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的处世原则:以严为第一,以宽为第二
康熙的处世原则:以严为第一,以宽为第二
小颖聊音乐啊
百家号10-1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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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并用是康熙控人之道。康熙于平日里虽待人以宽厚仁爱,但于朝廷礼仪大事,却绝对马虎不得,此为其处世原则:以严为第一,以宽为第二,二者不可偏废。
康熙严于律己,对他的大臣们要求也十分严格。作为一名皇帝,康熙的威严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御门听政的时候。御门是大臣们随意不得的地方,但皇帝要使大臣们真心实意地服从自己,自己也必先行在前面。一坐几个小时,要坐有坐相,这是不容易的;要言词得体,截决得当,也更需要真功夫。康熙皇帝是有这种功夫的,早在儿时他的祖母就培养了他这一圣躬端坐”的功夫,更不要说他勤学致治的才干了。
如此,由于一种品行的示范和气度的感染与仰幕,加上宏伟的政治理想的感召,就使大臣们必然地处在康熙皇帝的严格要求之下了。何况在君主体制下,臣子本来就是君主的奴体,必尽下臣之道,必行下臣之札。所以在朝堂之上,作为一种政治形式与君臣之礼,大臣们必须按部院与地位高低,就位列跪。各部由一尚书捧上放奏章的木厘放在皇帝的案上,然后口头陈奏。在这时,康熙一般只是静听,不发问也不议论。除了异常紧急的事情,他才发问或当场咨询大臣,做出应付局面的决断。
但无论有何言动,皇帝都一律是聚精会神的。此时如果有大臣分心,在下面做一点点小动作,是逃不过康熙的眼睛的,康熙肯定也不会给什么面子。让我们举个实例,来具体地看一下皇帝的威严是如何体现的吧。十九年十月十五日听政时,轮到三法司启奏刑狱事宜,刑部待郎高珩却没有专心听奏,等到三法司奏事完毕,康熙即向高珩发问,让他说一说刚オ三法司说了些什么,高珩无言以对。于是康熙皇帝当场就严厉训责高珩,并令记注官记下,类似读取罪状。
相形之下,高珩此举所受的责罚还是轻的,如果大臣有启奏事宜不遵制度,或于礼宜不合,康熙也会当堂斥责,乃至于将其人轰出朝堂班列。一般来说,御门听政时大臣启奏事宜大多是口头陈述,但也不是就没有照本启奏的。恰恰相反,重大事情一定是要照着念。如果该照本宣科的重要启奏而大臣却只是信口说说,康熙一定又要斥责当事人了。这是因为,封建社会的朝廷政治远不是一个形式问题而是关系到社稷安危、国家存亡的问题。所以康熙本人也尤其认真。
关于这一点,有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例子。三藩之乱初定之后,地方将领应重新安排,给事中摩罗就此提出建议,让提督王进宝镇守四川宝宁,蔡毓荣应补云南总督等。摩罗无本章准备,只在朝堂上口述陈奏,康熙即严厉地批评说:“你官居给事中,所做是约東大臣,充当朝廷耳目。所有的国家政事,假如有处理不当、计策不周详的,理应写上本章,一条条在朝堂奏明,这样天下人就会都知道,也就自然有公论与公道了。你既然是给事中,却不写本章一一奏明,竟然在朝堂上信口开河。
你心里的盘算是否这样:如果是不应该施行的事皇上必不准奏,你就说我只是口奏;如果这事情可行,那皇上就批准了,你就说这是我仅以口奏就获得皇上批准的。你是不是要以此取得虚名呢?如此重大事情,你写上奏本送上再奏。”这一事例,显示了皇上的威严,同时也说明,威严不是空洞的架式和装腔作势,而是实实在在地以严治吏,该怎么做,决不含糊行事。一味地威严未必能达到处理政务的最佳效果,所以康熙帝也会来一点调剂,适当地给一点民主,以活跃气氛。譬如在处理奏折时,康熙特别强调众大学土各抒己见,并且让他们明白:学士们作为人臣之责任是应该启奏发表意见。
为鼓励大学士大胆进言,在康熙二十年他就说过,古代皇帝诏书下发了,大臣认为不可执行,就能原封不动地退回,这就是先贤的例证了。他还说:“大学士等系国家大臣,凡事当直言,是者是,非者非,若唯逢迎恭顺,何益于事?”由此可见,康熙皇帝是能正确看待和使用皇帝的威严的。