滚过一行行天书般的英文的时候,剩下的就只有发呆了。虽然有宝典在手,却仍然不知道如何操作,只能照书上说的,敲了一通不知道什么意思的字母。然后看到书上说敲回车,我就愤怒了,想这叫什么鬼书,这个键盘上哪里有回车这两个字!折腾到了快下课了,都还没让电脑有点反应。我当时真的下定决心准备去把我那九块八要回来了。终于老师走过来了,我小心翼翼的问老师,说这个书上说的回车是什么意思。老师给我指了指标了ENTER的那个按钮,说这个就是回车。总算找到这个鬼了。我迫不及待的敲下去。然后屏幕上给我显示了一行字,现在回想大概是Command not  found,反正我当时大概只认得那个not,所以记不那么清楚了。老师在一旁大概还跟我说了一通什么,应该是跟我说敲错了什么命令了。不过我是完全不懂他在说什么的,所以也没记住。反正电脑是有响应了,总算是大功告成了。

  然后我在那天剩下的时间里,就如此重复着重复着敲上一通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字母,然后看着电脑一遍又一遍的回答我Command not found,乐此不疲。

  后来几次小组活动,我渐渐就没有兴趣了,我觉得这个电脑哪里有什么好玩,回回都是那句话。后来一天我把我的想法跟班里另外一个以前学过一些电脑的同学说了一下。他说你敲错命令了,然后巴拉巴拉了一通照样我不懂的东西,最后说下回我教你,这句我总算听懂了。于是再参加活动,我跑去和他坐到一起,他给我打了个dir,然后我看到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屏幕上列出了远远多于我前面操作出来的结果。这件事挽救了我和电脑的感情破裂,终于发现电脑还不是那么傻。我赶紧问他怎么弄的,他拿起我的书帮我翻到讲dir的那一页,跟我说这个命令格式该如何看,大括号不要敲(其实那会我也不知道如何敲大括号),里面的是必须写的参数,然后中括号也不用敲,里面是可以选的参数巴拉巴拉。

  这下我总算稍微开窍了一点,慢慢的发展我这九块八还算没白花。渐渐的,后来几次微机活动,知道了cd,copy,echo这些命令。不过大部分命令里面说的文件,目录这些概念还要慢慢往后才逐渐由生硬的记忆名词变成理解概念,这大概已经是学期快结束了。

  学期末的时候,一天从机房出来,我问这个帮我启蒙的大神同学,说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电脑的东西。他说我小学的时候学了一点编程。编程我以前似乎听说过,我记得我爸还说过说会编程的人如何如何厉害巴拉巴拉。眼前就有高人,我赶紧要他教我。他说下回弄给我看,然后我就又开始期盼期末考试完了那两天还没放假的日子,那时候不用上课,老师们却还没放假,我们可以一天都赖在机房里玩。

  到了那天,我让大神帮我演示如何编程。他拿软盘弄了个basica出来,然后写了一个从高宽求三角形面积的小程序然后给我解释了半天变量如何和一个盒子相似的概念。我那会觉得他有些小看我了,我们初一代数刚刚学了变量这个概念,做了半年的表达式运算,变量这个东西我还是好理解的。然后他让我试着这个由三边长度求面积的小问题,弄清了求平方根用sqr()函数后,我很快弄了出来。当时我才感受到,要想发挥电脑的作用,看来不会编程是不行的。当我弄清楚原来前面我们在DOS里用的那些功能都是别人编程做出来的后,我更加坚定了这个看法。

  那天从学校出来,我便钻到路边一个卖电脑器材的小店里。看店的是个大约二十来岁的大哥。我跟他说我要买个软盘。他问我说要做什么,我说要学编程。他很热情的跟我帮我把软盘格式化了,然后还使劲的推荐说帮我在软盘上装个qbasic。我根本不知道qbasic是什么,只知道我要写的程序要在basica上用。我说我不要,他反正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让我勉为其难叫他帮我拷了一份到我软盘上。后来没多久,我确实发现这个qbasic确实比basica好用多了。不过我也发现,买软盘这个举动确实是有点冲动了,因为我发现几乎所有的计算机上都有qbasic。这个软盘当时还是花了我五块大洋的呢,能吃五顿兰州拉面了那会。

  不管如何,这就是我第一次摸到电脑和第一次编程的记忆。时间过去快有二十年了,不过当年那一切现在回想起来依旧是历历在目。毕竟,那时的懵懂相对起现在的熟识,在我看来还依旧是那样的温馨。后面的岁月里,当沉浸在编码的枯燥中时,当陷入到算法的纠结中时,当困顿于经营的压力时,我总还是能够回想起当初进入这一行当时的热情。儿时的这种向往,这种如初恋般的美好感觉,也许就是支持我一如既往的在这一行当中沉浮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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