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英语当作故乡
读完《印度:幽黯国度》,突然对奈保尔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他是在特立尼达出生的印度后裔,使用英语写作,被女王册封为爵士,还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用一句话总结:应该是一名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
之前读过他两本书。一本是晚期作品《魔种》,读得混混沌沌,感觉此人故弄玄虚,随便翻了翻就扔了。另一本是《米格尔街》,开头第一篇把我震住了:这个人太会讲故事了。米格尔街上的那些人物都是鲜活的,特接地气,又都不是常人,仿佛沾了点仙气,跟印度教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神仙有点像。
《米格尔街》是奈保尔的处女作。当时他二十啷当岁,刚从牛津大学毕业,小说写得灵气逼人,像石头里蹦出来的孙猴子。读完之后,心悦诚服,满心欢喜。
《印度:幽黯国度》是我读的第三本奈保尔。仍然是简练明快的叙述,技巧熟练。有年轻人的心态和目光,跟那些动不动发思古之幽情的中年人游记大不相同。下笔诚实,既不为印度的落后避讳,也不掩饰对它的复杂情感,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游记。
结尾一个小故事勾起了我对奈保尔本人个性的兴趣。奈保尔的外祖父来自北印度的一个婆罗门村庄,当时已去世,家人极力要求他回乡一趟。于是他在当地官员的陪同下回去了一天,但和当地家族族长拉马昌德拉失之交臂。第二天他回到旅馆,发现一个乞丐守在房前,操一口印地语,骨瘦如柴、满脸谄笑,「一团白色、黏糊糊的唾沫凝聚在他的嘴角,看起来挺恶心。」此人正是族长拉马昌德拉。
族长走了好几英里路,搭上火车来到城里,多方打听才到了奈保尔的旅馆,随身还带着送给他的大米和祭品。奈保尔一见到他的病相就兴致不佳,加上族长极力相邀去他家一坐,反复纠缠,奈保尔早没了好声色,不分青红皂白就将族长轰了出去。写到这里,作者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近人情,动辄勃然大怒。同时他一面写族长可怜,又一面写他可恶,笔下充满了复杂的情感,就如同他对印度的情感,爱恨交加,讨厌为主。
以常理揣测,作者写自己时难免会文过饰非,在读者面前给自己保留一个好印象,这是人之常情。这段故事奈保尔写得虽然克制,但还是流露出他的情绪化:控制不住地讨厌、大怒。作者愿意把自己的负面形象保留在纸上,一方面可以说他高风亮节,另一方面(我猜)他也明白自己有情绪管理的毛病。
无论如何,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形象崩塌了。
查了查资料,果然,奈保尔的私德的确不怎么样。他年轻时虐待妻子,有情妇,还常常找应召女郎。他需要妻子帮忙编辑书籍,又抛弃她跟着情妇去旅游。妻子死后两个月,他又出人意料地抛弃情妇,跟一个离婚的巴基斯坦女记者结婚了。两年前,衰病不堪的奈保尔不辞万里来到上海走穴,陪在身边的就是他的二婚妻子:纳迪娜-奈保尔。这个女人不得了,骄横跋扈,给主办方提了各种要求,对记者也没有好脸色,牢牢把控了奈保尔和外界的所有沟通。在她面前,轮椅上的奈保尔就是个提线木偶。
「除了文学写作,奈保尔就是一个恶魔。」现在恶魔衰老了,颤颤巍巍连一句囫囵话都说不清。这个在世最伟大的英语作家,说清楚一句英语都得靠妻子凑到耳边翻译。
英国人称奈保尔为移民文学三杰之首,言下之意是不把他当英国人。特立尼达国家太小,容不下这尊大神,奈保尔拿了牛津大学奖学金就迫不及待地逃离了这个小岛国。印度跟他更没什么直接关系。他是个漂泊无寄的人,有国籍,但没有国家,更没有故乡。他大半辈子生活在伦敦,离出生地半个地球,唯一的安慰就是写作。他自称「只为写作而生」,平生获奖无数。他举止粗鲁,脾气暴躁。他出身婆罗门,不信印度教,吃素。
他把英语当作故乡。他唯一的归宿,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